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这场金融危机发生前,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是以“双线多头”监管为最大特色的伞形金融监管模式。美国总结这场金融危机教谢,在联邦层面对金融监管模式与机构设置的改革主要是:扩大美联储的权力,特别是由其对一级金融控股公司实行并表监管;由现有和增设的职能监管机构对各自职能领域实行职能监管;增设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对金融消费者实行定向保护监管;由金融服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协调和监督。美国这次金融改革的一些方厩,特别是对金融控股公司实行实质并表监管值得我国借鉴。
简介:制订我国《存款保险法》的必要性许多西方国家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整个金融秩序的角度出发,纷纷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美国是世界上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最早的国家。鉴于本世纪30年代初的经济危机,美国商业银行纷纷倒闭,1933年美国银行法确立了存款保险制度,于1934年1月1日正式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为商业银行提供存款保险。第二年批准了联邦储贷保险公司(FSLIC),为储贷会和储蓄银行提供存款保险。1989年金融机构改革、
简介:目前,学界关于1948年《埃及民法典》的研究成果并不多见,现有论著多集中于“法典制度与文本的分析”以及“法典影响与启示的总结”等方面。例如,徐国栋老师利用民法学理论对法典条文与内容进行了解读,蒋军洲老师采用比较法和法律文化的知识对法典特点与缺陷进行了探讨,马明贤老师则以伊斯兰法的演变为视角论述了该法典的具体效力与作用,此外还有一些外国学者,如NabilSaleh和EnidHill等介绍了立法者阿尔·撒胡里在法典起草中的工作与贡献。
简介:今年初我在第一期发表了一文,主要从主体、权利、行为、责任四个方面谈民法典应具有开放型的内容.
简介:随着欧盟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客观上要求欧盟在私法领域制定一部内部协调统一、具有宏观性、体系性的民法典,经过法学家的理论准备,欧盟官方对学术研究的响应和对私法发展方向的正确选择,最终促使《共同参考框架(草案)》(DCFR)的完成。欧盟私法法典化进程中,虽然具有浓厚的工具色彩,但融合了不同的法律文化与传统,体现出了现代私法的最新理念与精神。欧盟私法法典化在法典的制定、法典的精神以及法典的结构、内容、统一性方面,无疑对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简介: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商事立法硕果累累,但由于深受"大民事"立法思维影响,"零售"式立法对于规范日益复杂化的商事交易仍有局限。为此,在《商事通则》的制订呼声日涨之语境下,反思商法的法律地位问题重又浮出水面。笔者在辨析近乎公理式的"民法特别法"说基础上,提出了应以具有私法性质的商事基本法理念来指引《商事通则》的制订,并对其如何贯彻作了建设性的探讨。
简介:关于我国物权法制订中的若干疑难问题的探讨(上)王利明物权法作为规范所有权和他物权、确认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及其有效保护的民事法律,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也是市场经济社会中最基本的法律准则。目前我国立法机关已展开了物权法的制订工作,这标志着我国在逐步完...
