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政约、乡约、行规、家法等是传统中国社会群体利益的集中保护形态,而私法契约则是承载个体权利的工具和手段。两千余年的文明史证明,中国民众在追求个体权利的历程中毫不懈怠,毫不妥协,人性的欲望和激情(求富求荣)仍然主宰着社会结构和经济形态。探究传统中国契约权利的存在形态及其实现形态旨在阐明中国古代是否存在契约权利及其存在方式以及其实现途径,契约权利的演进形态则主要探讨契约内在的利益律动。基于中国宗法立国,教化治国之传统,中国契约所体现的权利形态经历了互助互惠的嬗变过程,最终以互惠作为契约利益的中心原则,契约最终从人伦道德中脱身而出,成为规范民事主体权利义务的独立法律凭证和手段。
简介:如果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新世纪头20年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奋斗目标的话,那么,如何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支持下形成稳定、快速、健康地发展,就是一个最前沿的理论和实践的重要课题。我认为,这里的核心应是如何挖掘体制中的动力源泉问题,亦即如何使人的经济价值得到充分实现。笔者将围绕这个问题展开论述。一、确认要素贡献第一,无论是作为一个“生产要素”的“人”,还是作为一个“根本目的”的“人”,都必须通过并获得激励去实现个人的经济价值。在今天,更可以用发挥先进的生产力、启用先进的文化,从而确保社会主体——人的根本利益的实现,即可以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