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世纪末的法国法学界同时见证了两项学术史的重要改变:自然法学迎来了复兴,法史学也成了法学院的一门重要学科。两种学术倾向同时在此时发展并非偶然。面对“社会科学批判”和“社会批判”的法学亟需一种可以处理社会发展经验的研究方法。史学的研究范式恰好因为对变化和发展性的强调而得以满足此种要求。而且法史学又因为其研究的是过去的法律,所以符合法学作为规范科学的特性。法史学展现的法律发展性促使一种强调内容可变性的自然法理论得以发展。自然法学家也通过对法史学论据的使用为多元主义的法律渊源理论背书,并强调在多种法律渊源之间进行选择和解释需要以自然法为指导。但他们所主张的自然法并非独立于特定的意识形态倾向。此时的自然法内核是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它恰恰形成了对社会科学批判和社会学批判的回应。
简介:我刊2017年第10期发表“地域史研究的回顾、反思与展望”的学术笔谈后,引起了党史学界的广泛关注。作为新世纪以来党史研究领域中的主要研究形态之一,如何在继续鼓励和保持地域史研究之蓬勃发展的同时,及时发现和纠正地域史研究出现的不足与问题,加强地域史研究自身的理论建构能力,既是党史研究专门学术刊物的职责所在,也需要整个党史学界的集体参与和自我反思。鉴于此,我刊约请相关专家学者继续就中共地域史研究的概念内涵、学科属性、前提预设、学术理念和研究领域等展开理论探讨与学术反思。本期推出几位学者的笔谈文章,以飨读者。我刊今后还将继续鼓励并加强该问题的理论研讨,期望广大党史研究者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