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会契约不论在政治哲学史上或是作为一种正义理论,都有着悠久历史和重要地位。后来的研究又将其作为一种基于组织理论的个体权利来加以研究,即它是一种将伦理和道德的合法性与合作的战略和行动进行整合的途径。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它又作为经济伦理而被提出来。沿着唐纳森和邓菲的研究途径进行追寻表明,如果社会契约被意识到并被作为网络治理过程加以对待,那么其将适用于组织设置过程。这一洞悉有利于行政学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因为它能够引起人们对行政程序的关注,在这一程序中,信任在持续的契约交往中得以创设,并长期稳定地保持下去。同时,我们也需要一种应用于行政自由裁量的新途径(如道德代理),以认识组织的新兴网络形式及其竞争力和道德潜能。
简介:“普世价值”不是价值中立,而是作为虚假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存在的,其本质在于向全球推广所谓“普世”的“西式民主”和“现代社会价值和制度”。“普世价值”建立在抽象人性论基础之上,严重背离了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的基本哲学原理,并导致了社会文化交往中“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的根本对立,最终陷入了哲学价值困境而难以自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全人类共同价值就是为了有效应对“普世价值”挑战而提出的,这二者可以看作是促进我国文化发展、增强文化软实力和捍卫意识形态安全的双引擎。
简介: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价值,是维系社会秩序、塑造社会风尚的伦理智慧。新自由主义者诺奇克与罗尔斯的正义观在自由问题上无实质分歧,二人争论焦点在于如何看待平等,具体表现在正义基石—权利VS公正、政府角色—最低限度的国家VS多功能国家,以及分配正义—资格理论VS背景制度三方面。分析这些争论对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义观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的群体价值取向和大同理想以及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等思想渊源的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义观可借鉴“最大最小值”规则,从尊重公民基本权利,平等优先于善;合理把握市场机制与国家调控之张力,发挥政府职能;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之关系,缩小贫富差距;建立健全社会扶贫体系,增进百姓福祉等路径,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义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期做好扶贫工作,真正实现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
简介:陆澄得知儿子病危,因而忧闷不能堪,阳明先生批评他爱亲偏了,已是私意。然而当阳明得知自己父亲病危时,却“欲弃职逃归”,这其中的差异值得探究。其实,阳明先生对陆澄的提点是基于理性的考量,但当自己遭遇此种危急时,则依于直觉之情。此情是人性深处的直觉的亲情,顺此情才能心安。安与不安,不是从理论推导、逻辑论证中得到的,而是情感的恰当安顿,心安是儒家面对内在困惑或道德两难处境时选择的依据之一。儒家肯定亲情,但不止于亲情,而是将其扩充、提升为普遍的仁爱之情,将“亲亲”与“仁民”、“爱物”统一起来,确立了由孝及仁.由身、家及天下的实践路向,扩充家庭和谐从而实现社会和谐。这也为我们的现代社会治理提供了有益的启发。今天,我们应当重拾儒学,彰显其在慰藉心灵、和谐群体与稳定社会等方面表现出的重大意义。
简介:管子之著作对法治思想的论述可谓卷帙浩繁,各种关于“道法”的追问亦由是而生。对管子之法伦理思想的探究,重现“缘法而致道”的法伦理图景,或许是理解管子之根基。“引道而入法”乃是管子法治思想之伦理根源,其规范性建构乃是管子为“以法治国”这一统治模式所设立的先决条件;“良法与民心”乃是管子法治思想之伦理要义,其道德性诉求乃是管子所推崇之“法制模式”的应然标准;“至道与宝用”乃是管子法治思想之伦理功效,其现实性作用乃是管子所宣扬的“国道盛行”之目标为君王臣民所带来的实然福祉;“严法与教化”乃是管子法治思想之伦理形式,其明晰性结构乃是管子推崇的“赏罚明晰”之理念所必须具备的重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