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村官”虽小,但权力不小,而且一旦产生腐败,其社会危害性往往较大,也是引起农民越级上访和农村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亟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04—2007年河南省鄢陵县检察院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196件,其中,反映农村干部经济问题158件,占受理总数的80.7%。涉嫌贪污120件,挪用30件,其他8件,反贪部门立案16件。通过对2004—2007年本院办理的村官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分析,梳理村官职务犯罪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简介:从2007—2010年调查情况来看,S市网络犯罪呈多发趋势,犯罪结构上多样化、类型集中,犯罪主体上年轻化,犯罪手段上利用计算机实施其他犯罪较多。因此,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和快速普及,防控和惩治网络犯罪须予以高度重视。我们应从完善立法、强化侦查与网络监管,加强特殊人员管理,健全风险研判体系等着手,提高网络安全,防止网络犯罪。
简介:面对近年来呈高发态势的经济犯罪,我国从立法到司法实践中,都对这类犯罪给予了高度重视,集资诈骗罪作为该类案件的典型代表,在定罪量刑上频现争议。从这一现象背后折射出对于这类犯罪定罪标准不明确,量刑依据模糊的现象发人深省。民间集资行为是以民间借贷合同关系为基础的,对于这种行为如何能够成为集资诈骗罪,是一个从民事行为到刑事犯罪的过程,因此,从民法视角对该问题进行分析,试图找出民刑之间在该罪认定上的区别和衔接,并提出完善的相关建议。
简介:我国2010年五机关颁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虽然在适用程序上进行了系统的规定,但在裁判程序的独立性、诉讼效率、二审程序救济及相关配套制度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目前世界各主要国家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程序模式主要有审前证据禁止动议、审判之中的审判、声明异议和庭前听证几种,其形式虽然各异,但背后所蕴含的价值考量却具有极大的相似性。针对我国目前的立法及司法现实,应借鉴国外规定,建立以庭前排除为核心,以审中、审后救济为辅助的多层次的程序结构,为排除非法证据提供有效的操作平台。
简介:人口流动频繁的大城市中,外来人口犯罪问题是当前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外来人口犯罪原因复杂,在治理的过程中,不可能单靠提高打击力度就能根治,必须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可以从外来人口道德、法律和职业能力培训,外来人口管理体制与模式,社会保障体系和维权体系,司法制度改革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维护外来人口合法权利,保障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法制环境。
简介:死刑民意实证调查显示,废除非暴力犯罪死刑适用已经具有相当程度的公众认同和民意基础;在应否用终身刑(无提前释放可能的无期徒刑)作为死刑代替措施的态度上,尚存在民意与理性的悖论;错案的可能存在可作为引导死刑民意的突破口。
简介:法庭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首要职责,需借助于控辩双方提交到法庭的证据,做到兼听则明。实证研究表明,法官对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持着既怀疑又支持的矛盾态度,这使得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制度价值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受到折损。从社会学制度主义视角考察,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制度有效性缺失,在于其与刑事司法制度整体价值发生疏离,而且与国家权力体系没有形成制度性认同机制。为使裁判者真正获得来自辩护方的证据,需从正式和非正式制度建设方面共同改进。
简介:对中国刑事和解的功能尚有进一步深入讨论的必要。以刑事案件“私了”这一中国本土问题之解决为分析起点,可以发现,中国刑事和解有其独特功能,它不仅有扬弃“私了”这一本土法治资源利弊的潜能,而且有沟通国家法与民间规则以助益刑事法治建设、增强国家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重大价值。
简介:醉酒驾驶行为的危险性是其刑事可罚性的前提,而危险性的大小则应成为危险驾驶罪量刑的主要依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越深,其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受酒精影响就越差,驾驶行为的危险性就越大;同时驾驶车辆的大小及车型不同,对其他道路交通参与人员的危险也不同。因此在确定醉驾案件的基准刑时应以被告人的醉酒程度为主要依据,同时考虑到驾驶车辆本身的危险系数。此外,醉酒驾驶行为的实际危险大小还取决于被告人的驾驶能力、驾驶车辆本身的安全状况、行驶路段的实际交通状况及驾驶行为的实际表现等因素,这些情节在确定从轻处罚或从重处罚时均有重要意义。
简介:刑罚无疑具有预防犯罪的价值,这种价值体现在犯罪人作案前对刑罚风险的主观估计,而犯罪人自身对刑罚认知上的偏差,会影响刑罚预防价值的发挥。传统上,青少年犯罪常被认为是一种“不计后果”的犯罪,其实犯罪青少年对刑罚风险的感知、判断并不弱于其他犯罪人,刑罚对青少年犯罪仍有重要的预防作用,只不过其作用的大小因犯罪青少年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有所差异。另外,一些相关因素,也造成了刑罚对部分犯罪青少年预防作用的“缺失”。
