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近年来,大数据发展成为热点,在许多领域大数据一次又一次展现其价值。作为大数据主要利用方式的数据共享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数据共享可以在二次利用中将信息的价值开发出来,其隐藏的巨大数据潜力,使得其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与重视。然而,在数据共享作用日益体现的同时,数据共享过程中公民个人信息遭受侵害的现象也随之引起人们的关注。目前,除了立法角度,保护数据共享中公民个人信息还要做到对共享信息的脱敏化处理,明确信息所有者在数据共享中的授权内容。此外,公安机关在保护数据共享中公民个人信息方面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简介:摘 要: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的数据收集与分析在定位用户的商业价值方面有着重要意义,商家通过大数据评估商业决策,降低商业风险。然而与此同时,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也面临着更大挑战。各类手机app利用平台优势地位强制用户授权、超越权限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等违规操作层出不穷。各类部门监管因为缺乏上位法的规范在实施时权责不明,难成体系。随着国家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愈加重视,相关法律法规也在相继出台,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仍然缺乏具体细致的操作性规范。因此,本文拟从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具体法律对策出发,通过确立举证责任倒置、建立严格明确的赔偿制度、指派个人信息专员和建立个人信息公益诉讼制度,构建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体系。
简介:[摘要]大数据迅速发展的今天,信息能够更快的接受传递,但同时意味着人们的日常生活都在大数据的监控之中。大数据意味着两面性,合理的正常使用它是人们日常生活可利用的工具,而不合理的滥用他则有可能泄漏公民的个人信息,在疫情期间国家采用大数据进行防控,引发了争议。本文主要通过对于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研究,综合我国侵犯个人信息罪的相关规定,对我国关于防控疫情工作个人信息的问题进行探讨。对目前防控疫情工作中个人信息泄漏的实例以及相关的个人信息泄漏案件的侦查过程进行分析,总结对此类案件的侦查重点以及结合此类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对此类案件提出防控措施,分析疫情期间个人信息泄漏的成因,综合成因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提出合理的建议。通过多方面的配合,能够保障我国疫情大数据防控的安全平稳推行,为了我国抗疫工作能够更快的取得阶段性胜利。
简介:摘要:随着手机APP用户的爆发式增长,用户个人隐私泄露事件频发,给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风险隐患,同时由于相应的法律边界非常模糊,使得APP收集个人信息的乱象一直未能得到良好的改善。为此,本文将从对APP权限调用方面的实际调研出发,拟构建一个APP对权限调用的标准体系,降低APP对个人信息收集的强制权限,从而起到对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作用。
简介: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不断飞跃发展,是我国步入了互联网时代。在这个时代下,各行各业开始面临着巨大的改革,逐步向信息化前进,用信息化技术代替传统的手工机械,顺应时代发展,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地提高自身机构的先进性。但同时,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和应用,使得国民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出现较大的隐患,各种各样的的泄露行为不断出现,导致国民的经济利益、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且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窃取民众的个人信息加以不法使用。由此可见,互联网的出现,在不断提升国家经济实力的同时也使得国民的个人安全受到侵害,因此,应当加大对互联网的维护及加强互联网的防御系统,有效的保证民众的个人信息安全,确保民众的个人信息不受侵犯,进一步提高互联网环境的安全性,积极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本文就互联网经济时代背景下的个人信息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及保护方法进行深入探讨,有效提升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简介:通过研究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样本裁判,发现2014年以来个人信息案件数量迅速增长,司法适用中存在个人信息与其他人格权混同、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认识不一、加害行为证明困难、责任程度与损害后果不匹配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一方面是由于现行法律无法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可操作的法律规范依据,另一方面是司法裁判中垄断利益与私权利保护的角力。因此在《民法典》编纂中应进一步明晰个人信息的立法界定,科学确定个人信息收集和运用规则,就《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应删除“为维护公序良俗而实施必要行为”的免责条款,避免对人格权益的过度限制。还应鼓励法官通过个案法益衡量和类型化适用方法,在司法实践中积极从事法的解释和续造。
简介:摘要:随着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的普及,其安装及图像信息的管理、使用与公共场所的个人隐私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冲突,本文意在从法律层面提出一些构思,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进行限制管理,从而更好地协调个人隐私保护与公共安全之间的冲突,在有效监控违法犯罪的同时,尽量减少对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