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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长江经济带省市因长江而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因国家战略而具有共同任务,因具有地方事权、可裁量和法律上的“协商条款”而具有法律基础,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必须协同。长江经济带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协同,需要建立和完善下列行为法机制:征求和听取意见、联席会议、列席人代会、法律合同、协同基金以及第三方评估;需要建立和完善组织法机制,改革现有的长江水利和航运机构,组建统一的领导机关即长江经济带发展合作委员会,可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或中央政府的大区级派出机关。

  • 标签: 长江经济带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协同要件 协同机制
  • 简介:美国进步时期的进步法律思想是进步时期社会转型的产物,是因应现代社会的治理危机而生的。进步时期的法律家在批判先验的自然法和形式的实证法等论敌的基础上,借助新兴的达尔文主义和边际主义等理论工具,发展出了进步法律思想。实用主义的思维模式、经验主义的发展道路、利益协调的控制模式和福利国家的进步模式构成了进步法律思潮的核心特征。以进步、实用和社会控制为标识的进步法律思想对后来的新政和民权运动等进步事业产生了重要影响。

  • 标签: 进步性法律思想 实用主义 经验主义 社会控制 福利国家
  • 简介:民法谦抑是关于民法性质的最抽象概括,具体体现为民法的有限性和民法的宽容,有限性意味着民法不对当事人可以通过意思自治决定的事项进行强制规定;宽容意味着着民法介入主体行为领域时,应当有尊重、保护、扩大民事主体自由和权利的极大同情心、自觉心和责任心。民法谦抑应当通过精神与制度两个层面展现出来,前者是对民法基本原则这一民法精神载体的要求,后者是对民法具体制度的要求。

  • 标签: 谦抑性 有限性 宽容性 民法基本原则
  • 简介:刑事违法作为一个科学概念,主要应从司法刑法学层面界定;它是司法刑法学的基础概念,传统的社会危害概念应内化、消融于刑事违法概念.刑事违法在逻辑内涵上包括相互关联的形式的违法与实质的违法两个侧面,应正确理解两个层面之间的关系.实质的刑事违法的判断标准,应当是法律标准,而不应当是道德标准或政治标准,尽管前者与后两者具有内在的联系.

  • 标签: 刑事违法性 司法刑法学 法律标准
  • 简介:法治理念要求法律必须具有确定性和完备,这就要求作为法律规范建构手段与表达形式的法律语言具备逻辑上的精确严密。然而由于法律实践的复杂,法律语言的模糊是难以避免的。法律模糊语言具有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但可以在一定程度消除法律模糊语言的弊端。

  • 标签: 法律语言 模糊性 弊端 消除
  • 简介:认罪认罚自愿是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难点与重点。自愿是一种相对和复杂的自愿状态,使得认罪认罚自愿的理论界定与实践认定非常困难。认罪认罚自愿是明知要素和意志要素的统一,应区分"认罪自愿"和"认罚自愿",并明确其判断标准,审慎处理好其与真实、从宽幅度之间的关系。然而当前认罪认罚自愿与实践对供述的刚性需求、强制型取供机制、司法体制存在深层次矛盾。为此,应当在实现权力主导型向权力制约兼权利保障型转变的基础上,通过保障知悉权、程序选择权、法律帮助权,建立权力制衡和审查机制,实现认罪认罚自愿的中国式保障。

  • 标签: 认罪认罚从宽 自愿性 明知性 深层次障碍 保障机制
  • 简介:宪政是按宪法运作的政治和政治体制,是颁布宪法的必然目标和实践归属。我国一些学者却明确提出了“不能把‘宪政’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概念”的主张,这种“宪政否定论”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淡化新中国对宪政建设的贡献,也削弱我国公民本来就很淡薄的宪法意识,应予纠正。宪政是一个比民主、法治和人权抽象程度更高的概念,可以涵括我国现行政治理念,客观地对待现代政治文明,确立宪政的目标,加强宪法实施,把宪法规定的东西切实落实下去.是一种积极、稳妥、务实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

  • 标签: 宪政 民主政治 大国崛起 宪法实施 宪法秩序
  • 简介:本文介绍了关于债权是否具有不可侵的两种不同观点,并就债权是否具有不可侵谈了作者自己的观点,同时论述了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几种具体形态和债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 标签: 债权 不可侵性
  • 简介:生态税的可税分析包括经济学上的可税和法学上的可税。经济学上的可税分析为生态税解决合理性的问题,而法学上的可税为生态税解决合法的问题。因此,生态税的可税分析其实质就是对生态税的经济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分析,实质意义与形式意义的分析。

  • 标签: 生态税 可税性 合理性 合法性
  • 简介:案例指导制度是回应司法现实的产物,指导案例具有弥补成文法不足、保障法律统一适用及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价值。在我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充分发挥指导案例的作用与功能,需要合理区分其创制主体与发布主体,明确规范其“指导效力”。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方向不是英美法系的判例法,而是合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实现民主立法与法官造法相结合、融合理性与经验的法治之路的理性选择。

