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通过对高级责任护士的综合考评,以提高高级责任护士的综合素质和专科水平。方法考评分首次和再次考评,首次考评包括理论、技能、教学、业务查房、计算机考评及民意测评;再次考评是在首次考评的基础上对核心能力训练落实检查及患者满意度进行调查。每次综合考评后都发放鉴定表。结果经过首次和再次综合考核,共有25名责任护士入选护理部高级责任护士人才库,成为各相应专业科室的高级责任护士,其中5~10年护龄的8人,占32%。患者满意度逐渐上升,2006年第3季度96.3%、2006年第4季度97.1%,2007年第1季度98.6%;全院护理质量总平均分逐渐提高,2006年第3季度93.1分、2006年第4季度94.3分,2007年第1季度96.1分。结论选拔了一批实用型和能力型的高级责任护士,建立了一套科学可行的高级责任护士考评管理体系,提高了临床护理质量。高级责任护士综合考评对提高责任护士工作的有效性和工作潜能的发挥及促进护理质量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简介:摘要:近年来,“医闹”事件屡禁不止,情节不断恶化,经常发生暴力事件。各界越来越多的声音呼吁“医闹”入刑。刑法修正案(九)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的意愿,收集“医闹”行为扰乱医疗秩序的刑法调整范围。但是,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医闹”行为存在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刑法与犯罪的边界模糊,对情节的认识不一致,量刑标准,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都存在很多争议。医闹混乱频繁发生,医务人员严重受伤和死亡使得“医闹”入刑成为必然。刑法修正案草案(九)旨在将“医闹”纳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中。但是,这种犯罪不能涵盖“医闹”行为的所有主观和客观方面。建议刑法应当分别制定“聚众扰乱医疗秩序罪”,并在此罪中设转化犯。另外完善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形成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衔接。本文基于此,分析了“医闹行为”的有关刑法问题,希望通过本研究得出一些有价值的结论,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