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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建立,凸显了刑事诉讼保障人权措施的中国特色。但就司法实践而言,其能否真正发挥程序效用,则不仅取决于制度本身的科学与否,而且还受外部条件的制约。本文从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刑诉法修改前后的比较入手,在对其内在缺失和外在制约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 标签: 捕押分离羁押必要性法定职责法律监督
  • 简介:刑事审判简易程序选择权是指刑事诉讼程序参与者根据自己的意思,决定启动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后变更该程序以及与该程序相关的事项的诉讼权利。刑事诉讼简易程序选择权在世界各国存在不同的模式,我国目前施行的模式已暴露出一些弊端,应该加以改革,应赋予当事人以简易程序选择权,以便与国际公约的规定相接轨,有利于保护被告的诉讼权利。

  • 标签: 简易程序选择权 启动权 变更权 完全选择权 不完全选择权
  • 简介:作为前置性程序,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应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以实现程序正义和节约司法资源为价值追求,其在本质上是一种具有法律监督属性的社会违法行为干预权。提高相关诉前程序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应根据监督对象的不同,对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进行类型化重构,对于"督促"和"建议"两种诉前程序履行方式规定不同的法律效果。

  • 标签: 检察机关 民事公益诉讼 诉前程序
  • 简介:与其他类型司法鉴定相比,司法精神鉴定较为特殊。精神医学的特点决定了刑事责任能力认定与司法精神鉴定直接对接,且鉴定意见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错误。鉴定人在刑事责任认定问题上的强势、鉴定内容无法通俗化表达、鉴定意见结果不确定等问题客观存在。如果实体的改革无法达到目的,那么对诉讼程序进行调整,如加强程序的参与性,建立重点案件鉴定人出庭制度,选任精神医学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才是化解鉴定意见风险、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

  • 标签: 司法精神鉴定 不确定性 程序解决
  • 简介:瑕疵证据是介于合法证据与非法证据之间的一个过渡性证据,经过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可是,在审查起诉阶段,瑕疵证据补救存在范围不合理、启动方式单一、补救方式狭隘、治愈标准不明确等问题。造成瑕疵证据补救不力,既有"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影响,相关制度规定不够具体,也有辩护人参与程度较低与补救不力缺乏追责等方面的原因。为保证审查起诉阶段瑕疵证据补救的效果,应当界定瑕疵证据的补救范围,拓展瑕疵证据补救程序的启动方式,完善瑕疵证据的补救方式,确定瑕疵证据的治愈标准,充分保障辩护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 标签: 审查起诉 瑕疵证据 补救 完善
  • 简介:本文作者认为,作为死刑控制程序保障之一的死刑复核程序,因部分死刑核准权的下放而出现许多问题,使这一程序失去了最后的程序保障作用,不利于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从加强死刑案件程序保障出发,本文提出两条思路:(1)保留并完善死刑复核程序;(2)废除死刑复核程序,对死刑案件进行三审终审制改造

  • 标签: 死刑复核 程序 完善 三审终审
  • 简介:审判监督程序作为一种特殊救济程序,是一把双刃剑,有积极和消极两面。经过调研发现,我国的再审制度存在种种弊端:申诉多,申诉难,缠诉缠访,反复申诉,导致诉讼秩序混乱;再审理由过于简单,可操作性差,导致无限再审,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终审裁判的稳定性和既判力受到影响,被判决人权利得不到很好保障,等等。改革应着重把握好如下问题:引入有限的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确保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平衡;区分有利于被判决人的再审和不利于被判决人的再审,并分别设计相对应的再审理由;限定申诉主体和申诉期限,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缠诉缠访、反复申诉问题,等等。

  • 标签: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错案必究 判决既判力
  • 简介:2012年《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决定,对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具有进步意义。但新《民诉法》修改后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关第四编"涉外诉讼程序"的立法体例就是问题之一。从新《民诉法》对涉外财产保全和协议管辖的废除着手,探讨涉外程序中的送达、期间、管辖等制度设置的非科学性,建议删除涉外程序整编,其中需要保留的条款分别归置在其他章节中。

  • 标签: 涉外民事诉讼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立法体例
  • 简介:刑事庭前会议程序在运行中形成了分布不均衡和普遍趋同性特点,同时也存在认识偏离和运行异化现象,应当在准确法律定位基础上进行程序规制.基于此,庭前会议程序不能依据是否有律师参与和是否适用普通程序来确定适用的案件范围,主持者也不需要与正式庭审相分离;在内容上一般解决程序性问题,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只能作为庭前会议程序“附带”解决的事项,不应当作为启动庭前会议程序的独立理由;应当赋予庭前会议合意事项的法律效力,但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允许推翻,同时对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予以规制,明确此种情形将导致附条件失权的后果,除非有正当理由才允许补救.

