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代大学制度是支撑现代大学的存在,维持其正常的办学秩序,并促进其功能实现的制度。现代大学制度的概念在我国的出现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关于其基本范畴的阐述,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主张:理念或精神范畴论、中国现实范畴论和一般范畴论。三大范畴论的划分只是针对现代大学制度研究的总体情况而言的,还有其他范畴存在,而且三大范畴论中还存在差剐很大、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对立的主张,同时也存在相互交叉的主张。美国学者罗斯布莱特关于现代大学制度的阐述并没有将其局限于理念或精神,更没有将其聚焦于管理制度,是比较宽泛意义上的。从最一般的类的角度看,各国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范畴大致包括了制度精神、法人制度、行政制度和职能制度等四个方面,每一个方面都有着丰富的内容。
简介:培养人才服务大众是现代大学的应有之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现代大学的历史使命,这是现代大学的生命和活力所在,也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根基。从经济学意义上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应具有服务大众、以市场为主导进行资源配置的基本时代特征,它的最终目的和旨归在于扩大普通民众参与机会和提高大学投入产出效率。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必须要坚持走自己的路:政府财政对民办高校进行适当的投入.保证公办大学与民办大学在市场中的平等地位,促进它们之间的良性竞争;政府应该减少对大学的直接干预,降低交易成本,吸引更多的社会办学资本;大学要培植“自生”能力.提升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