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被告人南勇,男,1962年6月16日出生,朝鲜族,大学文化,原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党委书记,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2010年2月26日,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逮捕。被告人南勇受贿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4月23日立案侦查,2011年4月7日,案件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在法定期限内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告知了南勇有权委托辩护人等诉讼权利,讯问了南勇,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因案情重大、复杂,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天,2011年5月22日、7月21日两次将该案退回补充侦查,2011年8月1日,案件再次移送审查起诉。2011年8月31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依
简介:1998年2月19日涉嫌票据诈骗的孙建华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经侦支队刑事拘留后,孙建华的朋友黄某某、卞某某找到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分局刑侦支队民警陆来富,要求陆来富帮忙释放孙建华,陆答应后即向普陀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姚新国请托,并邀姚新国至本市绍兴路某饭店接受了卞某某等人的吃请。同月,普陀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决定对孙建华取保候审,陆来富将其事先从姚新国处得知的这一消息告知了卞某某。同月25日,孙建华被取保候审。同年3月,被告人陆来富又邀请姚新国在本市上海宾馆海上皇宫接受了孙建华为其被释放而表示谢意的宴请。席毕,陆来富在本市静安宾馆收受了孙建华通过丁某某转送的人民币5万元。嗣后,被告人陆来富将其中的1万元赠送给卞某某,余款挥霍花用。案发后,陆给卞的人民币1万元被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