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始终与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相伴随,其中最核心的内容之一是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问题。早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就明确指出“要积极创造条件,由目前的市县级统筹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1998年,《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8号】又明确提出“加快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要求“1998年年底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机制。”时至今日,省级统筹的提出已1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