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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揭开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为中国法治建设绘就了新的蓝图.作为铁路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法律思维在铁路企业管理中的价值,养成法律思维的习惯,带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实现铁路规范管理目标.

  • 标签: 法律思维 管理目标 法治中国 党员干部 法治建设 企业管理
  • 简介:对诽谤的立法规制是在言论自由权与名誉权之间进行价值衡量的结果。在宪法意义层面,可以运用比例原则作为分析框架对其合理与否进行考量。我国刑事立法中存在诸多诽谤罪名,作为广义诽谤法而存在的《刑法》第103条第2款、105条第2款的立法设定并不符合比例原则,作为一般诽谤法存在的《刑法》第246条也存在一定瑕疵,应在现有基础上做出修改。

  • 标签: 刑事诽谤法 除罪化 比例原则
  • 简介:我国现行的《人民警察法》是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施行,其在实行二十年历程中.为我国人民警察制度的构建和完善.规范和约束警察权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和社会人文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治安形势、公共安全的变化、科技的飞跃发展、人们思想理念的变化。

  • 标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警察权 比例原则 法律化 社会转型时期 《人民警察法》
  • 简介:公众网络参与对我国民主建设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具体包括:侵蚀公民理性思维从而损害了民主制度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削弱人们关于某些基本问题的共识从而损害了民主制度的基础;缺乏科学的民主规则使得公众网络参与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民主制度的基本价值,并对国家正式法律规则产生了冲击;民主责任意识淡薄和责任追究机制失灵使得公众网络参与失范行为难以得到扼制。

  • 标签: 网络参与 民主 负面影响
  • 简介:近年来,网络反腐成为社会反腐的重要力量,一大批腐败案件在网民的揭露、监督下被及时处理。然而,在网络反腐进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网民缺乏理性思维、部分举报信息严重失真、个人的隐私权利被侵犯、网络反腐存在技术困境。提高网络反腐科学水平,必须集聚网络反腐合力实现网络反腐理念科学,提升网络反腐能力推进网络反腐方式科学,用制度推动网络反腐推进网络反腐制度科学

  • 标签: 网络反腐 科学化 路径研究
  • 简介: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背景下,在当前我国环境纠纷大量发生而司法解决机制不畅的情况下,环境审判机构进行改革即实现环境审判机构的专门是必然的选择。但对于环境审判机构的专门以何种形式来体现,在理论界还没有达成共识,还存在多种方案。实践来看,各地选择的是成立不同形式的环保法庭。从我国法治建设水平和司法体制改革进程来看,环境审判机构专门有一个从专门法庭走向专门法院的过程。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现阶段环境审判机构专门最为合适的是推进环保审判庭的建设和运行。环境审判机构专门的理想形态是建立环境法院。

  • 标签: 环境审判机构专门化 环保审判庭 环境法院
  • 简介:一、慈善立法引出的问题慈善立法讨论大都关注立法的具体内容,却很少关注到未来的慈善法所应处的外部环境,以及它在该环境下所应有的定位。实际上,当下已经处于一个社会公益的时代,慈善立法理应成为规范社会公益的一个基础性的规范力量。

  • 标签: 北京市民政局 外部环境 捐赠人 现代社会化 社会企业 社会化运作
  • 简介:2014年,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执法检查、抽样评估等工作发现的司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年”活动,从专项整治、健全机制、提升素能、完善硬件等方面着力,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提升执法规范、办案精细化水平。

  • 标签: 执法规范化 司法行为 检察机关 重庆市 人民检察院 执法检查
  • 简介:伴随农村人口老龄,农村谁来种地怎么种地、谁来养老怎么养老、谁来治理怎么治理的问题日益突出。通过对北京市农村和农业劳动力老龄的深入调查分析,认为解决农村人口老龄问题的主要途径是坚持依宪治国、依法行政,破除城乡不平等的制度体系和歧视性的公共政策安排,建立城乡一体、开放平等、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在法治的框架中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协调发展,尊重、保障和实现城乡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主选择。

  • 标签: 农村 农村人口 农村劳动力 老龄化
  • 简介: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四个服务”从传统到现代“质”的跨越,北京国际程度和在全球城市网络中地位不断上升,但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之间矛盾日益尖锐,城市病日益凸显。解决北京“空间”危机的出路不在迁都,而在于“展都”,即形成以北京为核心的首都功能承载区。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应当按照发挥市场决定作用和政府辅导作用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着力打破地方封锁、市场垄断,建立健全区域开放统一、公平竞争的共同市场;另一方面,借鉴国内外首都功能疏解的经验,着力制定实施政府引导非首都核心功能调整疏解的政策。

