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仅仅把"以审判为中心"解读为"以庭审为中心"和"以一审为中心"是一种片面解读。这种解读不符合大陆法及我国的司法传统和诉讼模式,其观点建立在三个错误的理论预设之上,且自身存在逻辑问题。"以审判为中心"应解读为以"审判权"为中心,其内容包括:在审判权与司法系统外部权力的关系上,要建立审判权抵御外部权力干预的机制;在审判权与其他诉讼权力的关系上,要构建新型的侦审关系、控审关系和审辩关系;在法院内部,应当实现审判权与行政权的分离,并在法官的录用、任命、晋升、惩戒等方面进行独立于行政权的人事制度改革;在审判庭内部的运行机制上,应当重构支持审判权运行的三大言词证据规则。
简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一重大判断同样适用于卫生健康领域包括医疗服务领域。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内涵极为丰富,在发展方向上,要更加注重体现医疗事业的公益性,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可及性;在发展方式上,要更加注重人才、技术、专科、学科等内涵建设和发展,控制好规模数量;在专业结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