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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个结果
  • 简介:执行程序可适用财产保全措施滕尚文执行程序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阶段。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关依法作出的裁决书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如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将在执行程序中,通过依法采取各种强...

  • 标签: 财产保全 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 当事人 被执行人 执行通知
  • 简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婚姻家庭关系出现了人身关系开始弱化,财产关系逐步加强的新情况,夫妻财产制方面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夫妻财产权益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而我国夫妻财产制的法律体系不完善,《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一些规定不易操作,有的特殊情况尚无规定,本文借鉴国外夫妻财产制法律体系提出浅要论析。

  • 标签: 夫妻财产制 婚姻法 司法机关 法律解释
  • 简介:财产财产税的课税对象。但财产是什么?众多含混杂乱的理解导致理论和实践上的困惑和干扰。论文基于法学视角,区别于纯粹或主要基于“物”来界定财产概念的传统做法,从权利的角度将财产定义为具有经济价值的权利束,物只不过是权利的非唯一性载体而已。从而得出财产税的课税对象不是物,而是能以货币来衡量其经济价值的非人身性权利这一结论。

  • 标签: 财产 权利
  • 简介:<正>一、民事优先权的概念我国现行法律中出现的几种优先权,散见于《民法通则》、《海商法》和部分司法解释之中。但对优先权概念没有明确、系统的阐述。与当前经济形势的发展相比,优先权的法律规定已经滞后,而理论研究更加滞后。不过,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8条增加了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内容,这两条意味着优先权概念无论是外延还是

  • 标签: 优先权 优先购买权 财产案件 法律关系 当事人 共有人
  • 简介:哈萨克族是生活在中亚一带的一个跨境民族,也是我国古代西北游牧民族的后裔,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习惯法制度,在历史上曾经作出了很多突出的贡献。目前主要集中在新疆北部地区的伊犁、塔城、阿勒泰等地区。哈萨克族是一个以部落单位为主要社会组织形式的民族,他们中间主要有三大部落:大部(大玉孜),中部(中玉孜)、

  • 标签: 财产继承制度 哈萨克族 历史文化遗产 社会组织形式 跨境民族 游牧民族
  • 简介:由没收财产刑的体系地位与适用对象可以看出,没收财产刑是我国刑罚体系中最重的附加刑。但如果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来看,没收财产刑如果作为一种剥夺部分财产的刑罚,在已经有罚金刑规定的情况,没有存在的必要;作为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犯罪适用的判处没收财产,难于看出其特殊的性质;作为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附加刑,违反刑法的基本目的,其存在具有一定的超刑事责任范围的任意处置的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基本精神的倾向。因此,笔者认为,一般的没收财产刑应予废止。

  • 标签: 没收财产刑 判处 附加刑 罪刑法定原则 废止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简介:<正>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的财产的执行程序。为了加强破产程序中的财产管理,就必须要有相应的人员负起责任,建立高效、精干的财产管理人制度。临时财产管理人,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委任的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并予以占有和处分的人员。破产程序中的财产管理人制度,因所采取的破产程序制度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破产程序宣告开始主义。法院宣告破产前,破产程序并未开始,法律上没有理由设立专门的财产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法院仅在破产宣告时,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破产财产的管理。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实行破产程序受理开始主义,则有必要建立分阶段的财产管理人制度。法院受理破产

  • 标签: 财产管理人 破产程序 债务人财产 破产管理人 人的财产 债权人会议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和性质约翰·洛克(JChnLOCk,1632—1704)是17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和政治法律思想家,是近代英国最大的思想启蒙学者,而且是对整个近现代西方政治法律理论发展具有十分深远影响意义的人物。”虽然,他所说的在今天已成为常识,在当时也不算深奥,但重要的是他在恰当的时候、恰当的地方说出了恰当的话。纵观自然法学说发展史,在洛克之前,虽然也有不少思想家在阐述其自然法观念时把自然法与自然权利相联系,主张“人们之所以能够享有某种权利,就是因为他们是人”,②但自然法学说却主要是与公平、正义联系在一起,认为公平与正义的“真正所在是人类的本性”即自然理性,“与人类理性一致的,才能称其为公平”;

  • 标签: 财产权 理论评析 自然权利 自然法学说 约翰·洛克 亚里士多德
  • 简介:关于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目前主要有行定说、物权说、知识产权说、无形财产说、债权说、新型权利说六种观点。从理论上评析。这六种学说均有不足,虚拟财产符合财产的有效用、稀缺性、合法性等基本属性,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虚拟财产权既是一种固化了的权利凭证,有权请求运营商提供相应的服务,又不需要对运营商进行任何通知或为其他意思表示向任意处分,因此,它具有债权属性与物权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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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百姓家庭居室装潢也越来越豪华。在房屋装修过程中因居室财产受损害而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怎样确定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已越来越受到重视。家庭居室财产损害赔偿,属一般的侵权纠纷案件,适用的归责原则应当是过错责任原则。《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犯财产

  • 标签: 归责原则 财产损害赔偿 过错推定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 民事责任
  • 简介:对婚姻立法中夫妻财产制的思考苏号朋关于夫妻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此,尽管有的学者认为这实际上是法定与约定并存制,但笔者认为这仍...