简介:刑事抗诉是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长期以来,刑事抗诉普遍存在抗诉数量不多、力度不大、效果不佳的现象。通过对抗诉案例的实证分析发现,抗诉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表现为:抗诉的理由阐述不充分、案件分歧的焦点抓不准、检察机关上下级之间没有形成合力以及审判机关内部的请示制度的影响,等等。提高抗诉质量,增强抗诉效果,应当强化监督意识,完善刑事立法,准确界定抗诉理由以及普遍适用量刑建议等。
简介:公安机关适用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存在着办案质量不高、执法不严、保障人权意识不强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缺失监督和监督不严,加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适用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尤为必要和重要。
简介:本文以浙江腐败“名托”赵某被判刑作为引子,研究介绍贿赂罪与行贿、受贿共犯界限问题。通过论证,笔者认为介绍贿赂行为是一种行贿、受贿的帮助行为。我们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将两者进行区分。
简介:在危害结果是犯罪对象的转化形式且发生了法定危害结果的对象错误案件中,行为构成犯罪既遂只要求法定的主客观要件在性质上具有一致性,而不要求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内容完全符合.行为人对错误的对象持何心态与对象错误案件的定性无关.行为人只实施一个故意杀人行为,不可能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两罪名,因而不可能构成想象竞合犯.本文还就犯罪客体、主观罪过等相关理论问题提出了若干个人见解.
简介:讯问犯罪嫌疑人在审查逮捕制度中具有重要意义,这得到了检察机关话语层面的认可。调查发现,讯问并没有达到话语层面的强制性要求,是否讯问以及如何讯问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具体讯问侧重于获取有罪供述,但也兼顾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的疑点;整个讯问过程权力化色彩浓厚。此种状况有其内在原因,难以作出否定性的评价。未来应该从权力正当性的角度关注讯问的制度意义,并由此进行相关制度的改革。
简介:面对刑事案件量激增的社会现实,为实现案件的有效分流,更好地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对轻微犯罪切实贯彻宽缓刑事政策,浙江省绍兴市基层检察机关进行了认罪轻案程序改革,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要构建独立的中国式认罪协商制度,必须修改《刑事诉讼法》,建立全面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在场制度,明确适用认罪协商案件的范围,赋予认罪协商以明确的法律效力。
简介:通过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的实证分析,发现抗诉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主要方式,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可以有效防范和纠正冤错案件。由于检察机关性质定位的不同,抗诉在中外审判监督的形式和条件不尽相同。在我国,抗诉分为对事实认定错误提出的抗诉和对法律适用错误提出的抗诉。当前,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权的方式主要有抗诉和检察建议。与抗诉相比,检察建议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法律效力弱化等缺陷,只可以作为抗诉的补充形式,因此,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路径,在于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
简介:近二十年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态势有日趋严峻之势。未成年人犯罪的生成特点与单纯社会预防存在的不足决定了有必要将情境预防纳入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中,而未成年人犯罪类型集中、情境预防较少受国情差异影响则使其具备相当的可行性。
鄢陵县村官职务犯罪的调查分析
苏州市2007—2010年网络犯罪调查分析
民间集资行为异化为集资诈骗罪的分析研究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程序研究——以庭审程序为核心的分析
郑州市金水区外来人口犯罪实证分析
论我国死刑改革的罪刑选择及民意引导——基于死刑民意实证调查数据的分析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制度有效性分析——以社会学制度主义为视角
中国刑事和解的独特功能——以刑事案件“私了”问题之解决为起点的分析
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量刑情节的把握———对59件危险驾驶案例的调查分析
刑罚对青少年犯罪预防价值的调查与分析——以天津市为背景的研究
刑事抗诉效果的实证分析——以珠海市检察机关2003—2007年刑事抗诉案件为视点
强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法律监督的实证分析及理性思考——以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为分析蓝本
介绍贿赂罪与行贿、受贿共犯界限之分析——由浙江腐败“名托”被判刑所引发的思考
对象错误条件下犯罪既遂的认定问题研究--对一例故意杀人案的定性分析
审查逮捕制度运作中的讯问程序研究——以四个基层检察院的情况为分析素材
构建中国式认罪协商制度的实践探索——浙江省绍兴市基层检察机关认罪轻案程序改革实证分析
论抗诉在刑事审判监督中的职能与完善——基于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的实证分析
论未成年人犯罪情境预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三省市未成年犯实证调查为分析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