  • 标签: 首都核心功能 四个服务 京津冀协同发展 首都经济圈 环渤海经济区
  • 简介:特大型城市近郊容易大量导入外来人口,其社会治理特别是犯罪防治具有特殊性和重要性。作为上海近郊行政区,s区外来人口犯罪在主体方面以无业或低端就业、文化层次不高的青壮年为主,并呈现地域特征;在犯罪类型方面以盗窃、寻衅滋事等犯罪为主,共同犯罪特征明显。外来人口犯罪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其中既有制度因素、文化因素、社会控制力因素等外部原因,也有自身素质等内部原因。外来人口犯罪治理,必须结合特大型城市近郊区域的区位特点,通过合理制定外来人口的管理与服务政策,创新外来人口的管理体制和模式,提升外来人口犯罪的控制和打击能力,从而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 标签: 特大型城市 郊区 外来人口 犯罪 治理
  • 简介:少数民族地区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特点、机制的完善和解决方法的创新等,符合恢复性司法制度的核心理念,是恢复性司法本土的表现.基于黔东南少数民族纠纷多元调解司法实践的考察,从恢复性司法本土的界定、构建基础、具体表现及其模式构想入手,能为恢复性司法本土研究提供理论和现实的参考意义.

  • 标签: 恢复性司法 本土化 少数民族 纠纷
  • 简介:新型城镇过程对党的基层建设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东营市垦利县作为县域经济体,在新型城镇建设过程中具有典型性与代表性。一方面,新型城镇在基层党建的格局上挑战了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基层党组织的方式、社区中各类党员的管理方式;另一方面,在党建内容上挑战了基层社区党组织的动员力及其发展经济的带动能力,并且考验着农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因此,在统筹组织设置、统筹党员管理、统筹城乡党建资源配置、健全基层党组织运行的体制机制等方面探寻基层党建的路径,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是必然选择。

  • 标签: 垦利县 新型城镇化 基层党建 统筹
  • 简介:在宁夏新型城镇的进程中,必须重视文化因素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城镇的文化软实力.要培育具有地域和人文特质的精神动力,打造极具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文化品牌,提升城镇居民的文化素养和文明程度,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 标签: 宁夏 新型城镇化 文化底蕴 文化软实力
  • 简介:许多网站为网络用户提供免费存储空间供网民自由上传、下载文档,本身并不直接参与侵权作品的复制、发行,但实际上却提供了发行“帮助”。如果按照共同犯罪理论处罚,存在正犯不构成犯罪、缺乏犯意联络等局限性;用刑法现有罪名评价,又不符合相关罪名的规范性特征。最有效的定罪思路应当是通过“共犯行为正犯”理论将网站的“帮助行为”直接解释为“实行行为”,按照侵犯著作权罪定罪量刑,或者另定其他罪名。

  • 标签: 侵犯著作权罪 共同犯罪 共犯行为正犯化 扩张解释
  • 简介:2011年5月1日,我国《刑法修正案(8)》开始实施,该修正案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即:“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由此,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从行政违法行为转变为犯罪行为。

  • 标签: 醉酒驾车 量刑规范
  • 简介:总结70年前抗日战争胜利的经验和教训,对当今我国国防现代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新时期,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国防现代建设的正确方向;继承人民战争思想,指导国防现代建设整体发展;建立牢固的统一战线,为国防现代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弘扬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大力培育“能打仗、打胜仗”有血性的人民军队;锐意改革创新,推动国防现代建设快速发展。

  • 标签: 抗日战争 抗战历史 国防建设
  • 简介:5月26日至27日,新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两个督查组,深入全县六乡两镇各人大代表主席团、各代表小组,通过与各级代表交流,问、询、查、看等方式,对各级代表带头“去极端”活动宣传动员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 标签: 极端化 督查 人大常委会 人大代表 代表小组 宣传动员
  • 简介:近代刑事司法观经历了从司法克制到司法能动的过程,刑事政策在此过程中开始作为重要参量融入到刑事司法中。刑事政策的话语变迁,不同程度地调整着刑事司法的策略与运作机理。刑事政策的兴起对于推动国家与社会的深入合作,形成治理犯罪的互济合作模式裨益良多。但同时存在着重大的风险隐患:刑事政策的过度宣扬会加剧刑法"规范侵蚀"的可能趋向,并可能因过度强调政策性论证思路,不当地克减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采取规范进路和原则性论证进路是防范刑事政策司法风险的可取策略。

  • 标签: 刑事政策司法化 历史叙事 功能阐释 风险防范
  • 简介:涉港澳民事诉讼在中国大陆民事诉讼分类中归入"涉外"之列,审限管理与普通民事案件区别对待;前者为裁量审限,后者则规定审限。这种区别对待既缺乏法理依据,也已不符合实际需要,因而应当改革。但由于严格考核下的审限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弊端,并不具备实际诉讼周期控制以及提高司法效率的比较优势,因而涉外民商事案件审限参照普通民事案件审限管理并不具有合理性。应当以保障司法品质为导向,不区分案件性质,一律合理控制案件诉讼周期而非审限,从而实现涉外民事案件审限管理的去特殊

  • 标签: 审限制度 诉讼周期 隐性超审限 案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