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上的重要原则,其基本内容是种类法定和内容法定。对物权法定原则有诸多讨论,包括在立法论上的物权法定主义和物权自由主义,以及解释论上的是否对物权法定予以缓和。本文所关注的,是物权法定框架下,可以通过登记公示意思自治内容的地役权制度是否是对物权法定原则的背离,以及其功能和作用。通过对罗马法上的历史的梳理、对大陆法系相关趋势和限制的考察、对普通法上各种役权及类似制度的简要对比,本文认为,地役权确实具有意思自治的特性,但是远达不到物权自由的效果,其仍在物权法定的框架下,而且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类型和内容的法定。地役权可以孕育新的权利类型,可以在维持用益物权框架稳定的同时,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简介:在空间的场域下,边缘压迫会致使“卑贱意识”与“贱民”产生,其症结在于边缘空间中的种族、民族、性别、群体及其文化价值无法获得应有的承认。从福柯开始,到多元文化主义,再到后现代激进地理学,不约而同地采取了一种差异性空间的方式来贯彻“为承认而斗争”的战斗口号,以期建构起一种全新的空间格局来实现对同一性霸权的替代。但以差异政治凸现出的承认叙事,其缺陷在于不仅忽略了形成边缘压迫的物质基础与历史过程,而且也回避了个体行动的建构性责任,从而抽掉了为承认而斗争的真实基础,最终造成了一种价值与现实之间的错位。针对由此而造成的边缘革命困境,西方左派提出了诸多解决方案,但都陷入了革命主体的“空场”和行动的“裂隙”之中。我们的立场在于,回到马克思的“历史科学”,从根本上扬弃西方意义上的边缘决定论,将边缘空间的承认话语转变为一种突破资本主义“薄弱环节”的历史实践,从而将对同一性霸权的斗争体现为一种现实的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