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裁判摘要】一、承运人在履行海上运输合同的交货义务时,应当按照清洁提单关于货物的记载进行交货。即使承运人以装港空距报告证明其实际接收的货物或装船的货物与清洁提单记载不符,收货人仍有权依据海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按照提单记载内容向承运人提取货物。二、原油贸易合同运输单证中没有约定装、卸港的交接计量方法,实际交接时采用了流量计计量、岸罐计量和油舱空距计量等多种不同的计量方式。在此情形下,收货人以卸货港岸罐计量证书的记载与提单记载不符主张货物短少,但其提供的岸罐计量数据发生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之外,也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据证明原油短少发生在承运人责任期间,承运人以装卸港船舱空距报告和干舱报告与提单相符进行抗辩的,原油实际交付的数量可以依据船舱空距报告和干舱报告确认。收货人提供的计量岸罐重量证书,除非经承运人同意,否则不具有证明原油交货数量的效力。

  • 标签: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代位求偿 公司 纠纷案 交接计量 清洁提单
  • 简介:摘要货物运输合同是十分复杂的合同现象,由于其主体与适用法律的特殊性,其特征与一般民事合同又有所区别。本文从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和货物运输合同独特性规范出发,阐述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

  • 标签: 货物运输合同 法律特征
  • 简介:不论时代如何发展,国际货物贸易以及运输都是推动各国法律趋同化的主导因素。国际社会因经济全球化而组织的法律统一化进程在货物贸易与运输领域取得的成果也最大。1924年在荷兰海牙订立的《海牙规则》是第一个有关海上运输方式法律统一化的国际公约,目前成员国有70个。2008年《鹿特丹规则》则是有关国际货物运输法律统一化的最新成果。回顾这一统一化进程,我们可以看到国际货物贸易试图冲破各国实体法律不同的阻碍,不断尝试统一各国运输实体法律的成就与轨迹。

  • 标签: 海上货物运输 法律统一化 实体 国际货物贸易 《海牙规则》 静思
  • 简介:一、海商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托运人,既可以是海上运输合同的缔约人,也可以是交货人。提单只是海上运输合同存在的证明,而且不是惟一的证明。当提单主体与海上运输合同主体不一致时,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履行义务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海上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二、因无单放货使托运人不能收回货款,承运人应当向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托运人在启运港持未经贸易流转的正本提单起诉承运人的,不存在海上运输合同关系中可以凭提单向承运人主张提货权利的第三人,不需要解决提单持有人有无提货权的问题。

  • 标签: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纺织公司 托运人 无单放货 承运人 海运提单
  • 简介:针对海上运输货物短少问题,结合审判实例进行分析,认为在海上运输合同货物短少纠纷中,最令人困扰的就是当事人通常主张的"不知条款"和"5‰的水尺计重误差"免责事项。虽然"不知条款"在中国《海商法》和国际公约中均可被接受,但承运人想以此免责,却须面对严格的审查,毕竟既在提单上标注明确的数量,又想不对此负责是不合情理的。"5‰的水尺计重误差"也是承运人惯用的手法,其在理论上虽可站住脚,但业界对此颇有微词,承运人想以此免责亦很难。

  • 标签: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不知条款 5‰的水尺计重误差 证据不利推定
  • 简介:【裁判摘要】被保险人在投保时至保险合同成立前,未向保险人告知其所知或者在通常业务过程中应知的、足以影响保险人作出是否承保以及如何确定保险费决定的一切重要情况,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保险人可以因此宣告保险合同无效。

  • 标签: 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 保险单 最大诚信原则 海外企业
  • 简介:摘要:我国《海商法》已经明确规定国际海上运输承载人责任主要围绕不完全过失责任原则进行实施。当《海商法》正式成立之后,目的是为了更好推动中国海上贸易领域,促进航海运输行业日益壮大,并且与我国《海商法》的完善有着深厚影响。同时,承运人责任制度是国际海上运输的指导主体,其中包含责任形成要素、证实责任分配、免责事由等许多主体问题。基于此,本文围绕《海商法》对国际海上运输承运人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重点研究。

  • 标签: 《海商法》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承运人 责任 归责原则
  • 简介:摘要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的一种,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不同于一般合同的独有特征。同时,国际货物运输合同是一种特殊的货物运输合同,又有不同于普通货物运输合同的特征。一般货物运输合同的特征为是有名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标的为运输行为本身;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实行限额责任制等等。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特征为它的主体与适用法律的特殊化;所运货物及风险的特殊性;合同的类型具有多样性;广泛适用喜马拉雅条款;是更大诚信合同、要式合同等等特征。

