简介:<正>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2004年6月起,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开展了以清理"大吨小标"车辆、整顿非法改装行为、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为主要内容的声势浩火的治超工作。3年来,全省累计投入路面执法人员160多万人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22万辆,卸载货物57万吨;全省12万辆"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核定吨位;超限比例由治理前的65.2%下降到目前的8.6%,严重超限超载比例大幅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公路设施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公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
简介: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经济委员会起草了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于2012年8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部分中央企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征求意见。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到北京、上海、广东、湖南等地进行调研,并与财政经济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反复研究,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简介: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会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常委会领导同志关于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法律规范能具体就具体,能明确就明确的要求,法制工作委员会就草案有关问题与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方面交换意见,共同研究,同时认真分析总结国务院2003年制定、2009年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10年来的情况,将条例中较为成熟的内容吸收到草案中,对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补充和细化。
简介:本次常委会会议于6月26日下午对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人员共89人发表了意见。普遍认为,草案经过常委会三次审议,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已经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会议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6月27日上午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