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党历代领导人都深刻认识到了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并将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这对我党更好地开展群众工作,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导。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坚持以发展的观点来看问题,以史为鉴,总结历史经验和基本规律,正确认识到现阶段我们党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脱离群众队伍,闭门造车的极端危险性。要正确分析当前党群、干群关系的现状,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也要紧密联系群众,确立群众观念,推进检察改革,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添砖加瓦!
简介: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司法机关基本上不敢也不愿直接宣告无罪,无罪判决异化现象突出,引起了广泛关注。无罪判决作为一种法定的刑事判决类型,系人民法院生杀予夺之重器,关乎当事人权益保障、犯罪分子惩治与社会和谐稳定,有其存在的合理空间。我国无罪判决率走低之现状,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司法人员在定罪量刑上逐渐趋同,办案素质与能力不断提高。但无罪判决率持续走低乃至趋零,逾越了其本应存在的合理区间。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程序的遵守不尽法,刑事司法程序中公检法之间的制约不足、配合有余;二是次生的责任不易避,无罪判决所引发的诸如绩效考评、责任追究、国家赔偿等次生问题不容低估,更不敢忽视;三是出罪的环境不宽松,综治维稳形势、党政机关、社会舆论压力(包括被害方)以及法官缺乏依法宣告无罪的勇气等案外因素,极大地挤压了无罪判决的适用空间。无罪推定若要固守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唯有从制度规范层面找准切入点与突破口,严格贯彻罪刑法定与无罪推定原则,限缩影响无罪判决异化的各种干扰因素,无罪判决方能依法理性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