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刑法修辞学借助于语言这一媒介增强自身的解释力,并通过说服、论辩而取得客观性与主体间性。修辞的运用可以使刑法学家在建构理论之时,能够在法官、刑法学家和受众之间找到一个大致可以接受的理论方案,使刑法学家说着晦涩的行话、法官自行其是、民众茫然应对的尴尬局面得以自行消解,从而使刑法理论的解释力、司法判断的可接受性、民众对刑法规范的自愿认同成为了一种可能。当然。现代刑法学还应重视修辞学在立法语言选择与刑法解释中的具体运用,即不仅重视刑法立法语言的明确性,避免含糊不清的语言表述,而且还需要把可接受性作为判定刑法解释是否达到目的。从而是否合法的终极性标准。
简介:法学的应然价值主要体现为解释法律、发展法律、整合法律以及为立法作准备等四个方面,中国经济法学的应然价值也可以从这四个方面展开。中国经济法学较好地释放了自身的应然价值,无论是在解释法律、发展法律、整合法律还是为立法作准备等方面,学者们在30年的时间里提交了一份可观的成绩单。然而,国内学术界尤其是法学界对中国经济法学的价值存在某种程度的质疑,其中的肇因是多方面的,一是质疑者的偏见和傲慢影响了其评价的公正性;二是对整体的法学的科学性的质疑影响了经济法学的价值评判;三是中国经济法学在实然价值与应然价值之间还存在一定距离。为消解质疑,中国经济法学应当采取一些对策,包括转变学术研究目标定位、创新学术研究方法、重视学术形象塑造、优化中国经济法学的学术形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