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概述履行马尼拉修正涉及的现有船员证书更换、新入职海员培训与发证适用修正的时间点、健康证书的签发、休息时间要求的实施及与保安有关的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等过渡期间缔约国需要面对的问题及国际上有代表性国家的履约动向,包括:美国政府修改了其国家海员发证规则;菲律宾政府机构已经组织开发了培训课程并对国内现行的海事规则及发证情况进行了审查,同时还组织审查和修订海事培训课程;英国有关机构审议了领导力和管理技巧培训大纲;巴哈马海事局发布了履约指南和指令。

  • 标签: STCW公约 马尼拉修正案 过渡期 履约准备
  • 简介:极端主义犯罪作为一种新型的犯罪,其核心内涵在于它的价值理念的极端性与行为手段的极端性。而作为全球的现实威胁与危害最严重的暴力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一如既往的受到严厉的打击。它们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极端主义犯罪不是以政治指向性为必要条件,但极端主义犯罪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极可能演变为恐怖主义犯罪。然而极端主义犯罪作为一种新型犯罪,它具有不同于恐怖主义犯罪的其他特点。因此,分析它们之间的区别不但能为解读这种新模式的立法现象提供理论根据,而且有益于具体罪名在极端主义犯罪与恐怖活动犯罪的适用。

  • 标签: 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犯罪 极端主义 极端主义犯罪
  • 简介:剥夺特定职业从业权,指对于滥用其职业或营业上的专有知识或特殊技能而实施的犯罪行为或者违背其职业义务,禁止其在一定的期限内或永久从事该职业或营业的一种处罚方式。《刑法修正九》新增加的此项规定,从立法目的、法律条文的逻辑性以及刑罚体系的规定来看其应属于保安处分的范畴,与刑罚和禁止令区分适用。在适用标准方面,"职业"的范围应该从该职业的敏感性,前科者的再犯率,有前科者实施相关犯罪的行业危险性进行界定。在适用程序方面,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随刑事判决书一并宣告,同时应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上诉权等救济权利。

  • 标签: 特定职业 从业权 保安处分 禁止令
  • 简介:摘要2015年江西高考“枪手”只是当前我国大型重要考试代考现象的冰山一角,大量高校学生代考、跨省枪手团伙等现象滋长。《刑法修正(九)》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替代自己参加考试的违法行径正式置于立法层面。代考入刑是保护社会法益、遏制当前发展严峻的代考形势、与国际形势接轨等的必然要求,因此增设考试舞弊罪,且对该罪的定罪量刑进行严格限定尤为迫切。

  • 标签: 代考入刑 社会法益 犯罪圈 考试舞弊罪
  • 简介:自1997年刑法修订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从妨害司法罪中单列出来后,十几年来,对该罪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刑法修正(九)》将单位主体入刑,适应了单位犯罪能力的范围,保障被害方合法权益有效救济的同时也推动了刑法变迁与社会发展的良性共融,使本罪立法日趋合理.但是,增设“情节特别严重”的规定将面临着合理解释的困境,与当前的轻刑化趋势有相悼之处且其刑罚目的合理性也值得质疑.

  • 标签: 刑法修正案(九)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单位主体 情节特别严重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九)》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作了相关补充规定。本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九)》增设的危险驾驶犯罪行为划分为超员类、超速类、危险化学品运输类三种新型危险驾驶案件,并着重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类危险驾驶案件的侦办进行分析探讨。

  • 标签: 危险驾驶 危险化学物品运输 道路交通
  • 简介:STCW2010马尼拉修正已获得通过,文章针对其中涉及海事主管机关的修正项目和内容进行阐述,并从发证、评估和其他三个方面来阐述此次修正对海事主管机关的新要求。

  • 标签: STCW 修正案 海事主管机关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六)》将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枉法裁决行为的入罪,既是预防与惩治枉法仲裁行为的现实需要,又弥补了现行刑法规定之不足。这一新增犯罪的罪名,可考虑定为“枉法仲裁罪”。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正确理解枉法仲裁罪的行为方式、主体范围,枉法仲裁罪与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界限,以及枉法仲裁罪与受贿罪、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的关系。

