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经济高速增长导致了资源短缺和环境恶化,生态环境恶化又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使社会陷入“经济增长环境危机”的悖论之中:经济高速增长与生态环境恶化并存。因此,必须实现伦理学范式转型,树立生态伦理价值观,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的转变,树立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简介:罗尔斯的契约论强调公民是正常而充分合作的社会成员,而且它还假定他们的种种天赋才能处于正常范围。在可行能力思路看来,由于这样一种契约主义的方法论,那些具有严重能力缺陷的人不能从正义原则中公平受益,他们甚至被排除在正义原则的选择过程之外了,因此这种理论没能真正保障每一个人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但在罗尔斯的契约论中,作为正常合作成员之基础的两种道德能力应当被理解为是每一个公民所拥有的,而正常能力的假定意在排除能力差异在原则选择过程中的影响,因而它反而是包容性的。在组织有序的社会中,有能力缺陷的人的一些特殊需要确实没有被当作一个基本正义问题来对待,但这一点乃是平等的政治自主性的代价。
简介:中西方的不同文化导致其公正观有所差异,但中西公正观都与当代医学公正伦理的基本精神相一致,都是处理当代医学公正问题的理论基础。当然,中西公正观是分别蕴含在以各自特有的概念系统构筑成的整个伦理体系之中的,两者的基本特征是有差异的。中国文化的公正诉求是以美德为中心的个人正义,以仁、义、礼、智、信为主体架构。西方公正观则强调德性和制度,完美的德性赋予人以善和正直,因而人人都拥有公正之完美德性,分配行为和交往行为都互利互惠,如此必然形成公正的社会秩序,使公正得以真正实现。讨论中西文化背景下的不同公正观在医疗资源分配上的表现,在当下应该聚焦于这样一个基本视角:医学公正是一个社会最基本、最低限度的道德,也是最重要的道德。医学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基础,是卫生保健制度设计的基本依据,是医疗秩序的最低标准和必要条件。合理安排医学公正制度,有利于消弭社会群体之间的隔阂,减少医疗纠纷,增进社会和谐。
简介:在儿童非治疗性医学试验中,充斥着知情同意不完全。尊重儿童作为潜在人类尊严的道德律令要求允许儿童参与试验的同意决定。与此同时,由于儿童自身不具备完全行事能力,基于“最佳利益”将代理权让渡其父母或监护人。而为了确保代理同意和试验的公正性与合理性,需伦理机构介入审核,以起到维护“公共健康”的作用。由此构造出“知情同意’’的条件及其判定的“儿童一代理人一伦理审查机构”的权力三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