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权益保护是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现实问题。在《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及配套政策即将实施的背景下,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权益保护的基石在于法人属性的明确,核心在于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有效落实,关键在于法人财产权制度的健全,进而形成学校外部监督与内部控管协同的权益保护格局。《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及配套政策提供了顶层设计的框架体系,但一些突出问题的解决还有赖于配套政策的细化和地方立法的完善,以确保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权益,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简介:《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第7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登记为事业单位"之规定,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条存在法律冲突。这一法律冲突属于纵向立法冲突。民办学校与事业单位在资金来源和举办主体上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是事业单位,不能登记为事业单位。解决路径在于由国务院改变《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第7条后半句的规定。
简介:201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类型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类,营利性民办学校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应属公司法人。营利性民办学校与一般公司最大的不同在其公益性特征,但现行商事法律规范却无法体现出这一特征上的差异。较一般公司而言,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在商事组织法与行为法方面适用更加严格的特殊规定。目前,《民办教育促进法》与《公司法》《破产法》等法律之间,在诸如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终止事由、终止清算程序等方面还存在规范冲突。在法律适用上,应当通过法律推理与论证,既要明确营利性民办学校在终止活动中一系列的法律适用依据,又需对其中仍旧存在不合理规范缺陷加以矫正。
简介:摘要:民办学校的产权问题是民办教育研究的基本问题,也是民办教育发展政策的首要问题。原有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没有能够很好地回应和解决这一问题。新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新法实施分类管理,为处理民办学校产权问题提供了依据和条件。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是现阶段国家层面民办教育政策制定和处理好产权问题的重要机遇。本文回顾了民办学校产权问题的概念及重要性,分析了原《民办教育促进法》处理民办学校产权问题的缺陷和不足,阐述了《民办教育促进法》新法对优化民办学校产权问题的进展,提出了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中解决产权问题的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