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7
139 个结果
  • 简介:案件一:2003年3月犯罪嫌疑人刘某自原籍来津,因未找到工作,后身无分文。5月14日凌晨2时许,刘某窜入本市某公寓小区B座楼下,爬水管上至三楼,从阳台进入被害人室内,搜寻钱物及食品,将茶几上71元窃走,后从厨房内拿出水果刀一把放在身边,躺在沙发上睡觉。上午11时许,房主发现后惊呼,犯罪嫌疑人被叫声惊醒。房主质问犯罪嫌疑人,后刘某被迫离去。2003年5月16日凌晨3时,刘某以同样的手段再次光顾该住户阳台,因阳台门已锁,刘某未能进入,后房主报警,公安人员将其抓获归案。

  • 标签: 转化型抢劫 非法侵入 犯罪嫌疑人 住宅 公安人员 被害人
  • 简介:在具体罪名适用的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罪是适用争议较多的一个罪名。其中殴打寻衅滋事,作为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方式之一,是指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成立殴打寻衅滋事罪存在很多认识上的分歧。对此,应当需要依据刑法罪刑法定原则,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准确把握殴打寻衅滋事罪的成立要件中'随意'、'情节恶劣',以及其与行政违法行为、故意伤害罪的界限等问题。

  • 标签: 随意殴打 情节恶劣 故意伤害 故意杀人
  • 简介:某区拆迁办主任王某负责辖区一平改项目,在征地、拆迁等方面给予了A房地产公司很多关照。项目完工后,为表示感谢,2007年底A房地产公司经理李某将原均价60万元的房屋,在市场优惠价8%的基础上又针对王某设定最低优惠价70%的价格卖给王某商品房一套,王某收到钥匙后实付房款165600元,并让李某开出购房发票一份,合同已签但未来得及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就被知情人举报。检察机关经过初查后对王某以涉嫌受贿立案侦查,此时王某受贿的商品房市场价格已经上涨了10%。

  • 标签: 受贿案 数额认定 交易型 房地产公司 犯罪 市场价格
  • 简介:司法实践中索债非法拘禁类案件情况复杂多样,处理上存有较大分歧。有必要就此罪的特征、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及非法拘禁时间长短、债务性质对定罪的影响等问题作一探究。

  • 标签: 非法拘禁 索债 债务性质 司法认定
  • 简介:【裁判要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归案后,实施了协助办案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行为,办案机关因某种原因未能成功抓获的,协助抓捕人不构成立功。但对其协助抓捕的行为,可以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 标签: 抓捕 协助 立功 犯罪嫌疑人 要件 从轻处罚
  • 简介:教学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环节。教学改革迈不开步子,就会影响教育改革的发展。辩论教学模式是对传统教学模式的创新之举。针对传统课堂亟待改革的实际,就"辩论"教学模式中教师的角色定位、"辩论"教学模式的适用过程与教学方式、运用的效果等进行论述。

  • 标签: 辩论型 教学模式 法学教学
  • 简介:合同的定义无疑是一个国家合同法律制度的重要基础,但越是如此基础性的问题,越容易引起学术上的困惑和争议。本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的合同定义出发,结合欧洲,尤其是意大利当代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对合同定义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如合同的多义性,合同与合意的关系,影响合同定义的因素(尤其是合同概念的"基因"),合同的定义方式,以及合同与债,合同与法律行为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在合同的多义性以及影响合同定义的因素方面,通过考察不同合同概念的基因对合同定义的影响,进一步阐明合同概念的基因对整个合同法学研究的重要意义。

  • 标签: 合同法 法律定义 合同概念的基因型 意大利法
  • 简介:转化抢劫罪,又称准抢劫罪,构成该类犯罪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从抢劫罪构成特征考察,并结合司法实务,先行的盗窃等行为不必受数额较大标准的限制;由于主观意图结合的中断,盗窃等罪的预备、中止形态不符合转化的条件;另外,以盗窃等方法实施其他犯罪,又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能否转化,应作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 标签: 转化型抢劫罪 数额较大 犯罪的预备与中止 从一重罪处断
  • 简介:<正>近年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坚持走群众路线,以规范和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将司法资源向基层倾斜、不断满足基层群众司法需求为取向,着力打造"服务、阳光、规范、效能"四法庭,"让司法走到群众中去,让群众走进司法中来",真正实现了"人民法官接地气、群众维权增底气"的目标,谱写出"法治江油"的动人乐章。广覆密织"服务"遍及犄角旮旯日前,江油法院雁门人民法庭的副庭长何志永又像往常一样用背篼背上国徽来到雁门山区榆树村,就地审理一起

  • 标签: 江油 群众路线 人民法庭 市人民法院 巡回法庭 司法资源
  • 简介:醉驾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关联性并不贴合犯罪故意中"必然会"或"可能会"的紧密程度,醉驾人对危害结果也并不持有"追求或放任"的意志因素,因此醉驾危险驾驶罪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犯罪。同时,现行规定不要求醉驾危险驾驶罪的构成需要危害结果已经发生,因此也不属于传统理论上的过失犯罪。实际上,我国《刑法》对醉驾危险驾驶罪作如此规定,是为了凸显刑法对醉驾行为最为严厉的惩罚性,是一种突破我国传统刑法罪过理论的立法模式,与英美刑法的严格责任有相通之处。

