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既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对现代大学重新进行制度变迁与制度设计的再造,更是高等教育领域的重建运动和制度选择。实践中走向法治化的现代大学制度正遭遇着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高等学校内部组织体制、高等学校成员权利保障机制、高校法人治理机制等体制性障碍与掣肘。走向法治化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关键在于加快、加强、加速完善现代大学法人制度,确定高校法律定位。在此基础上,走向法治化现代大学制度的机制选择与法治精神的重塑,理应是"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公益为本、科学管理"的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结构的新型制度,体现法治社会的精神,实现大学依法治校(教)。
简介:赋权规制与公共领域规制作为现有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保护的规制逻辑,前者面临"独创性"认定标准不一、权利主体及内容不明等争议;后者虽能满足公共性使用的需求,但存在激励机制缺失、公共性资源滥用等问题,难以有效维护各方利益.相比之下,采取行为规制逻辑,不仅能够有效促进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凝聚社会成员公共性使用的"普遍性共识",还能有效实现对产业发展的合理激励与利益平衡,在推动技术创新的同时兼顾利益的分配公平.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保护的行为规制路径建构,应当通过厘清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所蕴含的市场性利益、营业性利益以及公共性利益三重保护利益,并基于利益指向实现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动态保护,以此为技术演变与产业发展提供更加灵活的空间,实现科技与法律关系的良性互动与逻辑自洽.Abstract:Empowerment regulation and public domain regulation are the existing regulatory logics for AI-generated content protection,but the former is faced with controversies such as different criteria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original-ity",uncertainty of the subject of the right and its content;although the latter can meet the demand for public use,there are problems such as lack of incentives and misuse of public resources,which makes it difficult to effectively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all parties.In contrast,adopting the logic of behavioural regulation can not only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realization of the public interest goal and gather the"general consensus"of the public use of the members of the so-ciety;it can also...
简介:21世纪网络新兴犯罪通过妨害计算机正常运作、窃取计算机个人信息、冒用身份和利用网络购物诈骗,侵犯个人的人格权和财产法益;公共网站也遭到黑客入侵,导致特定网络系统瘫痪,如我国台湾地区发生铁路网络订票系统遭到黑客干扰,致使一百多万张花东线高铁车票消失。显而易见,网络新兴犯罪的被害对象和目标,已逐渐从个人计算机延伸至官方网站系统。计算机内电磁纪录一旦遭到窃取,还可能衍生个人信息的转手侵害的问题,因此确保网络安全的措施不容忽视。本文以我国台湾地区常见的三种网络新兴犯罪为背景,包括破坏计算机系统、窃取个人资料、网络诈骗活动,以检讨法制作为仍有未臻完备之虞,而我国的《网络安全法》正好提供了诸多参酌意见。
简介:目前,对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ISO/IEC)和世界贸易组织的《TBT协议》有关标准和技术法规的定义,人们更多地关注了其字面表述所体现的彼此间的差异,对其彼此间实质的联系却认识不够。由此导致在对我国技术标准与技术法规相关问题进行思考时,不恰当地将两种版本的定义对立化。但根据条约解释理论,ISO/IEC与《TBT协议》对标准与技术法规的定义并不冲突,而是彼此充实,后者正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基于自身目的予以的进一步完善。我国应正确使用标准与技术法规术语,建立与完善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处理好两者间的关系,把握贸易自由化与本国贸易利益维护间的平衡,实现对外贸易中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