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规定,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发挥着独特的价值和作用,将人类记忆延续成为联系过去和未来的信息传送纽带,将人类的发展历史完整地保存下来,成为后人探究和探索历史发展的重要信息库。重视档案和档案管理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传统和优势之一。长期以来,档案及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时代背景下,档案管理机构要从档案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性质、特点、原则及方法出发,满足国家和人民需求,做到档案管理工作为人民服务,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