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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德国法中的违法性理论形成系统与完整的脉络。“结果违法说”侧重于违法性判断标准的客观化、确定化,而“行为违法说”在克服保守、僵化趋向的同时却可能引发过错与违法性的混同,“折中说”则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违法判断标准的客观化。有关违法性的诸种学说是通过对价值层面评价的探讨来确定规则层面的行为标准。在经济和社会迅速变动的过程中,侵权法规则自身需要在规则稳定性与社会适应性之间寻求一种动态的平衡。

  • 标签: 违法性 结果违法 行为违法 行为标准
  • 简介:儒学是传统中国的正统学说。但其并未消除传统思想界的内部的分歧和纷争,而是随着社会情景的变迁而不断地更新。宋、明时期所盛行的程朱理学是在综合当时思想界所出现的儒、释、道等思想的基础上,而形成的一种承继与创新的新的儒家学说。从这意义上而言,其是传统儒学的发展和扬弃。但是从社会治理或政治意识形态上,其被统治者所利用,并成为当时及其以后政治统治强有力的工具。由此,为以后反理学埋下了伏笔。对此,围绕程朱理学产生的背景、演变的轨迹以及其对中国传统政治统治制度的影响等问题展开,在此基础上对程朱理学的功过是非进行了思考。

  • 标签: 程朱理学 新儒学 天理 国法
  • 简介:《明理学刊》是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主办的学术性期刊,创刊于2002年10月,倡导'开放性、规范性、可读性、新颖性',为广大法律研究者和从业者提供学术创作的平台。来稿请一律采用脚注,每页重新编号连续记码(体例附后),并请附作者简介(敬请撰稿人在提供稿件时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如有多个撰稿人,请分别列出:姓名、国别、性别、出生年月、最高学历、职称、目前所在单位)。

  • 标签: 明理学刊
  • 简介:一、我国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缺失期待可能性,是指按照行为时的具体情况来看,我们完全可以期待行为人不为违法行为,而施行适法行为的情形。即指根据行为时的具体情况,能够期待行为人实施合法行为的可能性。如果有期待可能性,即能够期待行为人在行为时实施合法行为,行为人违反此期待实施了违法行为,即产生责任;如果无期待可能性,即行为人在行动时只能实施严重违法行为,不能期待实施合法行为,

  • 标签: 期待可能性理论 法治建设 违法行为 合法行为 行为人 适法行为
  • 简介:理学或称法哲学,既指称一种思想体系,又指称一个学术领域。作者对法理学或法哲学的整体理解可概括为:法律是定分止争的实践理性,哲学是求真尚善的思想艺术,法哲学则是以哲学的眼光和智慧对法律的观照和反思。书本的法理学是指以书本或电子形式出现的法理学,实践的法理学是指法理学在法律实践中的运用,是以立法、用法、执法、司法等载体存在的法理学,但两种不同存在形式的法理学内容上并没有截然区别,法理学出现在本本上,又体现在实践中,具有形而上和形而下的双重属性,法理只有真正应用于实践,才具有实质意义。为此,应当提倡一种"生活中的法理",从生活揭示法理,以法理透视生活。我国法哲学研究风格和发展方式的转变,至少应当坚持三个学术原则:把法哲学的普遍原理与当代中国的法学研究、法律实践和法治建设实际相结合,从头至尾贯通"中国特色";在总结中外法哲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致力于法学理论创新;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与现代科学方法论有机结合,突出"问题意识"和"范式意识",注重研究方法与法哲学理论问题的契合。

  • 标签: 法(哲)理学 书本的法理学 实践的法理学 生活中的法理 法理学研究
  • 简介:在同一犯罪的犯罪构成存在层次性变化的情况下,同一犯罪的既遂标准相应地存在层次性差异,而不可能具有唯一性。相对于基本犯的构成要件而言,加重犯的构成要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由基本犯与结果加重犯、数额加重犯、情节加重犯以及包容加重犯之间所存在的构成要件的层次性差异所决定,对这四种加重犯和基本犯的既遂标准应予以区别对待。加重犯在内部结构上由基本犯和加重因素两部分组成;脱离任何一部分对加重犯的既遂问题进行讨论,都是不合时宜的做法。加重犯既遂的判断标准是:基本犯的构成要件的齐备加加重因素的具备。

