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经济法学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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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学的应然价值主要体现为解释法律、发展法律、整合法律以及为立法作准备等四个方面,中国经济法学的应然价值也可以从这四个方面展开。中国经济法学较好地释放了自身的应然价值,无论是在解释法律、发展法律、整合法律还是为立法作准备等方面,学者们在30年的时间里提交了一份可观的成绩单。然而,国内学术界尤其是法学界对中国经济法学的价值存在某种程度的质疑,其中的肇因是多方面的,一是质疑者的偏见和傲慢影响了其评价的公正性;二是对整体的法学的科学性的质疑影响了经济法学的价值评判;三是中国经济法学在实然价值与应然价值之间还存在一定距离。为消解质疑,中国经济法学应当采取一些对策,包括转变学术研究目标定位、创新学术研究方法、重视学术形象塑造、优化中国经济法学的学术形象,等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经济法论丛》 2013年2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