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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关于法律原则的性质及其司法适用历来都是法理学界争议的焦点。“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都是法律规范的下位概念,共同构成法律规范的两大要素。在逻辑结构上,法律原则不像法律规则那样具有具体的假定条件、可操作的行为模式及明确的法律后果,因此两者在法律适用方式上亦有重大区别。“法律原则”只是对行为及裁判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为判决指示一定的方向,授权法官在具体个案中依价值判断进行法益衡量并予以适用。

  • 标签: 法律论证理论 法律原则 司法适用 法律解释 哲学基础 视域
  • 简介:由疑难案件所引发的关于道德立场与法律技术之关系的讨论,可以区分为“技术中立说”与“技术修饰说”两种立场.这两种立场都包含部分正确性:技术中立说强调法律价值的独立性和法律技术对法官道德判断的约束作用;而技术修饰说则正确地提醒我们关注法律实践的合理性.但两种学说也都存在重要缺陷:技术中立说忽视了法律技术适用上的争议性;而技术修饰说则消解了独立的法治价值的存在,使法律技术无法独立担当证立裁判结论的角色,却沦为对法官独断的道德立场的话语修饰.我们需要基于裁判何以能够拥有正当性的法哲学思考,对道德立场与法律技术之关系进行理论重构.重构之后的技术服务说不反对法官在裁判时进行道德判断,同时对法官如何进行道德判断提供了实质性的方法论指引与约束.

  • 标签: 道德立场 法律技术 正当权威 服务型权威观
  • 简介:近代德意志法系私法制度创立自然人权利能力制度的主要法哲学依据乃是德国古典哲学中康德和黑格尔的自由意志理论。依据此等自由意志理论,只有具备自由意志这一质的规定性,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才既能谋求自己的利益,又能受理性法则的约束,从而才具备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才可以成为私法上的主体。

  • 标签: 自由意志 人格 伦理人 经济人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邮电管理局:去年八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邮电部召开全国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加强防范、严厉打击处理盗窃破坏通信线路的犯罪活动斗争以来,各地公、检、法机关和邮电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通力协作,采取

  • 标签: 地方党委 犯罪分子 盗窃破坏 危害公共安全 情节特别严重 定罪处罚
  • 简介:本文的研究对象是霍布斯去世后发表的作品:《一位哲学家与英格兰普通法学者的对话》,目前在国内既无中译本,亦无相关研究。这部作品是霍布斯晚年政治法律思想的集中体现:一位哲学家通过与法学者的论辩和探讨,力图批判和改造以柯克法官为代表的英格兰普通法传统及其法律职业群体。本文采用紧扣文本、细致阅读并比照霍布斯《利维坦》的方法,从形式和内容两方面揭示了霍布斯在《对话》中的双重教导:"法律应驯顺,政治需审慎。"前者意指普通法及其职业群体应当服从主权者,而非以"法律理性"自居,避免英国内战的重演;后者即霍布斯在《对话》中提出的理论补充——"王在国会中",以国会两院的智慧和经验弥补君主私人理性的不足、节制私人欲望的泛滥,防止王政蜕变为僭主暴政,从而缓和了其以往的"绝对主权说"。《对话》揭示的教导随着19世纪的革命浪潮传入北美,通过美国的司法审查与大众民主之争,延续了法律人与主权者在现代世界的对话。

  • 标签: 霍布斯 《对话》 主权 普通法 司法审查
  • 简介:转型中国社会正义问题的理论建构,具有三大历史规定性条件:转型的'进行时',需为中国追寻'另类现代性'道路保留必要的想象空间,并兼顾理论建构的开放性、针对性和可行性;正义问题的共时性和整体性,需要把经济、政治和文化的正义问题统合起来;重大'正义事项'的未决性,需仍将视角聚焦于社会基本结构层面。正义是'一致性'与'应得'(dues)的结合,即比较原则与非比较原则的统一。前者界定了正义的形式要素;后者包括法律权利(rights)和道德应得(deserts),界定了正义的实质要素。所谓'反正义的公平',是指符合一致性要求、但不符合'应得'要求的一种正义观念。它包括两种形态:'法律外的反正义的公平'和'法律内的反正义的公平'。这种正义观念的'话语'特质和机会主义特性,既使转型中国的各种社会抗争行动具有了泛道德的证成依据,亦加剧了'反正义局面易循环'的乱象。中国文化中的机会公平传统、20世纪人民共和革命所形成的'后习俗的'道德意识结构、当代中国实践哲学中的'权利话语'及当下中国缺失正义的社会基本结构,分别为'反正义的公平观’’的产生提供了思想渊源、意识结构、话语基础和'背景制度'。保障经济正义/分配正义(落实'实质性的机会公平'和'差别原则')、建构公共商谈(公共自主)的政治机制、厉行法治,是超克'反正义的公平观'的三个方向。从罗尔斯自尊的社会基础及自由优先性适用的特定文明条件出发,转型中国作为'非丰裕社会',应当坚持经济正义(分配正义)的优先性。基于对自尊的社会基础、罗尔斯分配正义原则适用的制度前提、转型中国经济正义问题特殊性等的分析,转型中国的经济正义应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配给正义'。转型中国的'底线正义'诸原则,应包括如下'词典式'序列:经济正义原则(实质性的机会公平原则、差别

