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这是我们党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理政历史经验得出的科学论断,也是基于中国历史传统、现实国情、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简介:关于“道德”与“法律”在治国中的作用,古今中外,一直争论不休。仅强调“道德”或只注重“法律”的作用都是片面。道德与法律是相互区别的,它们在社会生活中起着各自不同的作用。不能相互替代;道德与法律又是紧密联系的,它们共同作用于国家的治理,不可偏废。在国家治理中,德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且法治也是德治的保障;德治和法治又相互作用,德治是法治的思想前提,法治是德治的理性升华。我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在治国中的作用,今年年初江泽民总书记将“以德治国”明确地提了出来,指出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地结合起来,这是党的又一项英明决策,是对邓小平理论关于治国学说的继承和发展。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规定了党的领导地位以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实现党的领导,真正将党领导依法治国的理念落到实处,必须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政治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发展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立法体制,在法律的起草、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思想领导,用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涵养人民的精神家园。切实加强法治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健全社会的普法教育宣传机制,加强全民法治教育和学习;必须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组织领导,培养和造就忠诚于党、服务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队伍。在各领域要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政法工作中要坚持政法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使之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依靠力量。
简介:国家意识是中华民族团结统一和稳定发展的基础,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千秋大业和最大利益,是反对分裂主义思想和行为的锐利武器。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当前,强化统一国家意识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原则:政治性与社会性相结合的原则、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法制性与人文性相结合的原则。在依法治国方略下,强化统一国家意识是一个规模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以战略思维和长远眼光去规划和实施,其主要思路可以归结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和维护宪法权威,树立国家意识的核心价值,打牢强化国家意识的物质基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