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或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具有办理存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出于何种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简介:法官庭外调查权作为审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受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但我国法官庭外调查证据缺乏有力的制约,导致庭外调查权在实践中运行得较为混乱,因此应对监督体系进行重新构建。构建监督体系的前提是保障检察机关在庭外调查时的到场权,以便检察机关采取确认违法、建议处分违法法官及提起抗诉等措施对法官庭外调查权进行有力的监督。
简介: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诉讼中的对抗制之所以能有效地运作,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当事人在庭审中享有异议权;“异议”具有特定而丰富的内涵与坚实的法理基础;异议制度的生成具有深厚的社会文化背景,在诉讼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就我国庭审中控辩双方当事人所享有的异议权而言,立法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行重新检讨与重构,以适应我国庭审改革走向对抗制的需要。
简介:<正>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具体运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在我国,司法解释权分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补充了我国现行法律条文比较原则的情况,适应了司法机关具体运用法律的需要,保证了司法机关依据法律处理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为立法积累了经验和素材。
简介:
简介: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意见北京市检察学会,北京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去年,我们联合召开了有关刑诉法修改意见研讨会,与会代表就刑诉法修改提出了如下主要意见:一、无罪推定不宜作为刑诉法的原则无罪推定与有罪推定均不符合认识规律,都是主观唯心主义的产物。因为他...
简介:<正>台湾现行的惩治贪污贿赂条例,全称《贪污治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2年7月17颁布,共18条。这个条例是一部刑法特别法。全部条文除规定立法目的效力的条款以外,都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条款。《条例》适用于“依据法令从事公务之人员”,也适用于“受公务机关委托承办公务之人”,以及承“受公务机关委托承办公务之人”委托办理公务的私法人,其他团体的职员。后两种适用对象是对《刑法》有关贪污犯罪主体的扩大。这一作法,严密了贪污贿赂犯罪的法网。
简介:链式初查法是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对于传统初查工作的系统总结和大胆探索,由三个纵向发展体系、六个环环相扣的横向工作步骤穿插其中,所构成的一套系统、稳定、快速、便捷的初查方法。实践中,对侦查人员在梳理案件的脉络走向上提供了极大的帮助,对案件突破也起到了相当明显的助推作用。
简介:<正>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彭冲副委员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刘复之检察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两个报告都提出要抓紧制定一部反贪污贿赂法,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的普遍赞同。充分认识制定反贪污贿赂法的必要性,研究反贪污贿赂法的总体思路和框架,对反贪污贿赂立法和起草研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简介:司法权的配置始终是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热点与焦点问题。司法权配置中,不但应当关注司法权力之间的分工、配合与制约,而且应当考量公民权利对于司法权力的制衡作用。本文以公正和效率的实现为价值追求,论证了司法权配置过程中需要考量的制约与配合两大因素,指出了中国司法权配置中需要解决的几个基本问题。
简介:检察机关请求报告与情况说明制度有着深厚的法理依据,有利于统一法律政策界限和执法尺度,促进公正文明执法,维护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应建立健全请示报告与情况说明制度,完善相关规定,明确具体内容和程序,健全考评机制和违背规定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要加强上级检察院的领导能力建设,强化上级检察院的领导权威。
简介:浅议刑事案件赃款赃物的处理胡以鉴,邱灵刑事案件赃款赃物的处理,是刑事诉讼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严格保管,依法移送、上缴或发还,是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对现行有关规定理解的侧重点不同,对处理赃款赃物行为链中的保管、移送、上...
简介:侦查机关干预公民的宪法基本权利,必须事先取得法律的明确授权,并遵循比例原则的限制。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更新,大量技术侦查手段虽未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财产权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却侵入了个人的隐私权领域。对此,应当建立隐私权审查的保护机制,将干预公民隐私权的侦查措施纳入法治的视野。隐私权保护的审查机制应当分为两个阶段,即先审查干预行为是否侵入隐私权的保护领域,再审查干预行为是否具备正当化事由。
简介:<正>在共和国四十三年的历史中,检察机关存在了三十二年。其间,检察机关的自行侦查工作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回顾检察机关自侦工作的历史,有助于我们加深对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侦查职能的认识,增强对自侦工作发展前景的信心;也有助于我们今天从法律监督职能的角度,研究检察机关自侦工作的科学性和进一步完善的措施,加强这方面的制度建设,充分认识自侦工作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检察机关的自侦工作,大致经历了五个阶
简介:<正>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是党和国家一项战略决策。尽管我国对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立法在不断加强,但还不够完善。在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经济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的今天,贪污、贿赂犯罪出现了新的形式和特点,需要制定新的刑事对策。因此,有必要通过对惩治贪污贿赂立法的比较研究,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廉政立法的合理之处,不断完善和发展我国的惩治贪污贿赂立法。鉴于此,本文试就基本上同属于大陆法系的海峡两岸有关惩治贪污、贿赂的法律规范作一粗略比较。
简介:<正>监所检察保障人权的作用,是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监所检察的任务所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的主要职能之一,是通过行使检察权,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监所检察,是人民检察院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就保障人权而言,就是通过监所检察,使看守所、监
简介:纯正的身份犯属于基本的犯罪类型(基本犯),不纯正的身份犯是由基本犯衍生而来的犯罪类型。根据身份在犯罪类型中的规范作用,可将身份犯实质地划分为义务犯、表见的身份犯、责任性质的身份犯。身份犯之有身份者加功无身份者:对于义务犯,一般的有身份者成立身份犯的间接正犯,无身份者成立身份犯的帮助犯;对于表见的身份犯,由于缺乏身份犯之法益侵害的可能性,有无身份者都无法成立身份犯的正犯或共犯;对于责任性质的身份犯,有无身份者应成立基本犯的共同犯罪,或者依据部分犯罪共同说肯定成立不同犯罪之间的共同犯罪。
简介:我国刑法第291条之一对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规定较为笼统,入罪标准、加重量刑的标准均模糊,导致司法实务中对认定该罪的诸多问题产生分歧。本文对此加以具体分析和探讨,以供实践参考。
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几个问题
论法官庭外调查权的法律监督
刑事诉讼中的异议权问题研究
改革司法解释工作的一点设想
教唆犯的概念与成立要件问题研究
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意见
台湾惩治贪污条例的主要内容与特点
反贪案件“链式初查法”的探索与实践
怎样把握非法行医罪中的"情节严重"
关于制定反贪污贿赂法的构想
论司法权配置的两个要素
健全请示报告与情况说明制度的思考
浅议刑事案件赃款赃物的处理
对义务兵犯罪适用罚金刑的思考
刑事侦查中隐私权保护的审查机制
我国检察机关自侦工作的历史沿革
两岸惩治贪污贿赂立法的比较
试论监所检察在保障人权中的作用
“共犯与积极身份”之逆向命题的规范分析
关于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实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