  • 标签: 正义 公平 应得 话语 分配正义 公共商谈
  • 简介:法律全球化特别是西方法律全球化的时代背景,引发了中国社会甚或非西方社会中法秩序的二元化:一个是名义上居社会生活主流、整体上来源于西方的国家法秩序,另一个是实际上居社会生活主流却'上不了台面'的、源自于历史传统的民间法秩序。从场域公共秩序逻辑角度所建构之法律全球化背景下的民间法哲学论纲,确立了一种像国家法主体思维一样的民间法主体思维,主张:当下中国法治秩序状态的真正实现不能仅仅倚靠国家法及其所支撑的国家法治秩序,还要仰赖民间法及其所支撑的民间法治秩序;是为法律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法治二元观。

  • 标签: 法治 场域公共秩序 法律全球化 民间法哲学
  • 简介:海德格尔向来很少提及法哲学和政治哲学,而从海德格尔的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研讨班的授课纲要入手,则可以系统地讨论其法哲学和政治哲学理论。海德格尔在现象学存在论的阐释方法的指引下,考察了法权、国家、政治等主题并阐明了其本质。由此可见,海德格尔的政治哲学以政治存在论为奠基,最终表现为政治决断论。

  • 标签: 现象学存在论 法哲学 政治哲学
  • 简介:奥地利马克思主义者卡尔·伦纳将法律实证主义的学说移植到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体系之中,进而提出了一种原创性的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伦纳关注的焦点是财产所有权制度如何在工业资本主义时代实现完全不同的功能。财产所有权在资本主义社会变成少数人对多数人行使支配和控制权的来源。所有权是人对有形物的全方位的法律权力,它一度是自由的保障,但后来却变成资本家控制工人的手段。在伦纳看来,社会主义法孕育于资本主义法之中。随着经济基础的改变,法律的社会功能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在社会主义社会,辅助法律制度将取代财产所有权制度,公法制度将变得越来越重要。

  • 标签: 卡尔·伦纳 财产所有权 资本主义法 社会主义法
  • 简介:白彤东的《旧邦新命》存在着两个问题。首先,白彤东以及其他一些推动儒家政治哲学比较研究的学者们倾向于排斥儒家形上学和儒家元伦理维度,这是由他们对儒家哲学中不同维度之间的关系有所误解所致。其次,白彤东的政治学模型采用了比罗尔斯的薄化理论更薄的处理。我论证这个更薄的处理站不住脚;即使是罗尔斯自己的薄化理论对白彤东的比较研究来说也过于狭隘。因而,更厚的处理也是需要的。

  • 标签: 儒家政治哲学 儒家形上学 儒家元伦理学 薄化理论
  • 简介:<正>本文主要是评论黄翔《儒家政治哲学比较研究中的形而上学和薄化理论——论〈旧邦新论〉中的两个问题》一文。[1]由于该文是对于白彤东《旧邦新命:古今中西参照下的古典儒家政治哲学》一书的评论,因此本文的讨论既关涉黄氏对于白氏著作的阅读及理解,也涉及白氏该书的相关论点。黄氏对于白氏著作的批评主要有两点:一是不认同白氏排斥儒家形上学的态度;二是白氏在方法论上采用了"过于泛化的薄化策略"。本文对于黄氏一文的评论主要针对前一点,第二点则会在前者的基础上间接论及。

  • 标签: 儒家政治 旧邦 黄氏 孔子思想 诉诸权威 政治理论
  • 简介:教育部出台规定,禁止高校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该条款的合理性有待法哲学论证。同意理论基于伤害原则、理性人假设及权力中立性要求反对规制;但权力批判分析揭示了师生关系中的权力利益结构,否定了同意之有效性。应当秉持效果主义法律观,考察师生恋的社会影响,证成禁止的正当性。

  • 标签: 高校师生恋 法哲学 正当性
  • 简介:在《谁之全球化?何种法哲学?》的"第一部分",即《全球化与中国法学:一种开放性"全球化观"的建构》中,邓正来教授对当下中国法学的"全球化论辩"进行了严肃的学术批判。不过,鉴于法学理论的意识形态气质,邓教授的批判从国内层面对当下中国法学"全球化论辩"中的意识形态问题进行了问题化,即揭示了当下中国法学"全球化论辩"中论者之意识形态担当上的"无力"和"被动"。然而,缘于当下中国社会意识形态(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为表征)于目前世界意识形态格局中的不利处境,"邓正来批判"从全球化话语来看(或在国际层面上)也存在着问题,即尽管当下中国法学"全球化论辩"中论者的意识形态担当内在地存在着问题,但他们毕竟在全力担负着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职责,不过,邓教授通过其严肃批判虽然展现出一种"厚重"和"主动"的意识形态担当,但是,即便邓教授的意识形态担当更为有力(甚或更为完善),他也无法及时和完全弥补其批判所会给当下中国社会意识形态安全造成的损害。

  • 标签: 全球化 意识形态 问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