  • 标签: 刑法修正案 仲裁活动 仲裁人员 枉法裁决 受贿罪
  • 简介:刑法修正(八)将社区矫正正式写入其中,这是我国在刑罚轻缓化发展方向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但是,修正后的刑法在社区矫正执行的范围、内容及主体等具体方面,仍存在亟须完善之处。对这些问题的正确理解及合理解决,将有助于推进社区矫正的司法实践。另外,我国应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现实情况和发展需要,适时地制定《社区矫正法》,以推进行刑社会化的全面发展。

  • 标签: 社区矫正 刑法修正案 刑事执行 立法
  • 简介: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2006年6月29甘通过了第六个刑法修正。该修正对现行刑法作了20个方面的修改、补充和完善,是立法机关对我国刑事领域基本法所作的六个修正中条款最多的一个。该修正做出的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对刑法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罪犯罪主体加以调整,并提高法定最高刑,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罪犯罪主体由“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扩大到凡是有严重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人员;

  • 标签: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刑法修正案 安全生产事故 企业事业单位 犯罪主体 法定最高刑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六)》增加了重大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罪、安全事故报告失职罪、虚假破产罪、上市公司高管背信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金融机构背信罪、违规运用公众资金罪、强迫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罪、仲裁枉法裁决罪9个新罪名,修改了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13个旧罪名。从刑法解释论的角度对这些新增及修改的罪名及其犯罪构成要件等进行解读,对完善我国刑法学理论和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刑法 犯罪 法定刑
  • 简介:死刑制度的修改是调整刑罚结构乃至刑法改革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刑法修正(九)》对于死刑制度的修改具有总则与分则同时修改;被废除的死刑罪名大多是备而不用或备而少用;同时废除暴力犯罪与非暴力犯罪的死刑罪名,并且以非暴力犯罪的死刑罪名为主;废除死刑与限制死刑并存等特点。但仍存在死缓制度的修改不彻底;与联合国公约的规定存有差距;仍有废除死刑罪名的可能性等问题。因此,未来的立法应该明确死缓的法律地位,提高死缓执行死刑的标准;死刑适用标准借鉴《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最严重的罪行"的国际规定;死刑政策立法化,使其不仅能发挥政策的指导作用,而且能彰显法律的强制效力。

  • 标签: 死刑 刑修案(九) 死缓 死刑适用标准
  •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法在讯问制度的设计上过于侧重保障公权力查明真相的职权,使得犯罪嫌疑人沦为诉讼客体,刑讯逼供正是二者的权力权利失衡的必然产物。近年来多起因刑讯逼供造成的冤假错案的爆发使当权者正视这一立法顽疾,在今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以下简称刑诉修正)对讯问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赞扬批判之声共存。本文将简单介绍我国现行的讯问制度,分析草案对讯问制度的修改内容,就草案引发的争议陈述自己的见解,并借域外讯问制度这块他山之石,提出进一步的改革构想以更好地预防刑讯逼供。

  • 标签: 讯问程序 刑讯逼供 刑诉修正案 犯罪嫌疑人陈述
  • 简介:一、第六十三条修改为: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两个以上减轻处罚情节或者同时具备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情节且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也可以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二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修正案 建议稿 量刑幅度 减轻处罚 草案
  • 简介:恐怖活动对于国家的安全、社会的稳定、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产生了巨大威胁,国家须通过刑法中的规定来规制此类犯罪。通过对《刑法修正九》的学习,不难发现新修正后的刑法对于恐怖活动犯罪的制裁变得更加严厉。本文通过对《刑法修正九》中关于恐怖活动犯罪的新增规定的分析,简要论述刑法修正九对恐怖活动犯罪的制裁。

  • 标签: 恐怖活动 刑法 制裁
  • 简介:《刑法修正(三)》对《刑法》第120条进行了较大程度的补充、修改,主要体现在:一、修改法定刑,重组量刑档次。补充、修改后的法定刑既有科学、合理的成分,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二、增设了资助恐怖活动罪,弥补了1997年刑法在该问题上的疏漏。

  • 标签: 《刑法修正案(三)》 法定刑 修改 恐怖组织 97年刑法 资助恐怖活动罪
  • 简介:虚假诉讼是指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方式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该罪的行为主体为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从应然角度讲,其发生领域包括民事诉讼与仲裁.取得法院的支持判决为该罪的既遂标准,成立标准则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刑法修正(九)》明文规定了虚假诉讼罪,并对其竞合问题及司法工作人员的共犯问题进行了规定.

  • 标签: 虚假诉讼 行为主体 停止形态 竞合问题 共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