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德”与“法律”在治国中的作用,古今中外,一直争论不休。仅强调“道德”或只注重“法律”的作用都是片面。道德与法律是相互区别的,它们在社会生活中起着各自不同的作用。不能相互替代;道德与法律又是紧密联系的,它们共同作用于国家的治理,不可偏废。在国家治理中,德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且法治也是德治的保障;德治和法治又相互作用,德治是法治的思想前提,法治是德治的理性升华。我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在治国中的作用,今年年初江泽民总书记将“以德治国”明确地提了出来,指出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地结合起来,这是党的又一项英明决策,是对邓小平理论关于治国学说的继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