  • 标签: 醉驾型危险驾驶罪 罪过 严格责任
  • 简介:刑法中犯罪形式多种多样,贪财图利是侵财犯罪的主观方面动机之一,文章通过分析机遇贪财图利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模式,籍此找到预防此类犯罪的正确方法,减少犯罪损失,创造良好的社会治理环境,为实现中国梦筑牢坚实的社会基础。

  • 标签: 贪财图利 犯罪动机 防御机制 犯罪模式
  • 简介:【裁判要旨】数罪并罚的基础是数份刑罚而非数个罪名,因免予刑事处罚属于非刑罚处分方式,故有刑判决和免刑判决不存在并罚的基础,因此,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应被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的漏罪.不应成为撤销前罪缓刑判决的理由。

  • 标签: 缓刑考验期 刑事处罚 漏罪 数罪并罚 处分方式 判决
  • 简介:女性作为家庭和社会的纽带,其犯罪率的增长不仅不利于家庭的稳定,更有悖于和谐社会的理念。正视女性的犯罪现状,找出女性犯罪的原因,进而采取科学高效的教育矫正对策措施,对预防和减少女性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女性犯罪 矫正模式 罪犯教育 女子监狱 性罪犯 女犯
  • 简介:二元罪过形式选择犯罪是刑法修订后新创制的犯罪类型,是对依罪过形式把犯罪区分为二元罪过形式分离犯罪与二元罪过形式混合犯罪之传统的突破。在此基础上,本文研究了该类犯罪在其刑事立法进一步完善前的罪名确定问题。

  • 标签: 二元罪过形式 选择型 犯罪 罪名确定
  • 简介:资格强制性规范所要规整的“市场准入”问题,关键不在于“市场”,而在于“准入”;管制市场是必要的,但应该由其他规范来完成,资格强制性规范要管制的仅仅是主体资格问题;这种管制的目的是通过管制“准入”来保护“市场”,而不是相反;法律行为不应因主体资格的不足而无效。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与此相悖,应当加以修改。

  • 标签: 资格 强制性规范 法律行为 效力
  • 简介:法律的生命始终不是逻辑,而是经验。可感知的时代必要性、盛行的道德理论和政治理论、公共政策的直觉知识(无论是公开宣称的还是无意识的),甚至法官及其同胞所共有的偏见,等等,所有这一切在确定支配人们所依据的规则时,比演绎推理具有更大的作用。因为法律所体现的乃是一个民族经历的诸多世纪的发展历史,故而不能认为它只包括教学教科书中的规则和定性。~①

  • 标签: 政治理论 道德理论 司法机关 行为规范 犯罪分子 司法人员
  • 简介:同步于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受益于冷战后全球化发展的改革开放,不仅使中国成功地经受住了由西方发起并主导的全球化与民主化的双重冲击,而且还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思想来源,当代中国政治文化既与传统政治文化一脉相承,又深受西方政治文化的影响,其在转型过程中保持了极大的主动性和渐进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中国政治文化的转型将以契合法治中国建设为动力,在不断地向法治政治文化转变和发展的过程中,有力促进中国的政治发展。这种主动性与渐进性的法治政治文化的转型,既是维护中国改革开放成果的重要保证,也是推动中国政治发展现代化的重要基石。

  • 标签: 中国政治发展 政治文化 法治文化 政治信任 政治参与
  • 简介:我国调解制度中“以调代判”、“调审合一”等诸多问题一直为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所诟病,然而我国调解制度的问题远不止于其表面之程序设置。更深层的原因在于法律制度背后蕴藏的对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意思自治主体地位的漠视。以棚濑孝雄教授为代表的主张“程序保障说”的学者提出了合意纠纷解决路径和决定型纠纷解决路径的概念。这一组概念的提出对我国调解制度与和解制度的构建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从合意纠纷解决路径这一宏观角度出发,结合“程序保障说”理论和我国调解制度的核心问题,构建我国合意纠纷解决路径应从合意纠纷解决方式内部关系、合意纠纷解决程序与诉讼程序的外部关联、合意纠纷解决路径的优势和缺陷以及在合意纠纷解决程序中关键性人物“中间人”的职能四个方面入手。

  • 标签: 合意型纠纷解决方式 决定型纠纷解决方式 程序保障说 调解 和解
  • 简介:2008年11月21日,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又有三位同志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至此,该处共有十八位同志通过了司法考试。这是鹭江公证处自2002年编列以司法考试为主要内容的业务理论学习规划纲要。从而将司法考试的备考、迎考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所取得的成果,也是该处朝着建立“学习”团队的队伍建设总目标迈出的重要一步。

  • 标签: 国家司法考试 学习型 工作制度化 学习规划 公证处 厦门市
  • 简介: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为应对司法公信力危机,英美法系国家展开了以模式转型为目标的“接触”司法公开改革。改革的内容包括“公共教育”项目、“社区接触”项目、“媒体接触”项目等,使司法与公众能够充分接触,保证司法与民意能够互动,但又不危害到司法赖以生存的根基。鉴于共同面临的类似的司法公信力危机,英美法系国家的“接触”司法公开改革能够对我国司法公开改革提供启示。目前我国法院的司法公开改革仍从属于传统模式,其在内容、途径、方式和速度等方面存在较多的弊端。在我国未来的司法公开改革中,法院系统应不断扩大司法公开的范围、构建双层民意反馈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和部门联动、提升司法危机公关能力和出台全国法院新媒体适用规则,以建立司法与公众的互信,实现我国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宏观司法战略。

  • 标签: 英美法系 “接触型”司法公开 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