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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民族区域自治是一项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模式,是我国的三大民族政治制度之一,本文分析了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必然选择,民族区域自治号主法制血肉不可分割的关系。

  • 标签: 中国 民族区域自治 民主法制建设 民族问题
  • 简介:中国古代民族法是多元一体中华法制文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充分尊重和发掘少数民族自身的法律文化,又强调民族凝聚力和国家主权统一,既注重政策,又注重法律,既赋予少数民族“自治”权,又促进地方的法制化管理,有效地维护了边疆民族地区的稳定和经济、文化的繁荣昌盛。

  • 标签: 中国古代民族法 历史演进 精神特质
  • 简介:我国是实行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刑事追诉制度的国家。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范围主要有三,其中第三自诉案件存在的问题尤其突出。本文对第三自诉案件的存在问题作指出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改革和完善的建议。

  • 标签: 第三类刑事自诉案件 存在问题 完善
  • 简介:为隆重纪念第47个世界环境日,2018年6月3日,由天津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分会、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主办,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承办的天津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分会2018年学术年会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讨会成功举行。会议主题是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奋力推进美丽天津建设。

  • 标签: 世界环境日 资源保护法 生态文明 思想理论 学术年会 天津市
  • 简介:现代社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政府之外,高校是法律援助的主要社会力量。高校开展的法律援助既是政府法律援助的补充,是构建完整的法律援助制度的一环,其意义又超越法律援助制度本身,具有独立的司法价值和社会价值。

  • 标签: 高校 法律援助 价值
  • 简介: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人们赖以进行思维的基础。语言素质是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方面。高校作为培养人才的摇篮,必须通过加强语感训练、加强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突破心理障碍、发挥语言潜能、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转变教育思想等途径,大力提高学生的语言素质。

  • 标签: 语言素质 语感 表达能力
  • 简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是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内容。地方高校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应定位于地方与实务,并在此目标定位的基础上培养具有综合法律素养的应用法律人才。地方高校在具体教学改革探索中应注意研究法学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核心课程的教学改革、合作培养人才的机制建设、授课方法改革、多元化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导师制建设等方面内容;师资队伍建设是卓越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

  • 标签: 地方高校 卓越 法律本科人才 教改探索 创新
  • 简介:中国固有文化中礼所规定的明具伦理色彩的等级秩序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朝贡体制不能在智仁志士的观念和政治上产生国际法.近世文人王韬的国际法思想产生于其移居上海和香港特别是太平天国失败之后,之前他和同代人一样,信奉中国文化上的优越主义.王韬这种观念的产生与回应西方列强的冲击和自身的经历有关.但笔者对这种"冲击--回应"模式的运用并非费正清式的,毋宁说它更是柯文版的.王韬对国际法的矛盾态度显示了一种局内人的无奈.王韬的国际法思想最后落基于他给晚清政府开具的全面改革旨在图强采取新的思想方式的药方.

  • 标签: 国际法 回应 民族主义 朝贡 思想 费正清
  • 简介:当前,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活动频发,已严重危及国家、地区安全。在境外势力的长期干预、支持下。近年来我国的恐怖主义犯罪活动猖獗,多集中在新疆、西藏、青海、甘肃等西部地区,并呈现出向全国扩展的趋势。但究其根源,西部地区在民族、宗教、文化、历史、地理等方面均为我国恐怖主义犯罪活动的滋生提供了条件,因此,对我国西部地区(本文仅指甘、青、新、藏四省份)民族恐怖主义犯罪的刑事政策进行检视,以便更好地对我国恐怖主义犯罪进行防控和打击,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 标签: 西部地区 恐怖主义犯罪 刑事政策
  • 简介:宋明以来,无论府、州、县,其长官皆以“知”为名,寓意其治下事务,不分巨细,均与知府、知州、知县的职责相关。故而,作为事实上本来最为亲民的“知州”、“知县”,其职责更是州县民生所系,所谓“受寄民社而命之,曰知州,曰知县”。

  • 标签: 知县 案件 婚姻 诉讼 清代 “知”
  • 简介:宪法实施的概念和路径争议,关键原因在于我们对宪法发挥效力的逻辑基础的理解有分歧。宪法是民主制度化的产物,又要通过民主制度和权利体现人民的地位,由此产生了宪法的两种逻辑,分别是民主逻辑和法治逻辑。它们为宪法发挥效力提供基础,形成两种效力,分别是在过程中的效力和校正效力。宪法建立民主形式并控制民主过程,首先是对行为的约束,作为规则、程序和动力机制引导和激励政治活动参与者,然后才是对行为的评价,作为规范校正政治活动参与者的行为。宪法之内也形成了两规范,即行为规范和裁判规范,前者体现为与政治活动参与者的互动关系,后者依赖司宪者的适用。宪法通过两种逻辑、两规范、两重效力控制民主,它体现了宪法实施的任务与形式。