简介: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我国人民从事的事业,是一场新的革命。本文提出了一个发人思考、很有见地的观点,即:1954年宪法,是记载和保证中国的第一次革命的宪法;1982年宪法则是记载和保证中国的第二次革命的宪法。时代要求宪法有变和不变两个方面。宪法的修改必须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推动改革的深入发展。
简介:这一轮司法改革与以前的司法改革不同。以前的司法改革基本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发动和主导的,因而在改革的力度、深度和系统性方面存在许多难以逾越的限制,这就使得过去的改革更多地具有战术性而非战略性特点。改革举措往往是零打碎敲式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主要表现为工作方式、方法的改革和对于现行法律所确立的司法制度予以进一步的贯彻落实,而非司法制度层面的改革创新。
简介:中国现行的司法改革措施偏离了法治方向,原因在于对司法改革的根本法理问题、司法改革的性质、司法的价值取向、司法独立、司法的职业化等缺乏足够的认识。本文力求理清上棕问题,并对中国的司法改革提出了一些设想。
简介:<正>我国传统的量刑方法是综合估量法,或称经验量刑法。根据这种量刑方法,审判人员首先审理案件,掌握案情,在法定刑范围内,参照司法实践经验,大致估量出对现在案件应当判处的刑罚,接着再考虑案件中存在的加重、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最后综合估量出对犯罪人应判处的刑罚。综合估量法简单易行,而且在当前条件下适合于我国的实际国情和我国刑法本质的特点(指简单、概括),还可以充分发挥审判人员的个人智慧。
简介:通过对司法改革的目标进行分析,阐述了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调了改革的系统性,进一步明确了司法改革应达到司法公正。以求司法程序的公平和实体的公正,增强司法的程序性和权威性,理顺立法、司法、行政的关系,最终实现司法的独立。
简介:司法改革是针对司法实践存在的问题,从满足民众司法要求出发,遵循司法规律,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制度性、保障性障碍,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司法体制和司法制度。司法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需要全面考虑、慎重进行。对司法改革取得进展和成功,我有司法改革的依据、司法改革的目标、司法改革的方式方面的三盼。
简介:
简介:如何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四化建设的需要,改革和完善我国法律教育,这是一个及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本刊特约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谷春德同志撰写了《法律教育改革之我见》一文,今后本刊将陆续发表这方面的文章,希望以此促进关于法律教育改革问题讨论的深入进行。
简介:<正>律师以其独特的活动方式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法律帮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人们普遍信任和欢迎。自从律师暂行条例颁布以来,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极其深刻的变化,如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政策,以及在农村中全面推行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等等。
简介:改革是一个含义宽泛的词,仅从字面意思并不能确定其具体方向,这也表现在它与法治的关系中。如果改革的取向与法治相符,则改革将通向法治;反之,则改革将与法治背道而驰。在当前我国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中,尤其需要从理论层面考量什么是现代法治、现代法治如何可能以及何种改革可以通向现代法治等问题。
简介:既往的刑事再审程序改革注重指导理念的革新、强化,聚焦于“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理念的批判与“依法纠错”理念的推行。然而,理念革新主导的刑事再审改革成效不彰、沉疴如故,甚至改革主政者革故鼎新的理念都没有进入地方司法实务部门的话语系统。刑事再审程序改革遭遇挫折是多重因素合力的结果,但指导理念的泛意识形态化无疑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刑事再审程序改革遭遇的挫折促使我们反思、检讨并超越理念革新主导的改革模式。
简介:诉讼民主化科学进程对刑事庭审席位提出了重新设计与定位的必然要求。作了诉讼形态最完备的庭审,其席位改革要充分体现和满足诉讼活动的一般性质与“对薄公堂”的特殊要求,一要为实现审判活动的亲历性、形象性、直观性提供恰当便利的空间条件与视角场地,促进法庭各类信息完全流程与沟通,二是席位设计必须遵从形式与内容一致的原则,反映各诉讼主体间的利益关系格局,达到本质与形式、外观与内部的协调一致。
简介:<正>公元前6世纪初,雅典执政官梭伦以和平的立法方式推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使雅典在经济上和政治上成为希腊世界的典范。研究这段历史,对我们认识法制在当代中国改革开放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不乏启发意义。
美国金融改革方案对金融监管模式与机构的改革
我国亟须制订《存款保险法》
1948年《埃及民法典》制订的历史考察
再谈制订一部开放型的民法典
欧盟私法法典化与我国民法典的制订
反思商法的法律地位——在制订《商事通则》的语境下展开
关于我国物权法制订中的若干疑难问题的探讨(上)
宪法与改革
司法改革四问
论中国司法改革
量刑方法改革初探
司法改革目标探析
司法改革三盼
俄罗斯司法改革述评
法律教育改革之我见
改革我国律师制度浅议
何种改革通向现代法治?
刑事再审程序改革检讨
刑事庭审席位改革探讨
论梭伦立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