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逐年攀升,《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后,离婚冷静期制度正式实施,其毫无疑问是现阶段维护婚姻制度稳定的重要政策。但同时,离婚冷静期在设计和最终出台过程中都始终存在适用性和适用状况的争议,其必要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仍值得商榷。本文将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法理、学理以及情理等多角度进行研究与探讨。
简介:摘要:我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是我国首部以典命名的基础性法律,其制定过程来之不易,其内容十分重要,我们应该深入学习,明白其重要的深远的意义。
简介:像奧地利法和法国法这样相似的两种法律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分野是不足为奇的。《奧地利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的条文都规定得很概括,因而制定法的引导力显得薄弱。故此,立法者并没有全面完成其立法任务:既未确定法的基本价值,亦未明确支撑判决的重要因素,以至于司法仍须担负起基本的价值判断的职能。奧地利和德国损害赔偿法的趋同性反而令人惊讶,尽管两者在法律上的出发点截然不同。虽然奧地利司法试图对宽泛的责任条款加以限制的做法看起来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严格、具体的规定的制约下的德国司法远远地挣脱了《德国民法典)既定的框架,却是出人意料的。由此可得出一个意义重大的法政策上的定律:如果立法者过于限制法院的行动自由。那么最后只会适得其反:法院遍寻突破口,最后会大大削弱制定法对法院的约束力。此外,法院何时根据僵化的事实构成、何时根据一般条款来作出判决,这几乎是不可预测的,如此一来,立法者就绝不可能实现其所追求的法的安定性。因此,这两种使用至今的立法方法都带来了不尽如人意的结果,因为要不然就是没有充分完成指导司法的任务,要不然就是规定得过于严苛。因此,必须寻找一条折中路线。所谓的动态系统论为此提供了唯一可行的选择:鉴于规定的复杂性和待解决事实的多样性,制定出一个符合事实的确定的规则是不可能的。应该通过对法官须予以考虑的关键要素的说明来实现具体化,以此来严格限制法官的裁量权,使其判决具有可预见性;另外,也使得对于纷繁的生活事实的指导性考量成为可能。
简介:摘要:2021年1月1日,我国正式实行《民法典》,《婚姻法》同时被废除。关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现依据民法典进行判决。由于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子女对父母不赡养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为人父母的权益。本文将以实际案例为例,阐述生活中因对法律条文模糊而引发的关于赡养问题的争端,并强调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仅在物质方面,更要注重精神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