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于原始契约与刑科题本,本文揭示了清代地权交易的三大类型,一是债权型融通,二是产权转让,三是股权交易出现。借助于土地但不发生产权最终转移的融通性债权交易的各种形式常被混淆.本文加以考辨与厘清:“押”,以土地为担保并以地租或利租来还本付息;“典”,约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转移与收益占有来偿还借债;“当”,以地权为中介的各种借贷形式;“抵”,发生地权分割,并以此抵还欠债。清代出现的这些交易手段使农户在保有地权的同时实现其融通性需求,它们与现代金融工具相似,其名称与方式延续并沿用至今。地权转让与收益补偿等交易形式则包括活卖、绝卖、佃权顶退、找价、回赎等,其规则取向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地权所有者的权益。土地经营的合伙制与股权交易亦开始出现。凡此多样化的交易形式,不仅在金融工具缺失的时代充当了资金融通工具的替代,农户赖以济危解困,更促进了土地流转,使生产要素组合与资源配置通过地权市场得以活跃和发展。
简介:语文学科的学习是母语学习,就像孩子刚开始学习说话一样要经历一个很长的积累过程。语文学习不像理科学习那样,是一种一一对应、靠一个系列、一个梯级、一个台阶去提高学生成绩,它最大的特征是依靠积累。语文学习是“慢功夫”,是“慢火煨老汤”式的活,不能来得很快。因而语文教学是“慢的艺术”,这应当成为教育的基本常识。语文老师应当把语文课看作是学生吸收最精致的人文营养的最重要阵地,也是学生精神生命成长的重要场域。所以,我主张语文应当沉静下来,语文应当宁静,语文应当安详,语文也应当沉着。语文,它应当教给学生沉实的文字、沉思的文章和沉淀的文学;语文应当让学生静静地听,静静地读,静静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