  • 标签: 庭前会议 实践状况 法律定位 程序规制
  • 简介:我国现行诉讼程序在总体框架上呈现结构分立而功能交汇的特征,立案程序在司法行政管理体系上独立于审判程序而在功能上与审判程序混为一体,在当下“大调解”模式下更与诉外解纷程序之间混沌不清。本文以区分司法的社会责任与职业责任为基础,强调立案程序在区分咨询性质的起诉与起诉意向明确的起诉时不同态度,同时确立了我国诉讼要件审查标准,即须有争议存在,且争议具有民事性(平等主体之间)和法律性,从而为转型时期的中国将非典型案件逐步转化为具有可诉性的案件提供可资参考的抽象标准。

  • 标签: 立案 立案程序 民事诉讼 民事司法
  • 简介: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使我国原有的诉讼格局从随时证据提出主义向适时证据提出主义的方向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但是,从举证期限制度的角度就适时证据提出主义对我国现行的诉讼基本框架进行界定,在目前的立法和诉讼实践当中已成为焦点问题。为此,有必要结合国外的有关基本模式,对现行《民事诉讼法》的修订进行研讨、论证,并且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

  • 标签: 程序的理性 举证期限 立法建言
  • 简介:<正>在我国,立法程序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而是零星地分别规定在宪法和全国人大、地方人大及国务院组织法中,挂一漏万,缺乏严密性和整体性,制定后的某些法律、法规缺乏应有的科学性。要改变这种情况,第一是要树立立法也要依法的观念,转变那种随意立法的陈旧意识;第二要制定一部《立法程序法》,为立法的科学化提供法律保障,使立法有据,立法有规,立法有效。立法程序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法律、法规所应遵循的规范,该法是一个独立的基本法律,与选举法、组织法具有同等地位,仅次于宪法,它的重要性在于将立法纳入法制轨道,使之程序化,

  • 标签: 立法程序 地方人大 法律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律案 地方性法规
  • 简介:为了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实现对立法有序性和立法科学性的追求,和对有限立法资源的有效分配,立法规划制度在上世纪80年代在我国产生发展起来,并逐渐成为一种立法惯例。但是与立法实践中立法规划的蓬勃发展不一致的是立法规划理论研究的薄弱。这导致立法规划存在制度非法定性、执行率较低的特点,因此文章针对立法规划存在的问题分析了立法规划在中国的产生背景、制定的科学性标准和编制的程序性控制。

  • 标签: 立法规划 科学性标准 程序控制
  • 简介:鉴于刑事审前程序裁判权之主体在实现保障人权和正确行使国家追诉权及维护程序公正等方面所具有的重要功能,我国立法应当确立法院在审前程序的裁判权主体地位,以便使审前程序的控、辩、裁结构逐步得到完善,使之更符合程序制约的原理,从而更加科学化。

  • 标签: 裁判权主体 司法审查 公正裁判 人权保障
  • 简介:《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了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强制医疗属于诉讼活动,故检察机关对其具有法律监督的职责。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都较为系统地规定了强制医疗程序中的细节性问题。但强制医疗程序仍存在证据标准不明确、程序设置不完善、审判形式化、执行监督形式模糊等问题,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增加了困难。用比较研究、个案研究的方法,以强制医疗的启动、审查、决定和执行四个阶段为时间轴,对检察机关遭遇的法律监督问题依次进行了分析并试图找出符合中国国情的解决途径。

  • 标签: 强制医疗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
  • 简介: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是《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专章规定的特别程序,相对于现行刑事诉讼法更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规定还需要完善,以进一步有利于对刑事诉讼中的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应当从程序法的角度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原则作出特别规定;应明确肯定无罪推定原则;应增设特别帮助和保护原则;应增加规定讯问时辩护律师在场;应为刑事诉讼中的未成年人设置特别的程序法律后果。同时,关于合适成年人在场和针对未成年人的强制措施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 标签: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 法律后果 成年人在场
  • 简介:论行政处罚程序的基本原则宋超“理性是法律的生命”,作为贯穿于行政处罚程序法律规范始终的,统帅和支配行政处罚程序法律规范的精神内核的基本原则便是行政处罚程序的理性。一个国家和地区可以没有成文的行政处罚程序法典,但不可回避这种贯穿行政处罚程序法律规范始终...

  • 标签: 行政处罚程序 听证程序 行政裁决 行政处罚法 当事人 基本原则
  • 简介:《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与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将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定位于"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相比,两者并无实质性的区别。立法的这一规定及对司法确认程序的确立,既充分体现了国家希望最大程度地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力量来化解基层社会的矛盾与纠纷,同时又明确了人民法院的审查与确认权,从而体现并落实了"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具有相当的现实合理性。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与调解实效的发挥,尚需相关配套制度的统筹安排与一体跟进。

  • 标签: 人民调解 协议效力 民事合同性质 法律约束力
  • 简介:我国民事诉讼法少有当事人收集证据制度的规定,当事人缺乏收集证据权利的程序保障使证明责任制度、举证时限制度、证据交换制度在诉讼过程的运作中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制度依托。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在证据收集与提出上的当事人主义是以当事人享有收集证据权利程序保障为基础的。我国民事诉讼法在证据收集与提出方面的修改,应借鉴国外相关规定,建立我国当事人收集证据权利的程序保障。

  • 标签: 民事诉讼 证据收集 程序保障 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