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观察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在手术中的实施效果。方法选取我院手术室在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前进行手术的60例患者作为对照组,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后进行手术的60例患者作为观察组,其中对照组采用手术常规查对的方法,观察组按照安全核查制度的内容进行护理干预,观察两组患者的满意度情况。结果观察组通过实施安全核查制度,共核查出安全隐患13例,由于及时发现,妥善处理,患者均手术顺利,术后安全返病房,保证了患者的安全,提高了医疗护理质量。两组患者满意度比较组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两组资料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论通过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避免了差错事故的发生,有效地降低了手术风险,保障了手术患者的安全,提高了患者满意度。
简介:摘要为切实加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与商事主体后续卫生监管的有效衔接,本文分析了深圳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卫生监管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在手术室防范护理纠纷中,应用护理查对制度的临床价值。方法选择我院2013年03月-2015年03月住院患者70例。通过随机数表法完成所有患者的随机分组。A2组(对照组35例)临床选择实施常规护理模式;A1组(观察组35例)临床选择常规护理模式联合手术室护理查对制度。对比两组住院患者在护理问题方面表现出的差异。结果在临床出现护理问题方面,A1组明显少于A2组住院患者(P<0.05);在出现护理纠纷概率方面,A1组明显低于A2组住院患者(P<0.05)。结论针对手术室防范护理纠纷,临床选择护理查对制度进行干预,能够获得显著效果,可以有效降低医院出现护理纠纷的概率,最终显著提高医院护理工作质量,提高患者的临床护理满意度。
简介:摘要目的进一步的探究安全检查制度在手术室护理差错防范中的价值。方法选取2013年在我院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200例,根据患者在接受手术治疗前制定的《手术室安全核查记录表》的相关规定,在患者接受手术的过程中由主治医师、麻醉师以及相关的护理人员共同进行,通过三方面的协调工作来提高手术的成功率和安全率。结果接受调查的200名患者均顺利完成手术,在整个手术过程中没有对患者造成任何的意外伤害。结论在医疗设备、医疗技术以及医疗制度不断发展的今天,如何提高手术室护理过程中的安全性,正确的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是我们应当思考的重要问题,通过进一步的调查研究我们发现安全核查制度在手术室护理差错的防范方面有着较好的效果,值得进一步的推广。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手术室防范护理纠纷中护理查对制度的应用意义。方法选择我院手术室出院以及非手术室出院的患者各42例为研究对象,对护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回顾性统计,对比两组患者的治疗满意度。结果两组患者在手术室科室的护理制度落实上,存在明显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的落实情况要明显高于对照组患者。在治疗后,对患者的满意度进行考核,观察组的满意度得分优良率为90.48%,对照组的满意度得分优良率为45.24%,存在明显差异(P<0.05)。结论手术室的护理查对制度落实上要比非手术室的落实高,患者的满意度也更加高,护理查对制度有助于解决护理纠纷,值得临床应用推广。
简介:中图分类号R47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83(2015)07-0187-02摘要目的探讨分组护理制度在消化内科护理中的应用效果。方法选取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我院消化内科接收的82例住院患者作为本次研究的对象,将全部患者平均分成对照组和观察组,两组各有41例患者,对照组实施功能制护理模式,观察组实施分组护理模式,对其应用效果予以对比。结果观察组意外事件发生率是2.44%,对照组意外事件发生率是14.63%,组间意外事件发生情况比较具有显著性差异(x2=3.905,P=0.048);组间护理效率比较具有统计学差异(t=15.539,P=0.000)。结论在消化内科护理工作中应用分组护理制度,能够显著减少意外事件发生率,提高护理效率,值得在临床上大力推广应用。
简介:摘要目的观察护理查对制度在手术室防范护理纠纷中的应用效果,对其应用意义进行评价。方法选自2010年11月到2014年10月期间,在我院实施手术治疗的患者1000例,对其进行回顾性分析,观察护理查对制度在患者实施手术期间的效果,记录患者不良事件的发生概率、护理纠纷的发生概率,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测评患者对护理的满意程度。结果在我院实施手术治疗的患者,对护理的总满意程度是99.40%,总计发生不良事件的概率是0.90%,且没有产生医疗纠纷。结论在手术室当中,实施护理查对制度,能够有效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降低护理纠纷发生的概率,并获得患者对护理较高的满意程度评价,在临床上有非常积极的重大意义。
简介:我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始建于]955年。2015年初,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该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度前后免疫接种率和不良反应发生率的影响。方法本研究于2012年1月以来在本社区实施计划免疫接种疫苗告知制度,并统计2013年1~12月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和不良反应发生率,与2012年1~12月实施计划免疫接种疫苗告知制度前的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和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对比分析。结果在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后(2013年1~12月),儿童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98.37%)和接种及时率(97.00%)均较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前(2012年1~12月)(88.92%、84.32%)明显提高,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4.95、4.82,P<0.05)。在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前(2012年1~12月)统计的658名儿童中发生不良反应6例,不良反应发生率达0.91%;而在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后(2013年1~12月)统计的722名儿童中发生不良反应1例,不良反应发生率为0.14%;经统计学分析发现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后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前,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8.11,P<0.05)。结论通过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度,与儿童家长签订知情同意书,履行告知义务,可让家长了解相关知识,可以有效提高免疫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另外还可以有效降低不良反应的发生,为减少医疗纠纷提供了证据,起到了保护医务人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