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海燕
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261205
【摘要】目的探讨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度前后免疫接种率和不良反应发生率的影响。方法本研究于2012年1月以来在本社区实施计划免疫接种疫苗告知制度,并统计2013年1~12月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和不良反应发生率,与2012年1~12月实施计划免疫接种疫苗告知制度前的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和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对比分析。结果在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后(2013年1~12月),儿童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98.37%)和接种及时率(97.00%)均较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前(2012年1~12月)(88.92%、84.32%)明显提高,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4.95、4.82,P<0.05)。在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前(2012年1~12月)统计的658名儿童中发生不良反应6例,不良反应发生率达0.91%;而在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后(2013年1~12月)统计的722名儿童中发生不良反应1例,不良反应发生率为0.14%;经统计学分析发现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后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前,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8.11,P<0.05)。结论通过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度,与儿童家长签订知情同意书,履行告知义务,可让家长了解相关知识,可以有效提高免疫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另外还可以有效降低不良反应的发生,为减少医疗纠纷提供了证据,起到了保护医务人员的作用。
【关键词】接种疫苗告知制度;免疫;接种率;不良反应
为了探讨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度对计划免疫接种前后的接种率和不良反应发生率的影响,本研究于2012年1月以来在本社区实施计划免疫接种疫苗告知制度,并统计2013年1~12月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和不良反应发生率,与2012年1~12月实施计划免疫接种疫苗告知制度前的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和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对比分析,现将分析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择2013年1~12月实施计划免疫接种疫苗告知制度的儿童734名,其中男家长434名,女家长300名;年龄23~52岁,平均年龄(35.14±4.02)岁;对每名受种者在接种疫苗前均要求监护人或本人仔细阅读该疫苗接种告知书或知情同意书并签名。2012年1~12月实施计划免疫接种疫苗告知制度前的儿童740名,其中男家长484名,女家长256名;年龄23~51岁,平均年龄(35.08±4.00)岁。
1.2疫苗告知的种类实施疫苗接种告知主要有两类,一类疫苗,包括乙型肝炎疫苗、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OPV)、百白破联合疫苗(DPT)、麻疹风疹减毒活疫苗、流脑疫苗、麻风腮联合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疫苗等疫苗[1]。二类疫苗,包括甲型肝炎(HepA)疫苗、肺炎疫苗、流行性感冒疫苗、水痘疫苗、HIBb型嗜血流感杆菌疫苗、口服轮状病毒疫苗等。
1.3告知内容接种前签订知情同意书,内容主要包括接种性质、疫苗性质、疫苗的成分、生产单位、接种对象、接种方法、剂量、接种禁忌证与不良反应、注意事项、明确告知接种后反应及处理方法,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意见与签名,再行疫苗注射[2,3]。
1.4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选取具备丰富专业工作经验的经市级和区级计划免疫规划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作为现场调查员,对2012年1~12月和2013年1~12月的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和不良反应发生率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1.5统计学方法本研究采用SPSS17.0版软件包对2012年1~12月和2013年1~12月的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和不良反应发生率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以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度前后疫苗接种率和接种及时率比较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度后(2013年1~12月),儿童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98.37%)和接种及时率(97.00%)均较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度前(2012年1~12月)(88.92%、84.32%)明显提高,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4.95、4.82,P<0.05)。见表1。
2.2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前后疫苗接种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在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前(2012年1~12月)统计的658名儿童中发生不良反应6例,不良反应发生率达0.91%;而在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后(2013年1~12月)统计的722名儿童中发生不良反应1例,不良反应发生率为0.14%;经统计学分析发现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后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前,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8.11,P<0.05)。
3讨论
计划免疫(planedimmunization)是根据某些特定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和人群免疫状况分析,有计划地利用疫苗进行预防接种,以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预防、控制乃至最终消灭相应传染病的目的[4]。计划免疫是一种比较方便、经济、有效的手段现,已成功地消灭曾经是人类头号杀手的天花[5]。随着生物技术的不断发展,新的疫苗被不断开发及使用,在接种过程中,极少数儿童在接种疫苗的过程中还会不时出现一些不良反应,如果缺乏接种前的有效沟通很容易造成纠纷[6]。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水平的重视,以及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新的预防接种的疫苗不断出现,纠纷的发生率也在不断上升,由于不同疫苗的接种对象、接种方法、接种程序、接种途径、接种禁忌等都会存在不同,给计划免疫的接种工作带来了不良影响。因此,需要规范接种工作,对于接种过程中出现了差错,负责接种的工作人员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我国规定,在进行计划免疫的过程当中,计划免疫是带有法律属性的,在计划免疫接种前进行预防接种的告知制度体现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中心原则,实现了将计划免疫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目标,使得预防接种的相关工作能够向着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发展。医务人员通过履行告知的义务,并要对于外来儿童的家长进行相关疫苗接种的相关知识的宣教,对于免疫疫苗接种的重要性进行强调,在实施接种的过程中给予核对卡证、预检、知情告知、登记、疫苗接种、观察等多个环节,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从而维护接种儿童家长的知情同意权[7]。
总之,进行疫苗的接种告知制度,对于免疫疫苗的相关知识能够进行宣教,可以让接种疫苗的儿童家长对接种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使得儿童的家长对于接种疫苗的认识更加清晰,增强了儿童家长了解预防接种知识的积极性,激发了儿童家长的求知欲和与医务人员主动沟通的愿望。要求家长能够对于儿童的过敏史和接种史进行如实的反应,一旦出现不良反应,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避免相关医疗纠纷的发生,使得预防接种的相关工作更加顺利。本研究于2012年1月以来在本院实施计划免疫接种疫苗告知制度,并统计2013年1~12月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和不良反应发生率,与2012年1~12月实施计划免疫接种疫苗告知制度前的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和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对比分析。研究结果显示通过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度,与儿童家长签订知情同意书,履行告知义务,可让家长了解相关知识,可以有效提高免疫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另外还可以有效降低不良反应的发生,为减少医疗纠纷提供了证据,起到了保护医务人员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宫丽萍,任继风,陈琦,等.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在儿童计划免疫中的应用.齐鲁护理杂志,2012,18(26):132.
[2]李素华,刘静.疫苗不能及时接种告知书的设计与应用.齐鲁护理杂志,2010,16(13):88.
[3]车荣.新生儿首针疫苗接种告知记录单的设计与应用.护理学杂志,2012,27(9):47.
[4]李春华,柳国锋.实施疫苗接种告知制前后免疫接种率分析.河北医学,2007,13(12):1326-1327.
[5]钱晓华,杨平,伍平,等.实施接种疫苗告知制前后免疫接种率和不良反应发生率分析.中国计划免疫,2005,11(4):306-308.
[6]钟纪荣,雷红霞,刘全亮,等.甘肃省武山县儿童监护人免疫预防接种KAP调查分析.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3,27(1):68-70.
[7]唐申,韦巧燕,陈建锋,等.儿童家长预防接种知识知晓情况现状分析.中国现代医生,2013,51(6):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