  • 标签: 既遂 结果加重犯 数额加重犯 情节加重犯 包容加重犯
  • 简介:司法中或理论上主张以组织特征或非法控制特征等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以求据此准确、正确地认识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然而,基于黑社会性质组织4个特征间的系统性内在关系,黑社会性质组织4个特征中的任何一个或几个特征都不可能具有本质特征的功能;作为认识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并据以与其他相关犯罪组织界分的本质特征,只能是共同揭示黑社会性质组织本体的4个特征的有机联系整体。具体在司法上,不能将黑社会性质组织4个特征割裂开来予以孤立评价,而应放在一个有机整体中做相关性评价。

  • 标签: 黑社会性质组织 本质特征 系统论 有机整体
  • 简介:将期待可能性理论引入我国,既有理论必要,也有现实意义。但在我国现行犯罪论体系之中,并没有期待可能性的合适位置,不能简单照搬西方模式植入其中,否则会引发我国刑法理论体系的混乱。目前比较稳妥的做法是:在维持现行犯罪论体系的前提下,将期待可能性融入刑法中的概括性情节和酌定情节之中,发挥其在定罪量刑情节适用中的判断和解释作用。这不失为比较现实和简便的一种引入路径。

  • 标签: 期待可能性 价值 路径 刑法情节
  • 简介:尽管在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法律归属、地位和标准等方面还有纷争,但它已成为德、日等大陆法系刑法学界的通说,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大陆法系国家,期待可能性不仅是衡量犯罪成立与否的规格因素,而且具有减免责任之功效.社会转型期的我国倘若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对现实许多疑难、争议案件可作出令人信服的阐释,有助于凸显我国刑法的谦抑性与制约国家刑罚权,并丰富我国的刑法理论和研究方法,当然,这会导致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重构.

  • 标签: 期待可能性理论 理论体系 犯罪构成 重构 大陆法系国家 社会转型期
  • 简介:期待可能性是指行为人在行为之际的特定情况下,是否能够期待行为人避免犯罪行为而实施符合法律的行为。现行通说的缺漏,呼唤理论日趋成熟。尽管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并未明确提起期待可能性理论,但这并不能否认在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中没有囊括该理论的内涵。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价值与风险并存。通过比较,权衡利弊,笔者认为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对于解释和完善我国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具有重大意义,但必须要界定清楚该理论的适用范围及条件;价值大于风险,且能在一定范围内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降低风险,符合国际潮流和国内现实,并能够彰显刑法的谦抑性,有效保障人权。

  • 标签: 期待可能性 价值 风险 刑事立法 司法实践
  • 简介:本文对德日两国的期待可能性理论进行了比较研究。发现两者存在三个方面的差异,即在理论功能方面存在抽象理论的诠释功能与具体事由的判断功能的差异,在体系定位方面存在积极的责任要素与消极的责任要素的差异,在与实定法的关系方面存在维护实定法与突破实定法的差异。其中焦点争议问题为将期待不可能作为一般性的超法规责任阻却事由的问题,德国刑法基于三权分立原则、标准明确性、法秩序维护的考虑否定将期待不可能作为一般性的超法规责任阻却事由,而日本刑法以判例实践对这些理由进行了回应。综合两国情况,笔者认为将期待可能性引入中国,应当将其作为一种超法规的出罪事由,当然应当以穷尽刑法规定、类型化具体事由、举证责任分担等方面对其适用进行必要限制。而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为期待可能性的适用提供了法律支持。

  • 标签: 期待可能性 超法规责任阻却事由 出罪事由
  • 简介:要摆脱法理学研究的扑朔迷离状态,就必须认真思考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本文认为,法学的基本问题是权利和义务的关系问题,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就建立在对这一基本问题认识的基础上。本文由此提出了法理学研究对象的两个层次。

  • 标签: 西方法理学 研究对象 基本问题 天赋权利 关系问题 两个层次
  • 简介:环境权理论是环境法律中的核心问题,是环境立法、执法、环境行政管理与环境诉讼的前提.环境权的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国内学者关于环境权的性质、结构形态以及内容的研究观点各异,对其进行梳理和思辨,有益于研究勾勒出一个相对清晰的理论概况.

