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客观必要性1、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统一不能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主要表现在:(1)不适应我国政府职能的划分和税收制度的改革。在国家承认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政府职能作用越来越明确,若仍然实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统一的制度,不利于税收制度的进一步改革,企业可能出于自身的考虑,利用税法的不完善,通过直接调整会计数据、修正某些财务决策等,以实现少缴税的目的。(2)不能体现税法的严肃性和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一般由财政部执行,无需经过立法程序,而且各级财政、企业主管部门均有权制定或补充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税收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