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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将法益作为判断数的唯一标准,确实不尽合理,但是,法益于数论意义重大。想象竞合与法条竞舍的关于区别在于,在想象竞舍情形下,没有哪一个罪名能对行为所侵犯的法益作出全面的刑法评价,相反,在法条竞合情形下,其中一个法条能对法益作出全面的刑法评价。由于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侵犯的都是数法益,从全面评价法益的角度讲,应当实行数罪并罚。认定不可罚的事后行为、事前行为的关键在于,看事后行为、事前行为在本犯之外是否侵犯了新的法益。

  • 标签: 法益 想象竞合 连续犯 牵连犯 事后行为
  • 简介:冒名贷款定何陈新生张某系某市工商银行信贷员。1997年4月初,张某见股市火爆,想入市赚钱。经人介绍以2分的利息向个体户谢某借款5万元,约定半年后还款。张某用5万元入市炒股,结果被高位套牢。眼看借款期限将至,谢某催索又紧,“割肉”又很不合算。张某遂萌...

  • 标签: 国家工作人员 挪用公款罪 贷款诈骗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归个人使用 数额较大
  • 简介:以刑释,是在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框架下,运用罪刑均衡原则解释罪刑规范的思维方法。结合我国刑法的法定刑配置不合理的现实,其具有相对合理性。在这一思维指导下,学者们提出了"为了量刑公正可变换罪名","重法条优先","刑法实质解释论","正犯理论的实质客观化"等各种主张。不过,承认以刑释思维的合理性,不等于无视以刑释思维泛化后的隐患,也不等于全面肯定学者们依据该思维提出的具体主张。

  • 标签: 刑罚 法定刑 罪刑法定 罪刑均衡 以刑释罪
  • 简介:我国刑法与德国刑法中关于绑架的规定,既有相似之处,也存在差异。两国在绑架的基本类型上是相同的;关于绑架保护法益方面,我国可以将其确定为“公民的人身安危”而德国只能认定为“公民的人身自由”;两国在绑架的客观要件上存在重大差异;我国刑法只规定了绑架的基本法定刑和加重法定刑,而德国在这方面的规定有四个量刑档次。我们应当借鉴德国的立法经验,设置合理的绑架的罪刑阶梯。

  • 标签: 绑架罪 保护法益 客观要件 刑罚
  • 简介:窝藏毒品为毒品犯罪分子隐匿直接罪证,给揭露、查缉毒品犯罪制造障碍。我国刑法理论界与实务部门已对其开展了较为全面、系统的研究。然而,由于刑事立法对窝藏毒品的罪状建构相对简略,加之与贩卖毒品等常见毒品犯罪相比,窝藏毒品发案率低、典型判例少导致研究深度不足,这些都极易引发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办理新类型案件时定罪量刑结果的混淆与失衡。

  • 标签: 窝藏毒品罪 窝藏 持有
  • 简介:受贿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常见、多发,也一直是我国反腐败领域重点打击的对象。在本文研究的648例样本中,受贿的无罪判决率为0.62%,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率为2.78%,缓刑判决率为16.77%,事实上的自由刑(含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率为92.7%,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率为4.35%;648例全样本,平均受贿数额844167.70元,其中受贿金额5万元以上的占总样本数的73.6%,10万元以上的占56.5%,宣告刑平均刑期为8.79年,其中受贿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平均刑期仅5.32年,接近于法定最低刑5年有期徒刑;在548例大样本中,平均受贿次数为9.45次,平均每次受贿数额为65331.45元,被告人受贿次数在2~5次之间的占样本总数的40%左右;受贿的平均案发时间间隔为49.70个月(4.14年),其中案发时间间隔在5年以上的样本数达217例,占样本总数的34%左右。“一把手”犯罪较为严重,占样本数的40.54%,单位领导(包括正职、副职等)犯罪占样本数的63.43%。

  • 标签: 受贿罪 描述统计 受贿数额 受贿次数 案发时间间隔 宣告刑期
  •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中增设了"危险驾驶",本文从本的罪状设计、犯罪构成及司法认定几个方面予以解读,以期更加准确地理解、掌握和运用。