  • 标签: 货物运输合同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 法律特征
  • 简介:2000年7—8月,浙江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纺织公司)作为卖方,与国外K公司签订了男、女生校服各20万套的售货确认书,嗣后收到4份不可撤销可转让信用证。为履行协议,浙江纺织公司向国内9家厂商全额支付货款后,收购来男生校服86900套、女生校服34500套,

  • 标签: 海运公司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纺织品 浙江省 无单放货 纠纷案
  • 简介:美国COGSA1999草案在许多方面对1936年COGSA作出了重大改革,提出了一些新的概念,关于“承运人”的概念就是其中引起最广泛争议的革新之一。COGSA1999草案将承运人细分为契约承运人(contractingcarrier)、履行承运人(performingcarrier)和海运承运人(oceancar-rier)。无论哪类承运人,其与货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等关系的调整均适用COGSA1999草案,并且无论它们与货方的运输关系最终体现为违约还是侵权。

  • 标签: 承运人 草案 海上货物运输法 货运代理人 法律地位 适用
  • 简介:为了实施2016版海船船员培训大纲和经2017年修订的"11规则",海船船员培训的课程认证将全面启动。以"海上运输"课为例,提出组织和实施课程改革要充分考虑四方面因素:明确培养目标、明确课程标准、明确评价标准、充分把握海员的成长历程。

  • 标签: 海船船员培训大纲 课程认证 海上货物运输 培养目标 课程标准 评价标准
  • 简介:摘要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国际货物运输变得越来越复杂,与国际货物运输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就是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由于运输方式的多样性,不同的运输合同也有不同的法律特征,对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独特性探讨旨在不断的提高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 标签: 国际货物运输 货物运输合同 法律特征
  • 简介:《铁路法》第11条规定:“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旅客车票、行李包裹和货物运单是合同或者合同的组成部分。”由此.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铁路运输企业与托运人之间就运输货物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涉及到两方当事人,即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承运人必然是铁路运输企业,这里的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托运人可以是收货人,也可以指定他人为收货人。

  • 标签: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合同纠纷 赔偿问题 铁路运输企业 权利义务关系 铁路运输合同
  • 简介:摘要随着现代经济飞速发展,货物运输业也越来越普及,大到从国际之间的货物贸易,再到人们日常生活所需的快递运输货物运输合同逐渐走进了人们的生活。与普通常见的合同相比,货物运输合同在缔约主体、内容法定化、当事人、格式条款等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虽然有其特殊性,但任何各式各样的合同都须遵循着其本质,即自由平等协商。然在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中,自由协商的程度会受到限制,这取决于法律和国家对公共利益的保护。

  • 标签: 货物运输合同 法律特征 公共利益
  • 简介:铁路货物运输合同不断发生被诈骗、冒领事件,给人民造成损失,破坏了铁路信誉,原因是交付管理不严,识破伪假证件能力差,给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制订有效防止措施。如严格交付管理制度、货物运单建立密码等。

  • 标签: 货物运输 合同运输 防止诈骗
  • 简介:

  • 标签:
  • 简介:在介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厦门崇联进出口有限公司与A.P.穆勒-马士基有限公司海上运输合同纠纷上诉案的基础上,分析了FOB贸易条件下的卖方被记载为提单托运人时其法律地位的认定,并结合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实践对该案进行了评析,指出即使FOB卖方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下的"实际托运人",在提单载明运费到付且实际托运人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的产生不存在过失的情况下,承运人无权要求"实际托运人"承担前述运费及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订时对两类托运人的权利、义务、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 标签: 目的港无人提货 缔约托运人 实际托运人 到付运费 集装箱超期使用费
  • 简介:摘要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的一种,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不同于一般合同的独有特征。同时,国际货物运输合同是一种特殊的货物运输合同,又有不同于普通货物运输合同的特征。一般货物运输合同的特征为是有名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标的为运输行为本身;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实行限额责任制等等。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特征为它的主体与适用法律的特殊化;所运货物及风险的特殊性;合同的类型具有多样性;广泛适用喜马拉雅条款;是更大诚信合同、要式合同等等特征。

  • 标签: 货物运输合同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 法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