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3年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3]62号文件,印发经国务院同意的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提出的《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指出,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立和培育电力市场、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发展改革委要根据《电价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制定实施办法。通知强调,电价改革要结合各地电力供求情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稳步推进,既要有利于引导电力投资和建设,促进电力工业改革和正常生产,保证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需要,又要重视电价改革对宏观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影响,改革初期要保持电价水平总体稳定,确保新旧电价体制平稳过渡。《电价改革方案》全文如下。
简介: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和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一)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健全金融监管体制,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