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7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达3251亿美元,经外经贸部批准的有资格从事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以下简称货代企业)达1400多家。进出口货物绝大部分以海上运输方式进行(根据我国海商法对多式联运的特别规定,本文把含有海运方式的多式联运视为海上运输),且货代企业营业收入中又以海上货运代理业务所占的比重为最大。目前我国对海上货运代理业尚缺乏健全的法律规范,在海上货运代理的地位、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包括责任限制、除外责任)等方面亟待有明确的规定。本文根据海上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纠纷的特点,提出在处理这类纠纷时经常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供同行在处理海上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纠纷时参考。一、托运
简介:摘要:人工智能深刻影响了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其更大范围的推广应用势必也会给海洋法带来新的革命。基于智能船舶已有的实践和制度,本文尝试讨论完全自主的智能船舶进行海上货物运输的可能性,指出其中的法律适用冲突及承运人等各方的责任变化。尤其是远程控制站这一新的主体,传统法律制度缺乏明确的规定,如何定义其身份影响着各方的权利义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