  • 标签: 夫妻财产制 法定财产制 婚姻立法 约定财产制 个人特有财产 婚后所得共同制
  • 简介:<正>某收藏家购买了某著名画家的几十幅画。在未得到该画家授权的情况下,收藏家将这些画交付某出版社,以该画家的名义出版了一本画册。画家得知后非常气愤,认为自己虽然转让了这些画,但从未言明转让画的著作权,收藏家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而收藏家则认为,自己通过合法途径取得这些画的所有权,对画家来说,随着转让行为的完成,他失去了对该画的实际控制权和支配权,而自己作为画的所有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该画的权利。类似上面的纷争还有很多,一些唱片(包括盒带)、书籍出租者的有偿出租行为在遭到有关著作权所有人的强烈指责后,就曾振振有词地说:“拥有轿车的人可以开展汽车出租业务,我们为什么不可

  • 标签: 著作权法 财产所有权 著作财产权 作品完整权 收藏家 权利保护
  • 简介:国家财产包括不能进入或者尚未进入民事领域的财产(包括为国家享有所有权的财产)与进入民事领域的财产两部分。国家通过投资或者拨款而进入国有企业或其他企业以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财产,除公有物及公用物之外,国家即丧失其所有权,财产所有权归国有企业等私法人或者行政机关等公法人享有,国家享有投资人或者设立人的权益。国家所有权或者由宪法或其他公法直接创设,或者关涉公共利益,故其性质为公权而非私权,不具备私权特征且基本不适用物权法的具体规则。民法为私法,重在保护私的利益,公法领域的国家财产应由公法加以规定和保护,“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应成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 标签: 国家财产 国家所有权 公权 私权 物权法
  • 简介:人格标识财产利益是人格财产二元权利体系在现代商业社会的发展产物。对人格标识财产利益的保护,应当置于人格权衍生财产利益的体系中予以论证,财产利益与所依附的人格权之间的联系是确立其保护路径的逻辑依据。通过著作权和人格标识的比照可以得出,人格标识的人格固有性联系要强于著作权,因而在人格标识财产利益的保护中要更加倾向对人格权的尊重与保护。基于此,可以比照我国现有较为成熟的著作权保护体系来确立人格标识财产利益的保护模式、权利变动以及损害赔偿规则。在我国未来民法典编纂过程中,以著作权为参照设置人格标识财产利益的保护路径具备可行性与合理性。

  • 标签: 人格标识 人格利益 财产利益 著作权 保护路径
  • 简介:一个国家宪法文本的形成无不体现时代的烙印、主流价值观的渗入。公民基本权利的立宪发展彰显国家追求进步、追求法治的姿态。基本权利保障制度的前行也往往仰赖于宪法文本的规定或者解释,公民基本权利观念也总是在现实与文本之间寻求突变。分析我国现行宪法中公民基本权利内容的表达方式,虽然不能一蹴而就地解决现实问题,

  • 标签: 公民基本权利 宪法文本 权利保障制度 主流价值观 权利观念 权利内容
  • 简介:<正>一、我国公民个人所有权的产生我国法律上的公民个人所有权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依法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享有完全的、充分的支配权,以及这种权利的主体、客体,权利的取得和行使等诸方面的规定。公民个人财产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两大类,但又不是可以截然分开的。生活资料指公民的劳动收入、

  • 标签: 个人所有权 生活资料 公民个人 我国法律 所有权制度 生产资料所有权
  • 简介:当下关于公民诉讼的探讨大多定位和停留于公益诉讼层面,没有进一步进行亚类型化的细化分析。以法律责任功能与形态作为研究视角,通过公民诉讼与集团诉讼、民事诉讼的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公民诉讼的诉权,作为一种社会权利.其法律责任功能以预防为主,相应地其法律责任类型依次为预防责任、特定行为责任、填补责任和惩罚责任;其法律责任形态以“法定性”和“行为履行令”为最基本特征。“预防功能为主”显现公民诉讼的价值取向在于保护并激励人类从事与环境相容的行为.以实现人类这一集合主体的多元利益的适度共赢;“法定性”凸显公民诉讼的本质是一种“社会意志”体现和“社会利益”维护;“行为履行令”反映公民诉讼的外在特征,是社会以个体化形态按照社会意志规范个体行为的强制再履行。公民诉讼法律责任功能与形态的拟制和司法实践,不仅仅体现了法律拟制技术的创新,更重要的是构建了国家与社会的共治机制。

  • 标签: 公民诉讼 预防责任 特定行为责任 填补责任 惩罚责任
  • 简介:我国宪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经历了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与我国经济制度的发展变化相适应的。1949年《共同纲领》中规定: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1954年宪法第7条至第12条分别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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