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知识经济时代,专利制度已成为我国实施创新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提高专利纠纷的和解效率,对于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我国2001-2014年A股上市公司专利诉讼案件的研究发现,融资约束和声誉机制在企业诉讼和解以及上诉决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又有所差异。上市公司的融资约束程度越弱,当事人越不易和解且越倾向于上诉,而融资约束较强的上市公司出于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同样也难以达成和解且倾向于上诉;注重声誉的公司在调解阶段往往不易和解,但在判决阶段也不轻易选择上诉。这一发现对厘清企业的专利诉讼动机,从司法层面促进专利纠纷的解决,设计与完善“激励相容”的司法调解制度和上诉制度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简介: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私人诉权的制度模式从学理角度可分为私人直接诉权与私人间接诉权两种。前者包括狭义的私人直接诉权与WTO协议直接适用;后者的行使方式包括以传统外交保护为理论基础的国家诉权制度与作为国内行政调查程序的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制度。私人直接诉权模式不仅在理论上尚有争议,而且是很难付诸实践的。只有在坚持国家诉权的基础上,构建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制度,为私人间接诉权提供行政程序性制度保障,才是当前包括中国在内的WTO各成员方的最佳选择。
简介:摘要:自贸区争端解决机制作为自贸区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成为关注的重点。中国自贸区争端解决机制采取了正式性机制和非正式性机制并存的设计方式,这为自贸区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可预见性,同时也体现了制度设计的灵活性和有效性。但这些解决投资争端的方式在实践中存在着制定脱离于实践、适用范围受限等不足,现有的争端解决机制已不足以充分解决新增投资领域的诸多争端。自贸区争端解决机制的困境破解需从两方面努力:一是遵循全球区域经贸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方向;二是对本土化实践进行的归纳和提炼。本文以此为出发点,以上海自贸区为例,讨论如何选择合适的争端解决机制的路径,完善中国自贸区的争端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