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出:"阅读是学生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应让学生在积极主动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维启迪,享受审美乐趣。要珍视学生的独特感受、体验和理解。"这深刻地揭示了阅读教学的本质。
语文世界:教师之窗
2014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