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一直是世界各国完善法律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据统计,目前全国法官队伍人数30多万人,律师业人数超过15万人。曾因发生严重的法官与律师受贿行贿案,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按照中央要求,分别在本系统内进行了较长时期的教育整顿,其重要成果就是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2006年3月发生在天津的“法官打律师”事件沸沸扬扬,使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更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作为建设法律大厦的两大支柱,法官和律师的关系有必要作为战略课题研究和完善。
简介:<正>《南开学报》1991年第5期刊登金岩的文章《试论执行职务中的侵权行为》,摘要如下:对于执行职务中的侵权行为,人们常用职务侵权的提法加以概括,这是不科学的。应该指出,执行职务的侵权行为与职务侵权行为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第一,从立法上看,两者是由两个法律加以规定的。民法通则第121条的民事责任是指执行职务中的侵权责任;而行政诉讼法第68条所规定的赔偿责任则是指由职务侵权行为引起的行政法律责任。第二,从侵权行为本身的构成看,职务侵权行为是一种行政侵权行为,它表明职务活动本身就构成侵权。与之相反,执行职务中的侵权行为则表明侵权行为的发生是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而职务活动本身并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