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之根本,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的保障。侮辱国歌的行为,不仅危害社会公共秩序,还危及国家主权和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在全球化的进程中,文化安全主导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发展,凝聚民族力量,与政治安全关系逐渐紧密。非传统安全因素逐渐取代传统安全因素威胁国家安全,在此背景下,为满足当前国家安全需要,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刑法修正案(十)》增设侮辱国歌罪,既惩治了侮辱国歌的犯罪行为,又维护了国歌奏唱、使用的严肃性和国家尊严。在填补刑法空白的基础上,有效地与《中国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衔接,确保了民族的优良爱国文化传承,保障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简介:关于刑法修正案对"刑法总则"内容修改的合法性问题的"依法"审查,必须回归《立法法》的明确规定,笼统地断言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否有权修改刑法总则内容并不适当。"职业禁止"的保安处分法典化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我国刑法上刑罚与保安处分的二元制裁体系的正式形成,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的修改完善有利于实现限制死刑立即执行的良好功效,但是终身监禁制度的横空出世却使得我国刑法"死刑过多"老问题尚未解决、"生刑过重"新"病灶"业已生成,我国刑罚改革的发展前景可谓喜忧参半。终身监禁的创设性修订完全背离了无期徒刑保留论的基本立场,突出违反了作为刑法基本原则的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经不起刑罚人道主义的正当性拷问,因而理论上应当反思"完全堵塞"犯罪人回归之路的终身监禁的合法性问题,立法上应删除在宣判死刑缓期执行改为无期徒刑之际即事先"预判"终身监禁的新规定,保留无期徒刑"准许假释"等补救措施的既有规定。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亮点是既创新了刑事立法理念,突出了刑法对公民价值行为取向的规范引导,也强化了刑法对重要社会关系的重点保护。同时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法律政策,进一步减少了适用死刑的范围,加大了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惩罚力度。《刑法修正案(九)》的修正,是在不断适应改革开放新情况新问题的现实需要,但过频的修正率,使得《刑法典》的稳定性、权威性不可避免造成一定的削弱,刑法体系的协调性也不可避免受到巨大挑战,因此《刑法修正案(九)》在对制度进行了大胆创新以及丰富现有的刑事法治理念的同时,对刑事法治也带来了些许可能的隐忧。
简介:民事诉权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从其出现的那一刻起,关于诉权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并先后出现过多种内容迥异的诉权学说。然而,要真正的理解诉权的意义,就不应局限于纯理论的层次,而是要回归实践中寻找诉权在权利体系中存在的独立价值,同时探求诉权在权利保护上的实践意义。以这种方法研究诉权,以此为标准讨论诉权的内涵和外延,对于诉权研究具有重大意义,还可促进立法和司法在最大程度上便利和保障当事人诉权的行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对我国刑法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修订,其所呈现的刑法立法的发展方向,主要体现在犯罪范围的扩张和刑罚结构的调整这两个方面。《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20个罪名,并对若干旧罪进行了内容扩充。犯罪范围的扩张方面反映了我国司法权与行政权的消长。随着法治的发展,行政权受到限制,而司法权有所扩大。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刑法中的犯罪范围随之扩张。与此同时,为减少死刑创造条件,我国的生刑也逐渐加重。例如《刑法修正案(九)》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贪污罪、受贿罪设置了终身监禁。通过刑罚结构的调整,使我国刑罚分布更为合理。
简介:【摘要】刑法修正案(八)确立了对犯罪的老年人从宽处罚和不适用死刑的原则,既可以充分反映刑法的科学内涵,更有利于体现刑法的理性和人道,彰显司法文明和法律伦理主义体现了刑法的人道性、谦抑性,是对传统立法惯例的理性回归和超越,也是对世界立法趋势和潮流的呼应,科学性勿需置疑,本人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背景对老人犯罪从宽处罚原则的必要性和从宽处罚的具体含义提出了相关见解。【关键词】老年犯罪从宽处罚宽严相济不适用死刑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2006年《世界卫生报告》显示,中国男性平均寿命70岁,女性74岁,人均寿命72岁。老年人口的绝对数量及其占人口总数的相对比例不断提高,中国已成为一个“老龄型”国家。①无论是从刑事责任与年龄的关系、社会对老年人犯罪的宽容态度来看,还是从刑法的机能、刑罚目的方面来看,对老年人犯罪予以从宽处罚的做法势在必行。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七十二条增加了75周岁的老人作为应当适用缓刑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