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摘要:机动车交通事故是非常常见的一种侵权责任,一般都发生在公共交通道路上。但是如果事故发生在封闭区域(如施工现场),并且不是我们常见的小型汽车而是特种车辆(水泥泵车)在作业状态下而非行驶状态下,由于特种车辆的司机操作不当,泵管大幅甩动,致使正在施工的人员头部受伤,并最终造成死亡的事故。经查,特种车辆所有人为上海某石方公司,上海某石方公司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受害者系浙江省杭州市一家公司的员工,被派至上海某工地施工。此种情况下,该事故是否构成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是否可以得到该特种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的理赔?在交警没有对事故过错责任进行划分的情况下,该如何赔偿?赔偿比例、赔偿数额以及在特种车辆司机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作为受害者家属该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