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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王一鸣在《中国经济报告》2016年第7期撰文指出,当前中国正通过供给侧结构改革实现经济新一轮转型。新一轮转型的核心是从规模速度型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增长,从高速增长转向高效增长,并不是不要速度,

  • 标签: 转型 《中国经济报告》 平衡 重构 结构性改革 高速增长
  • 简介:刑事诉讼的目的具有层次、多元和变动三大属性。以此检视现有目的理论,可以发现其存在以下缺陷:第一,未能合理体现层次架构;第二,未能全面囊括多重要素;第三,未能及时顺应制度发展。刑事诉讼的目的体系应当涵盖直接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三个层次。刑事诉讼的直接目的是解决刑事案件。在解决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教化国民、抚慰被害人和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的中间目的得以实现,社会和谐的最终目的方能达成。

  • 标签: 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模式 协商性司法 恢复性司法
  • 简介:主观预备合并之诉是一种不同于普通共同诉讼及必要共同诉讼的全新的诉讼形态。从二请求之间的实体关系看,主观预备合并之诉以先后位请求之间存在不能并存关系为必要条件。从二请求之间的条件关系看,先位请求的起诉行为是当事人独立的诉讼行为,未附加任何条件;后位请求的起诉行为附有解除条件,当解除条件成就时,即先位请求胜诉判决确定,该诉讼行为丧失效力,后位请求的诉讼系属溯及消灭。从二请求之间的审判关系看,无论先位请求是否有理由,法院均应当对先后位请求一并作出判决。从二请求之间的上诉关系看,应当适用拟制上诉,当事人仅对其中一请求上诉时,应拟制当事人对另一请求也提起上诉。

  • 标签: 预备合并 共同诉讼 不能并存 解除条件 拟制上诉
  • 简介:无论是国际法规范和多数国家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还是以网络服务商为代表的用户协议、服务条款和隐私权政策,均就个人信息处理的同意作了相关规定,将同意作为个人信息处理的正当基础,已经成为一种理论上的通说和实践中的通行做法。然而就判断个人信息处理的正当基础而言,同意规定的实质是事先判断,即在个人信息处理行为发生之前,如若信息处理者取得了信息主体的同意,则意味着其处理行为具有正当。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的规制原则应是防止滥用,而非严格保护,故对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是否具有正当的考察宜采用责任规则及事后判断的方式,同意不应是个人信息处理的正当基础。通过赋予信息主体删除权,并构建一种“宽进严出+删除权”的个人信息保护策略,可以在合理保护信息主体权益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利用个人信息,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 标签: 同意 个人信息处理 正当性基础
  • 简介:长期以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关于财政收入权限及其相关的支出责任划分都不甚清晰。地方政府面临着财权过小与支出责任过大的财政困境,地方财政自主权缺乏应有的空间与规范,在地方财政权的运行中隐藏着巨大的财政风险。因此,面对深化国家治理体系改革的新形势要求,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关系,重塑地方财政自主权应成为制度必然。一方面要强化保障地方财政收入权限,满足现代国家地方财政需求;另一方面要立法规范地方财政自主权,并监督规范其在财政支出领域的权力实施,使地方财政自主权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 标签: 财政自主权 地方政府 立法保障 支出责任
  • 简介:在我国选择"民商相对分立"立法模式的大背景下,在对现有流担保条款效力规则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应建立"区分规则",对目的偏重、价值偏好、价值内涵、主体情况显著不同的民事领域和商事领域做出有区别的规定。对于民事领域的流担保条款并不必然否定其效力,赋予双方无理由撤销权即可;对于商事领域的流担保条款,不存在效力瑕疵就认可其效力;对于混合领域的流担保条款,仅民事主体一方享有无理由撤销权。"区分规则"契合"民商相对分立"的立法模式,抑制了非正义风险,具有最大的合理性。

  • 标签: 民商相对分立 流担保条款 效力规则
  • 简介:逮捕的适用应实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两大刑事诉讼价值问的平衡。审查逮捕案件质量评价标准的构建应有利于达成此目的并有助于消解当下审查逮捕存在的实践问题。现行审查逮捕案件质量评价标准或强调惩罚犯罪,忽视当前依法治国下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变化;或过度优先于人权保障,忽视审查逮捕所处于的特殊阶段及其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特定功能。应遵循合法、合目的、可行、全面的原则,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对审查逮捕案件质量评价标准进行构建,并细化对承办人的要求,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

