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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般人格权和侵权法的结构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互动关系。在一般条款式的侵权法模式下,承认一般人格权保护人格利益的需求会大大降低。但由于传统法中侵权责任的成立,以损害发生为前提,以损害赔偿为唯一后果,这导致仅通过一般条款式的侵权法条款不足以预防侵害行为的发生,正因为如此,瑞士民法典承认了一般人格权。德国侵权法三个小一般条款的结构一方面推动了一般人格权的承认,但另一方面又阻碍着一般人格权融入到民法的整体框架中。从立法技术的角度来看,一般人格权的发展是侵权法对人格利益保护不足的产物。

  • 标签: 一般人格权 侵权法 结构互动
  • 简介:现代社会的转型,尤其是城市化的推进,显著地引致了行政任务的扩展及其任务结构的转变。行政任务的数量、范围,以及内涵发生了变革性的扩张。传统行政法模式已然难以应景式地阐释和消解诸多现代性行政法问题。适应行政任务的多元化,现代行政的作用手段和组织形态因而呈现有别于传统的、多样化的特征。现代行政法因而面临结构性的变革,以回应社会发展对行政任务多元化的诉求。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从控制行政权取向的行政法学向行政任务取向的行政法学的转变,则成为现代行政法发展的一种趋势。

  • 标签: 行政任务 行政作用手段 行政组织形态 结构性变革
  • 简介:现行单位刑事责任的立法规定是以单位犯罪是一个犯罪行为为理论前提的,因而存在诸多理不断、剪还乱的理论死结。为此,有必要重新审视单位犯罪的形态结构,理顺犯罪单位与犯罪单位成员之间的罪责关系。通常所说的“单位犯罪”实是一种特殊的犯罪聚合体,具体包括两个犯罪行为:一个是客观实在的由单位成员实施的自然人犯罪;另一个是法律拟制的单位犯罪,即源初意义上的“单位犯罪”。这两个犯罪行为因“为单位谋利”的单位成员行为在法律评价上的双重性而被立法者人为地聚合在一起,但单位责任和单位成员责任在构成和追诉上应当是各自独立和分离的,二者并不牵涉或互为前提。

  • 标签: 单位犯罪 形态结构 单位成员 单位利益 责任分离
  • 简介: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产业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结构性调整,势必会引起原有的劳动关系发生相应变化。从整体和长远来看,这种变化从本质上有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但是在短期内不能完全缓解劳动力供给的结构性矛盾,加上企业管理层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原因。实际上有可能影响到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解决问题的关键除了在立法制度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执行规则之外,尤其要注重通过严格行政执法和加强管理,协调好企业利益与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同时,还要加强政府监管,强化工会作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 标签: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劳动关系 劳动者权益保护
  •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目前,"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已经拉开帷幕。此项改革旨在促使刑事诉讼以审判为中心,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以审判为中心"的内涵外延、改革路径,"以审判为中心"与"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庭审实质化、庭前会议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的关系,还未形成定论,理论界和实务界仍在进行积极的探索。在此背景下,本刊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审判中心研究"创新团队组织本次笔谈,从宏观与微观、理论与实践、现实与未来等角度展开讨论,以期为此项改革提供智识支撑。

  • 标签: 认罪协商 酌定不起诉 不起诉决定 被追诉人 刑事和解 刑事审判
  • 简介:古典自由主义的方法论个人主义是一种真个人主义,它强调个人的“理性不及”与公民社会传统的秩序支撑。古典自由主义主张有限政府,反对干预主义,强调多边主义只是~种补充保障,自由国际经济法秩序必须从国内市场经济、单边自由贸易及其制度化法治开始,但最终植根于国内公民社会及其道德、习俗、宗教和传统。自治型公民社会的衰落与干预型公民社会的兴盛表征了新自由主义全球化国际经济法体制及其自由国际经济秩序的合法性危机。在古典自由主义基础上复兴公民社会及其非正式文化传统秩序,是国际经济法合法性危机的根本解决之道。

  • 标签: 全球化 国际经济法 古典自由主义 个人主义 公民社会
  • 简介:“天坛宪草”之孔教入宪,既关涉最宏大的时代变换,又触及最微小之个体心灵,因此引起当时最激烈的立宪争议并泛溢于社会各界。本文试图利用天坛制宪的原始史料,走进制宪语境,梳理双方之共识与争议,以发现孔教入宪的历史语境、时代问题与解决方案,即孔教入宪的发生机制与规范结构。孔教入宪的制宪讨论凸显了近代立宪者对民性与国情的判断,在“民国理想”与“国民现状”的巨大“势差”中,“教”的提升、整合与支撑功能被不断强调。只要“势差”不变,“教”的发生机制就必然内嵌于宪法之中,并具体落实为可接受的宪法规范,发挥其独特的功能。而且,“教”的规范结构形成了近代中国宪法的核心功能,凸显了近代中国宪法的二元正当性以及中国近代转型的复杂与艰巨。

  • 标签: 天坛宪草 孔教入宪 国教 国家教化 国民教育
  • 简介:今年是费孝通先生完成他的博士论文《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80周年,对《江村经济》的研究已经很多了,笔者拟选取家庭制度和财产权利这个角度,对费老的《江村经济》一文进行浅略地介绍和分析。