  • 标签: 案例指导制度 指导性案例 主体价值 发展
  • 简介:中国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女性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呈现高发、频发势态,被侵害对象多为偏远地区的中小学生,犯罪群体多为公职人员。这类犯罪形态不仅表现出我们社会道德水准的滑落,也反映我们当前法制体系的缺失。结合国际社会在惩治儿童侵害犯罪方面的法制经验,我们在贯彻"依法治国"的精神时,应当思考中国环境下的儿童侵害特征,在行政、立法、司法、普法、教育和家教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地改进相关方面的工作,建立可追责的行政、司法考评机制,以法治思维对待儿童侵害犯罪及其司法应对中的欠缺,创造的探索司法应对和改进举措,通过有效惩罚和预防儿童侵害犯罪而逐步完善中国特色的法治文明。

  • 标签: 性弱势群体 缺德特权 司法缺失 最低容忍 化学阉割
  • 简介:系列犯罪是同一犯罪主体(包括个体和群体)所实施的两起以上的犯罪。它有没有规律可言?根据前人的不懈探索和我们的问卷调查,回答是肯定的。为此,应借鉴已有研究成果和开展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出它们的地域规律、动力定型规律、恶性转化规律以及系列犯罪过程不断自我暴露过程的规律。

  • 标签: 系列犯罪 规律性 地域 动力定型 恶性转化 自我暴露
  • 简介:防卫不法侵害中,侵害的紧迫是认定防卫行为正当的关键因素.一般而言,防卫人在侵害行为开始之际方可采用防卫措施,以避免不法侵害,保护自身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但在某些案件中,侵害意图已经被防卫人合理明知,如不立即采取防卫措施,则可能丧失防卫的良机,此时如果强调等到侵害行为开始后才能实施防卫未免太过僵硬,难以有效保护合法权益.因此,如何认定侵害的紧迫就成为核心问题.以下通过两个案例予以探讨.

  • 标签: 不法侵害 防卫行为 犯罪预备 刑法 正当防卫 紧迫性
  • 简介:法治与政治的关系是法学领域的经典论题。一方面,法治必然难以脱离政治而存在;另一方面,对于法律自治的追求又必然会排斥政治权力。本文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服务大局"谈起,沿着上古到后现代法哲学的视角,探讨法治与政治的关系,进而对法治的政治进行了基于现实的分析。政治是法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同时,法治的推进始终离不开政治制度。

  • 标签: 法治理念 服务大局 权力话语
  • 简介:检察建议具有法律地位的从属性、功能定位的服务、法律效力的不确定性三大特征。检察建议的动态功能是促进法律监督职能的实现,静态功能是牵引行政自我规制的内在动力,其功能定位也排斥强制力。检察建议立法的前瞻、功能的有限性、适用的限制及其落脚点在于自身的可行而非强制,要求检察建议的适用回归谦抑。若赋予强制力使之成为“硬法”,检察建议将违反内在属性,恐怕难以实现其作为“建议”这一特殊监督方式的优越

  • 标签: 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书 法律监督 谦抑性
  • 简介:一、惩罚损害赔偿在英美法系的侵权行为诉讼中,在加害行为恶性较高的情况下,作为对加害者的惩罚或以一般抑制效果为目的,在通常的补偿赔偿(compensatorydamges)以外被承认的慰谢金即“惩罚损害赔偿(punitivedamges)”,在日本现行法上并没有得到承认。但是在学说上,肯定惩罚损害赔偿的见解正在增多。作为立法论,被认为在局部的领域里有导入惩罚损害赔偿的必要。...

  • 标签: 惩罚性损害赔偿 承认 立法论 英美法系 制裁 侵权行为
  • 简介:在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大背景下,产业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结构调整,势必会引起原有的劳动关系发生相应变化。从整体和长远来看,这种变化从本质上有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但是在短期内不能完全缓解劳动力供给的结构矛盾,加上企业管理层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原因。实际上有可能影响到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解决问题的关键除了在立法制度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执行规则之外,尤其要注重通过严格行政执法和加强管理,协调好企业利益与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同时,还要加强政府监管,强化工会作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 标签: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劳动关系 劳动者权益保护
  • 简介:我国虽然在《刑法修正案(三)》中增补了有关恐怖活动犯罪的罪名,也相应加重了其法定刑,但是,我国还没有专门就恐怖活动犯罪的刑事诉讼程序作出规定。在反恐实践中,面临着采取反恐特别措施无法律依据、随意大、取证难、审讯难等许多法律难题,而我国反恐怖斗争的长期、复杂和尖锐却日益突出。因此,我国有必要抓紧对此作出相应的立法规定。

  • 标签: 恐怖主义犯罪 反恐刑事特别程序 立法 必要性
  • 简介:有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及无效制度仅仅是合同法上的合同效力评价规则,不妨碍其他民事规则、行政法规则、甚至刑法规则同时适用。合同无效有时可以更好地惩戒不法当事人,但有时却使得不法当事人逃离合同约束,从其非法行为中获利,甚至还会损害合同善意相对人以及和合同相关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合同相对无效和绝对无效的区分,能有效保护善意相对人和善意第三人,有力地回应现代商事交易安全的需要。

  • 标签: 相对无效 绝对无效 善意相对人 技术化 效力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