  • 标签: 审查逮捕 案件质量评价 标准
  • 简介: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职能不断扩张.在现代科层制的日趋发展和完善的同时,行政机构效率低下、官僚主义、权力寻租等行政失范现象也日益凸显.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越来越呼唤行政伦理精神的救治.特定的民族文化价值观对行政伦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影响.从传统文化视角解析我国行政伦理的现状,理解行政人员的想法和行为,对于我们从深层次分析当前行政伦理现象,探索重构行政伦理的路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标签: 传统文化 行政伦理 反思与重构 文化自信
  • 简介:刑法实践以犯罪为核心而展开,犯罪是引发共同体的道德评价并受国家刑罚回应的行为,因此需要对犯罪的价值本质和为什么国家要以刑罚加以回应的证成难题作出解释。从自然法的视角看,法律的道德基础在于共同善。法律通过设置一个制度框架让社会成员可以追求和实现共同善,而刑法是以强制方式保护社会成员的共同善实践机制的特殊规范。刑法通过将某些行为规定为犯罪,反映了这些行为对共同善的不尊重。共同善的本质决定了国家将犯罪者驱离共同善之外是内在回应的,这支持了刑罚报应主义的合理性,也能回应报应主义所面对的诸多传统挑战。

  • 标签: 自然法 共同善 犯罪 刑罚 报应主义
  • 简介:本文在抗逆力视角下,分析失独群体面临的风险因素,并从保护因素切入,提出从外在支持因素、内在优势因素及效能因素帮助失独群体再社会化,实现由隔离断裂到内在平衡的转变.增强失独群体的乐观感、归属感、效能感,重构失独群体社会支持体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 标签: 失独群体 抗逆力 风险性因素 保护性因素 社会支持体系
  • 简介:社区矫正制度中的社区服务是现代刑罚的社会化和轻刑化体现。自英国创设该制度以来,已经在世界许多国家得以推广应用。我国现阶段有关青少年罪犯的社区服务制度体系并不完善,应在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具有我国特色的相关法律制度,特别是在执行机关、执行程序、服务场所与方式、类型选择、服务时长、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制度重构

  • 标签: 青少年犯罪 社区矫正 社区服务 制度重构
  • 简介:发端于网络著作权领域的'通知—删除'规则,建立在数字复制传播的匿名、快速以及界权成本相对较低的基础之上.'通知—删除'规则本身属于诉前措施,未经司法程序对行为进行认定而采取相关措施,本身就需要慎重,而'通知—删除'规则通过反通知、错误删除的责任承担制度来进行调整,以避免出现规则滥用的现象.商标、专利领域并不具有数字复制领域的特征,而且在商标、专利领域'通知—删除'规则并未建立反通知制度、错误删除的责任承担制度等来进行权利义务平衡,导致规则滥用现象明显.以商品实物为载体的商标、专利领域通过一般规则完全能够解决侵权问题.退一步而言,如果在商标、专利领域建立'通知—删除'规则,需要通过形式要求、反通知、担保等制度构建来平衡各方权利义务.

  • 标签: 通知—删除规则 权利滥用 反通知 错误删除
  • 简介:TheDAO事件引发了人们对于法律与代码的关系思考,代码世界不可以脱离法律的规制,法律治理应当与技术治理有机结合,法律治理优先于技术治理,且技术治理不可突破法律治理的框架.作为域外兴起的新领域计算法律学,其发展经历了计量法学、旧计算法律学和新计算法律学三个阶段,正伴随着区块链等新技术发展而不断迭代升级.未来的计算法律学从架构上应当优先选择私有区块链,并进一步强化智能合约法律化.计算法律学核心难点在于法律本体的代码化,具体表现为法律条文的语义处理、合同文本的代码化、法律推理分析等多个内容.中国的计算法律学,需要落实到中国法律本体问题的研究上.

  • 标签: 计算法律学 区块链 智能合约 技术治理 法律本体
  • 简介:当前,全球经济经过缓慢复苏,正从"旧常态"向"新常态"转型。从国内来看,中国正处在"三期叠加"下,面临着企业成本不断攀升、供需不匹配、资本边际效率下降等多重问题。与需求侧管理有所不同,供给侧结构改革有其自身的理论内涵,因此有必要认真分析研究。供给侧结构改革作为国家重要的战略举措,无论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的长远发展,还是对微观企业和个体都有着重大意义。

  • 标签: 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 理论基础 现实意义
  • 简介:公民是国家的基本因子,公民身份或公民资格是民主政治和现代国家治理的本质内在规定。中国农民作为国家共同体的重要构成要素,农民获得平等公民权利和养成基本公民精神是民主国家建构的基本要求。当代中国农民不仅因国家的“政治屏蔽”面临着公民基本权利的制度消解,而且也因农民公民意识的薄弱,农民身份面临着“自我锁定”,这二者共同构成了当代中国农民公民身份缺失的两大根源。我国农村社会的现代化转型,其首要表现为农民的“公民化”。即“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既需要农民公民精神的养成教育,也需要农民公民资格的国家认可和承认。中国农民现代公民身份的建构与重塑是保障农民权利、推动乡村治理、巩固民主基础的重要路径和必然选择。