  • 标签: 民主宪法 宪法工程 行为规范 控制民主 宪法实施
  • 简介:林权流转是实现林业财富的关键所在。我国的集体林权流转始于上世纪90年代,但由于体制和观念等原因,流转并不充分。2003年开始的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林权流转被列为一项重要的改革内容,各地纷纷制定了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的文件和措施,在不断的实践与总结中,我国的集体林权流转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从改革的成效看,林权流转制度的建立提高了人们投资林业的积极性,促进了集体林业的发展。但从实践情况看,尽管各地林权流转的基本制度体系和内容相似,但细节上仍存在很多差异。统一大市场的建立,需要相对统一的林权流转规范。

  • 标签: 集体林权 流转 制度完善
  • 简介:近年来单一正犯体系与二元区分体系之间的犯罪参与模式之争日渐兴盛,对于二者进行正本清源地对比考察具有重要意义。在构成要件的参与类型层面,形式单一正犯体系内部属于一种“轮辐结构”,忽视了犯罪参与人之间互动关系在刑法规范评价上的意义,容易导致处罚范围过宽,并不可取。二元区分体系则属于一种“传导结构”,以构成要件为中心来建构共同犯罪,更为合理。而功能单一正犯体系虽然属于一种复数类型的参与体系。但其始终否认从属性原理,本质上仍然属于“轮辐结构”。犯罪参与形式与刑罚的关系,在立法规定与理论学说上存在一定差异。不同不法程度的犯罪参与类型导致的一般的刑罚差异,与刑罚个别化并不矛盾,对于犯罪参与二重性理论有必要批判性地重新加以理解。单一正犯体系的历史发展过程表明,其逐渐向二元区分体系靠拢。我们应当立足二元区分体系,同时吸收单一正犯体系的合理批判意见进行自我反思。

  • 标签: 犯罪参与 单一正犯 二元区分 二重性 刑罚个别化
  • 简介: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宗教极端主义的泛滥,新疆地区民族分裂主义明显活跃起来,近20年来他们更多地以宗教为掩护,利用宗教极端主义达到分裂的目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相互融合,通过暴力和非暴力手段,企图分裂新疆,建立所谓的"东突厥斯坦",同时,疯狂制造各种恐怖事件,严重危害了我国边疆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稳定和国家安全.本文对其犯罪成因作了分析.

  • 标签: 宗教极端主义 民族分裂主义 犯罪成因 国家安全
  • 简介:通过对我国目前高等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师德滑坡现象的分析,阐明要加强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必须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

  • 标签: 高校 人文素质教育 师德建设 人才培养
  • 简介:高校英语应加强地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高等学校的学生要意识到自主学习的重要和必要,大学英语教师应培养学生树立自主学习的信心,引导学生制订各自的学习策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英语的习惯,采用适当的方法提高各自的学习能力.

  • 标签: 自主学习 大学英语 学习策略 教学法
  • 简介:江泽民同志指出:"加快人事劳动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这是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目前高校人事管理体制,从本质上说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这种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在一定时期高校的建设和发展曾经起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管理体制的弊端已越来越明显。第一,高校人事管理面临的对象,既有教学、科研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又有党政管理、教育管理人员以及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对象庞杂。但是目前高校对上述各类人员的人事管理基本上沿用党政干部的单一管理模式。这种单一管理模式,不区分管理对象,忽视了高校各类人员

  • 标签: 高校人事管理 人事管理制度 管理体制改革 人才资源开发 管理模式 分类管理
  • 简介:近年来,出现多起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纠纷,矛盾激烈者甚至诉至法院,寻求司法权的干预.社会各界对此类案件的性质理解各异.本文认为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应置于一定的时空中作具体分析.入校时主要是民事法律中的合同关系,在校期间主要是内部管理关系,离校时主要是行政法律关系.依据法律关系的不同性质寻求解决纠纷的途径.

  • 标签: 高校 学生 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 合同关系 教育体制
  • 简介:“大一统”是中国古代王朝政治统治遵循的目标。从秦汉至清朝在民族政治上历代王朝都坚持“守在四夷”、“因俗而治”的治边思想。中国古代的民族秩序,体现出一统与自治相结合的特点。历代中央王朝为实现“大一统”推行的民族政策,以及“大一统”思想下的民族自治,其思想根源与儒家传统一脉相承。

  • 标签: 大一统 民族自治 华戊同轨 因俗而论
  • 简介:实践证明,推行村民自治,是现代农村基层社会稳定的基石和保障。村民自治的主要途径就是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来约束管理者的权力和保障自己的权利。通过对三个村寨的村规民约的考察,发现规约中所缺的正是为了规约管理者——一般是村委会——权力的条款,缺乏有效的监督,也就不可避免地导致目前一些村寨村务公开流于形式甚至连形式也不做。文章借鉴善治理论,并运用相关的法律分类理论,对如何完善村规民约提出了建议。

  • 标签: 农村 自治 治理 善治 村规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