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马长生同志主编的《新编刑法学》由湖南人民出版社于1997年11月出版之后,我是最早的读者之一。这部近70万字的刑法学新著,既吸收了诸家之长,又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和创见性,是一部相当优秀的学术著作。首先,这部著作的总论部分写得最为出色。特别是第一章至第五章和第十五章,不仅文字精炼,而且有诸多独到的见解和创见性。例如,第一章中关于刑法学的研究方法,作者在强调必须掌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根本方法时,又指出了五点注意事项,其中之一,就是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研究刑法,注意掌握刑法的立法宗旨。作者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刑法的立法宗旨,就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保护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一立
简介:邓正来教授一直关注中国法学乃至中国学术的重建问题,刊载于本刊2005年第1—4期《中国法学向何处去》这一近18万字的长文对中国法学1978年至2004年这一时代进行了“总体性”的反思和批判。为此,吉林大学理论法学读书小组(朱振、资琳、周红阳、李强、邹益民、邹立君、刘小平、蔡宏伟、陈纺和张琪)邀请邓正来先生就这篇长文的写作缘起、理论资源、哲学立场以及文章开放出来的相关理论问题进行一次纯学术的访谈。这次访谈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求邓正来先生对这篇长文的内容进行重复性的解释——尽管适当的解释和澄清也是必要的,而是旨在通过对论文写作之诸多知识支援和理论问题的追问而达到从整体上对该论文的思路以及开放出来的理论问题进行把握,进而促使读者对该论文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做更进一步的思考。
简介:充分而适当的诉讼激励能够有效解决公司派生诉讼提起动力不足的问题。对原告的诉讼激励体现为对原告本人的激励和对原告律师的激励。当原告是善意时,可以要求公司对其诉讼费用进行补偿;在原告为公司取得实质性利益时,公司可以根据一定比例给予原告回报;在特定情形下允许股东直接受偿;将派生诉讼定性为非财产案件,法院只收取少量的诉讼费用:这些均为对原告股东的激励。有条件付费规则和或然性报酬规则是对诉讼有巨大操控能力的律师的激励机制。这些都反映了实务界和理论界对提高股东提起派生诉讼积极性的有益探索。其中最具有效果也最有争议的是或然性报酬规则,其引发的滥诉和无价值和解问题具有深入探讨的必要性。对这些规则的利弊进行比较分析后,取其精华兼收并蓄,对我国派生诉讼制度的构建将产生积极作用。