  • 标签: 《江村经济》 财产权利 婚姻形态 家庭结构 农村 民国
  • 简介:公司治理结构受各国不同的经济、政治、文化背景决定,是一种“路径依存”型的发展,各国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实质上都是在传统的框架内改良,是制度适应文化,而不是文化适应制度。依手独立董事的“一元制”和依托独立监事会的“二元制”各有其不同的存续背景和所应对的公司治理课题。前者重在解决“管理者剥削股东”的问题,后者重在解决“大股东剥削小股东”的问题。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背景和所面临的公司监控课题与“一元制”截然不同。在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不能解决其所欲解决的问题,监事会运作失败并非该种制度本身存在问题,而是制度运行机制不当的结果,因此,应当超越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异向思维,独立董事机制的引入应在传统框架中行动。最佳的选择是,许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以章程选择合适的监控机制,允许不同的治理结构在一国内部同时并存、共同竞争。

  • 标签: 公司治理结构 改革 股东 股权 独立董事制度 中国
  • 简介:中国古代社会的大一统秩序,是由政统、道统、法统、社统等四个子系统共构。而成的权威秩序。在此共构的大系统中,政统发挥着整合的功能,在整个权威秩序中居于主导地位;法统得到政统的支撑,体现道统的价值理念,在国家公共领域建立强制性的规范秩序,在社统区域维持最低限度的规范秩序。根据社会秩序各子系统的相互关系,法统可分为三个结构性区间:暗弱区,在秩序体系的上层区域,政统发挥主导作用,法统的规则不明确,发挥的功能弱小;强力区,在秩序体系的中间层,规则明确、功能强大;衰弱区,在秩序体系的下层,有规范而难以执行,法统功能越是靠近边缘区域越是衰弱。本文通过对中国古代社会权威秩序的解析,进而阐释中国古代法统与政统、道统、社统的共构机理,客观认识其内在合理性和局限性。

  • 标签: 超级国家社会 权威秩序 法统 结构与功能
  • 简介:布莱克斯通因其撰写的《英格兰法释义》在普通法传统和法律思想史谱系中居于重要位置。布莱克斯通之所以重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英格兰法释义》以一种清晰优美的著作结构,对此前杂乱无章的普通法内容进行了整合。本文试图对《释义》的结构来源进行知识考古学层面的考察,以此展现布莱克斯通在整合英国法内容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并加深对于罗马法传统和普通法传统相互影响和交融等问题的理解。

  • 标签: 布莱克斯通 《英格兰法释义》 《法学阶梯》 普通法传统
  • 简介:<正>一、中国传统民间调解的过去(一)民间调解在传统中国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这是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的反映,即在"礼治秩序"下乡土社会以内生性的社会模式来解决冲突和纠纷,①尽量避免诉诸官府。在此基础上,大量的社会纠纷通过民间调解的方式得到解决。到了革命根据地时期,民间调解依然是一项主要的纠纷解决方式。

  • 标签: 人民调解制度 民间调解 城市社会结构变迁 人民调解委员会 功能调适 纠纷解决机制
  • 简介:实证分析表明,大小非解禁虽然已持续近两年的时间,但我国上市公司现阶段的股权结构总体上仍呈现出高度集中的特点。然而,变革中的市场、法律和政治所形成的合力将推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总体上从高度集中模式向相对集中模式逐渐转型。我国上市公司现阶段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阻碍了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引发了较为严重的公司治理问题,股权结构的转型为公司治理问题的缓解提供了契机。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有多种类型,比较而言,既有控股股东又有制衡股东的股权结构更有助于改善公司治理绩效,因此,它应当成为大小非解禁过程中政策引导的目标。

  • 标签: 股权集中 股权制衡 大小非解禁 股权结构转型
  • 简介:马建忠的《法律探原》是近代中国第一部法理学著作,是一部未受日译法律语词影响的文本。该书采用“法”、“律”分立的语词结构,“法”指一切规范及原则,“律”指制定法。随着日译语词体系的传入和实证主义法学的盛行,“法律”一词逐渐占据中心地位,从而取消了马建忠继承传统法思想并结合西方法所开创的法学思考方向。简要追溯中西法学史,证明“法”、“律”分立结构对应的法观念具有真实性,“法”、“律”保持意义差异和对立的张力是必要的。“法律”替代“法”和“律”,不是法律语词现代化问题,而是一个人为干涉语词自然发展的不成功的案例。

  • 标签: 马建忠 《法律探原》 “法律” “法” “律”
  • 简介:本文以工业社会中工业事故和职业危害导致的人身伤害以及类似人身伤害的特征的分析为切入点,探讨受雇人人身伤害的赔偿与补偿问题,并通过受雇人人身伤害赔偿、补偿规则的历史演变,分析受雇人人身伤害权利救济方式的转变,即由侵权行为法向社会保障法的过渡及二者在受害人权利救济方式中结构的调整:现代社会中,侵权行为法在权利救济结构中所占比重的下降和社会保障法所占比重的上升是历史的必然.

  • 标签: 侵权行为法 社会保障法 受雇人 人身伤害 权利救济 补偿规则
  • 简介:当事人结构对诉讼激励的法律构造有着决定性影响。诉讼当事人结构有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之分。在民事诉讼中,表层结构以当事人之间的对抗为其基本特征,决定着诉讼收益的有无;深层结构则表现为当事人在功能上的"三位一体",决定着诉讼收益的归属。二者共同作用,使得民事诉讼的激励机制内嵌于诉讼制度本身,激励着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行为。环境公益诉讼当事人结构的差异,不仅表现在表层结构上从对抗走向协作,而且表现在深层结构上"三位一体"的破裂,从而形成社会公众、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以及原告律师三者之间的双层委托代理关系,环境公益诉讼的激励困境由此产生。双层委托代理关系中高昂代理成本的存在决定了原告律师应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激励对象,而"败诉方负担规则"因同时具备正诉激励、滥诉预防与行为矫正三重功能而成为激励律师的最佳举措。

  • 标签: 当事人结构 委托代理理论 代理成本 败诉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