  • 标签: 环境权 法理学 性质
  • 简介:网络民意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自身的特征及‘内在的发生逻辑;我们既要重视其的法理价值,又要面对其失范的一面;针对网络民意的失范,有关机关应当采取必需的措施来应对,促使网络民意成为我国法治的重要推动力量,实现其与法律运行机制的良性互动。

  • 标签: 网络民意 法理价值 失范 制度设计
  • 简介:期待可能性理论,只有对我国犯罪构成体系进行必要的重新构建的前提下,才能最终融入我国的理论并被实践所具体应用。本文通过运用我国现有犯罪构成结构对起源案例的分析,得出我国现有的犯罪构成结构无法适用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结论。同时认为,犯罪构成体系的重构,应当区分立法层面的犯罪构成和司法层面的犯罪构成。在立法层面下的犯罪成立体系中,期待可能性应作为故意、过失的构成要素而存在,在司法层面上,该内容除具有立法层面的内涵之外,同时应具有阻却、减轻超法规事由的地位。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在不同的结构体系中应具有不同的判断标准:即在立法的层面上应采国家标准说和平均人标准说的双标准说;而在司法的层面上应采同等能力标准说与行为人标准说为宜。

  • 标签: 期待可能性 立法构成 司法构成
  • 简介:司法功效指司法体系运行的实然效力,涵指司法系统是否能实现优质高效运转,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社会的要求和需求。本文对司法功效的概念.研究方法.基本观点等进行法理学的分析和论述,提出应加强对司法功效的研究,积极大胆运用社会学、经济学以及系统思想等研究成果,并使之应用到司法的管理和决策中,在法学方法论创新的基础上,完善司法功效评估体系,对司法体系的运行状态和效果作出测定,揭示司法制度运行的实际状态,在实践理性的基础上,指引司法改革的方向,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达到不断提升司法功效的目的。

  • 标签: 司法 功效 法理分析
  • 简介:最近几十年,心理学实验方法被广泛应用到法学研究中并且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在合同法领域,研究人员通过实验来考察禀赋效应对默示条款的影响,也用实验方法研究影响违反合同的几个因素中哪个因素发挥最大的作用。在侵权法领域,实验被用来验证后视偏差和结果偏差等心理因素对侵权法因果关系判断的影响,并且研究人员也提出了一些建议试图消除这些因素的干扰。在决定侵权赔偿数额时,人们也研究了禀赋效应对陪审团确定赔偿数额的影响。最后,实验也被用来研究惩罚性赔偿数额的影响因素,比如测试案件的伤害程度和被告的财富以及陪审员的个人心理因素是否会影响陪审员的决策。

  • 标签: 实验方法 禀赋效应 后视偏差 惩罚性赔偿
  • 简介:人人希求正义,正义是社会的主要价值.正义是一种伦理观念,根植于人类的本性.本文试图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正义观念.本文通过研讨人类的本能和基本心理,得出结论:自我保存本能是正义存在的基础;时攻击性本能的压抑产生正义;以爱为基础的情感联系使正义稳固;人们心理的平衡需要正义.

  • 标签: 正义 心理学分析 心理平衡 价值取向 自我保存
  • 简介:马克思法律思想中的现代性逻辑是在"现实—人—自由"的关系性概念中检视其法律与社会理论的各种"建构性"预设的可能性。就其本质而言,马克思法律思想中的现代性逻辑是联结西方现代性问题与后现代思潮的一个至关重要的"中介",它为理解马克思法律与社会思想的论述提供了整体性的历史与逻辑相统一视野,为修补马克思自身的"断裂"提供了可以理解的路径。

  • 标签: 马克思法律思想 “现实—人—自由” 现代性“传统” 后现代“变体”
  • 简介:文章详细论述了权利、义务、权力三大范畴之间的内在联系和源于权利的一元化衍生关系,并指出在确定权利是法理学的基石范畴以及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法的最基本矛盾关系的同时,也应确认并全方位地研究行为与规范、权利与权力等都是法理学的基本范畴和基本矛盾关系.因此,法理学的范畴逻辑体系(的基本框架)就应是以行为为逻辑起点,以权利为逻辑中项或中轴,以义务及权力为逻辑张量或张力,以规范性和强制性为逻辑条件,从而以建成法治国家,实现法治社会,并以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最终实现"自由人联合体"为逻辑目标或目的.文章并认为张文显教授和童之伟教授关于法本位问题和法学基石范畴问题的争论中,其双方的观点和理论实际上是可以相互弥补而使其能得以更加完善的.

  • 标签: 法理学 权利与义务 权力 法本位 法治国家 基本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