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克雷顿·克里斯汀生的“破坏性创新”理论以及从中归纳出的“技术的非竞争性”、初始阶段的低端性、易获得性以及消费者价值导向性四个特点,可以得出金融科技是破坏性创新的结论。“破坏性创新”要求监管者必须善于识别金融科技创造的新产品或价值的“改变”;敏锐捕捉具有高度指示效应的“替代性潜力”;预见替代性变化的“结构性冲击”,从而与监管科技有了不解之缘。“监管沙盒”等监管科技的新形式保护创新,努力实现既推动金融创新,又保持金融稳定的双赢目标。转变与创新监管理念、培育科技监管的新模式以及在学习型社会中将监管科技应用于金融科技合规的全过程,是我国创建与发展监管科技的新思维。
简介:<正>世纪之交以来,刑事司法领域的民意表达异常活跃,民意与司法的碰撞引人注目,个别重特大案件中的司法直接被卷入了民意大潮的漩涡,司法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甚至独立性被严重干预,影响了司法过程和结果的公正。由此提出了很多现实的法治问题,即民意应否被司法裁量考虑及实质根据何在,如果可以则能够允许到怎样的限度,如果不予考虑应如何回应及有无补救之术。本文通过对民意影响司法的现状梳理、民意的性质分析、民意表达与法治实现的关系,以及司法与刑事政策的民意策略等方面,展开条分缕析式的实证与理性论证,以期对此现实司法问题的妥当应对提供一些参考。
简介:<正>目次一、混沌初开的中国法学二、上下求索,天上人间——以经济法为例三、青年学子之烦恼——法学研究如何从肤浅走向深入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来到安徽大学法学院同大家作学术交流。法学院的领导和老师让我给大家讲一讲,讲些什么,有两个选择:一是讲讲具体的专题性的理论问题,但我想因为是第一次跟大家见面,专题性的某个问题即使很重要,也讲得很透,面还是窄了些;今天就跟大家讲讲法学研究方面的问题吧——总体性地回顾一下我国法学研究的一些情况,提出一些问题,讲讲自己一些体会,以期能对同学们和青年学者深化法学研究有所启迪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