  • 标签: 危险驾驶 醉酒 追逐竞驶
  • 简介:近年,社会公众对嫖宿幼女争论很大。由于对象的特殊性,立法者将嫖客纳入刑法,嫖宿的本质并非是否存在金钱,而是奸淫。区分嫖宿幼女与奸淫幼女犯罪的关键在于行为模式,即是否存在有三方关系的商品交易模式。我国司法解释对本的主观要件采用主客观相统一标准,英美的严格责任更能体现时幼女的保护。刑事法律不同于民事,侧重点不同,民法侧重关系,刑法侧重对行为的处罚。社会公众对本的质疑折射的是对司法的不信任。

  • 标签: 嫖宿 交易模式 被害人承诺 明知 嫖宿幼 女罪
  • 简介:嫖宿幼女就其性质来看,实为强奸中的奸淫幼女情形,其侵害的法益主要还是包括性自由权在内的幼女身心健康。由于嫖宿幼女与强奸之间存在竞合关系,其法定刑的设置也不符刑罚目的,更有违平等保护的刑法价值观,因而刑法应当废除嫖宿幼女,将嫖宿幼女行为回归到强奸中去。

  • 标签: 嫖宿幼女 同意能力 并和主义 刑法价值 平等保护
  • 简介:出于抑制受贿犯罪发生及打击行贿犯罪本身的需要,刑法修正案(九)通过增设罚金刑、缩减从宽处罚的幅度等规定加大了对行贿的处罚力度。受贿犯罪本身的证明特点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决定了受贿犯罪的成功追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贿人的自愿配合,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量刑的修改势必对受贿犯罪的追诉造成消极影响。通过对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行贿量刑规定的"主动交待"、"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重大立功表现"采取一些有利于被告人的刑法解释,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行贿量刑变化给受贿犯罪追诉带来的消极影响。

  • 标签: 受贿罪追诉 行贿罪量刑 刑法修正案(九)
  • 简介:普通侵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1)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是将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并且数额较大;(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须年满十六周岁;(4)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目的。关于本,目前有许多问题不明确或存在较大的争论,实践中各司法机关办案的标准和认识不统一。鉴此,兹就其中的重点问题探究如下。

  • 标签: 普通侵占罪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数额较大 行为人 犯罪对象 犯罪目的
  • 简介:聂立泽、胡洋在《政治与法律》2011年第3期撰文认为,从用我国刑法立法中的交叉竞合关系、刑法解释中的行为对象理论和刑事司法中的罪名转换规则等视角,可以探究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从立法到司法、从静态到动态的辩证关系。

  • 标签: 故意伤害罪 寻衅滋事罪 刑法立法 刑事司法 竞合关系 对象理论
  • 简介:交通肇事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本质区别是: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对危害后果是过失的,不追求,也不希望,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主观上对危害后果是明知的、故意的,或者是放任的。两者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所谓公共安全.一般认为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也有的认为.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

  • 标签: 危害公共安全罪 交通肇事罪 危险方法 过失犯罪 危害后果 财产安全
  • 简介:目前,"性贿赂"行为伴随财物犯罪而普遍存在,其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鉴于"性贿赂"的特殊性和司法实践的不可操作性,"性贿赂"还不宜纳入刑法范畴.对这一问题,我们应当理性地去看待,不能盲目的把一个本应由道德调整的社会行为让法律过度介入,否则将有悖于现代法治的原则.

  • 标签: 贿赂罪 质疑
  • 简介:恐怖行动是处置恐怖事件的专门行动,旨在消灭恐怖行动,保障人身安全,肃清恐怖分子,以及尽最大可能减少恐怖活动带来的危害。本文借鉴国外的经验,阐述反恐行动的处置原则,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反恐怖行动基本程序。

  • 标签: 装备保障 反恐怖 处置 恐怖事件 人身安全 恐怖分子
  • 简介:近年来互联网已经成为恐怖组织策划、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重要手段和渠道。以“东伊运”为代表的“东突”恐怖势力将网络作为实施恐怖活动的重要平台,大量发布暴恐音视频,成为中国境内特别是新疆地区恐怖袭击多发的重要诱因,现实危害性极大。文章结合当前我国暴恐活动的变化,理清我国网络恐怖主义的特点,探析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防控对策。

  • 标签: 网络恐怖主义 特点 原因 对策
  • 简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九条分别规定了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在司法实践中,两的客观表现形式极为相似,在办案当中不易区别,容易混淆。为在今后的办案中能正确区分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准确定性,笔者联系自身在办案实践中的一些体会,浅析两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与大家共同探讨《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是虚报注册资本: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

  • 标签: 虚报注册资本罪 虚假出资罪 抽逍出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