  • 标签: 身份制社会 契约型社会 公民身份 公民权利 职业农民
  • 简介:大陆法系国家的当事人的真实陈述义务以协同主义的诉讼模式为基础,真实义务的实现以当事人的一般化的事案解明义务和法官释明权为支撑,并始终将辩论主义作为真实义务的边界。促进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真实陈述必须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调查取证权,强化当事人的出庭义务和陈述义务。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真实义务的解读应当以辩论主义为背景,不过分加重当事人负担为底线。在落实当事人真实义务的过程中应强化当事人的出庭义务和陈述义务;合理构建违反真实义务的惩罚机制;对于法官询问当事人的程序和范围加以完善,同时明确当事人真实义务的界限和范围。

  • 标签: 真实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 辩论主义 协同主义
  • 简介:司法供给实际产生的外部效果与司法供给应当产生的较为理想的外部效果之间的差距即是司法供给效应的局限。鉴于司法供给宜区分为产品性供给(包括常规司法产品供给与敷应司法产品供给)与符号供给,故司法供给效应也应对司法产品性供给之效应与司法符号供给之效应作分别讨论。当前,个体性司法产品供给之效应局限主要体现为与"案结事了"之实效以及外部对司法程序正当的预期之间的距离;结构司法产品供给的效应局限,主要是因结构司法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导致的无以承载促成"平和可控的有计划社会变迁"之功能。非常规司法产品(即"敷应司法产品")供给的效应局限,主要是回应外部的应景需求的效果不佳,且没有获致正面的衍生效应。司法符号供给的效应局限,主要是难以较好地表彰政治治理与社会运行的现代化、法治化、进步,未能发挥促成社会平和、累积的有计划社会变迁之功能。

  • 标签: 司法供给效应 产品性供给 符号性供给
  • 简介:"网络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提供便捷、自由的舆论空间平台的同时,也为不法之徒散布虚假信息提供了渠道。因网络独有的高隐匿、快传播、强扩散,使得网络诽谤罪比传统诽谤罪的社会危害更大。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网络诽谤罪进行了规制。但在司法实践中,网络诽谤罪的认定存在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一方面,法官徘徊于罪与非罪的认定两难境地,造成法院判决的"冰火两重天",不利于名誉权的保护;另一方面,法官的客观化认定趋向,致使涉及公权的案件有扩大之嫌,不利于言论自由的发展。因此,在网络空间下,法官只有借鉴其它国家或地区的"真实恶意"原则,从偏重客观认定转向主观认定,并对涉及公权与私权的网络言论区分对待,通过重构网络诽谤罪司法认定的价值理念、认定方式及认定路径等方式,限制刑法的介入,给予网络言论自由更大的容忍度及保护度,从而平衡言论自由与名誉权的保护。

  • 标签: 网络诽谤罪 真实恶意 刑法规制
  • 简介:当今世界的死因调查制度大致可以分为独立式模式与附属式模式两大类。我国的死因调查制度完全附属于刑事诉讼,并不存在一套独立、完整的死因调查制度体系,且由侦查机关完全主导,导致了程序逻辑上的悖论和结构上的失衡,在部分案件的实践中造成了司法公信力的弱化。普通法系的死因裁判制度具有独立强、程序公正、社会参与度高、司法公信力强的优点。我国可借鉴普通法系的死因裁判制度且结合自身司法体制的特点,确立独立式的死因调查模式,建立死因调查委员会,完善调查程序,使调查结论更具社会公信力。

  • 标签: 死因调查制度 死因裁判制度 死因调查模式
  • 简介:以我国近20年来发生的18起精神病人重大刑事案件为例的研究发现,精神病人处遇程序呈现出重惩罚而疏于治疗、重案件事实而轻精神状态、重控方意见而轻辩护意见的特点。总体上,程序是一维而非多元,实践运作体现出社会防御与人权保障价值的双重失效。这既有程序内刑事诉讼制度本身缺陷的影响,也有程序外政治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双重挤压及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的原因。在明确社会防御与精神病人权益保障相结合的理念的基础上,通过程序内织密刑事司法网与程序外编牢社会救助安全网,有助于改造我国精神病人处遇程序。

  • 标签: 重大刑事案件 精神病鉴定 强制医疗 刑事司法网 社会救助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